1.礼仪是人类社会公德行为规范
礼是礼貌、礼节,是一种要求;仪是仪表、仪态,是一种被人们共同认可的秩序。礼仪是人们在交往中体现出来的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的意愿,是与人交往的程序、方式以及实施交往行为时的外在表象方面的规范,包括语言、仪容、仪态、风度等。总之,礼仪具有广泛的概念,可将人类任何活动中,有利于处理相互关系的言行举止内容包括在内。
就礼和仪的关系来说,二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礼和仪是同一事物的相互影响、渗透、制约的两个方面,既含有内在的礼又含有外在的仪,只有礼和仪的有机结合才是完整的礼仪。
也有学者认为礼仪属于道德体系中的社会公德范畴,是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和相互交往中逐渐形成,并以风俗、习惯和传统等形式固定下来的礼节、仪态。它是人类社会为维系社会正常生活而共同遵循的最简单、最基本的道德行为规范。
礼仪是社会文明程度、道德和生活习俗的反映。
2.礼仪的萌发时期——原始社会交往中象征性动作
在原始社会,生产力落后,人类生理安全的需要没有得到满足,为了生存,人们常常有意无意地用一些象征性动作向对方表示自己的意向、情感。比如握手礼,据考证在史前时期就已经有了,当不同部落的人相遇时,如果都怀着善意,便伸出一只手,手心朝前,向对方表示没有武器,并让对方抚摸掌心以表示亲近、问候之意。当时,这只是一种行为,一种感情表达,一种习惯,可以说是当时人们交往的礼仪。
3.礼仪作为仪式——首先在宗教祭祀活动中被确认
礼仪作为仪式被确认是在宗教祭祀活动中。《说文》中解释“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也就是说“礼”是“祈福祭神”的一种仪式。由于原始人类对影响和左右自身命运的自然现象充满了敬畏和神秘感,便产生了原始崇拜和原始宗教。祭祀活动就是人类为表达这种崇拜之意而举行的仪式。这种仪式在祭祀活动的历史发展中不断得到完善,进而形成一种制度。人类对自然的崇拜,即万物有灵论,逐步扩展到人类自身,首先转移到那些在与自然界斗争中创造奇迹、做出贡献的“英雄”身上,如中国古代“教民农桑的伏羲氏”“尝百草的神农氏”“治水有功的大禹”等,他们都成了人类心目中的神,理所当然地受到人类的崇拜和祭祀。随后,祖先也成为人们崇拜和祭祀的对象。人们对自然界、神灵和祖先的祭祀活动,日益频繁,逐步形成种种固定的模式,形成祭祀礼仪。原始人类的其他生活礼仪也随着各种生产活动和战争等逐渐形成。
4.中国是礼仪之邦——孔子将“礼”称为“六艺之冠”
中国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孔子提倡六艺,以“礼”为六艺之冠,五经中有“礼记”,古时官制,中央政府设六部,“礼部”居其一,中国素称“礼仪之邦”,由此可见一斑。礼仪在中国的历史上源远流长,体现在非常重视“礼”的教育,我国的古籍中就有许多论述礼教的内容。《礼记》曰:“言语之美,穆穆皇皇。”即语言之美,在于谦恭、和气、文雅。并规定与人交往时,应“不失足于人,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就是不要在行动上出格,不要在态度上失态,不要在语言上失礼。《论语•雍也》篇中也说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即说只要品格质朴,而不注意礼节仪表,就会显得粗野;而只注重礼节仪表,却缺乏质朴的品格,就会显得轻浮。只有礼节仪表同质朴的品格结合,才算得上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荀子•劝学》篇中的论述也认为只有举止、言论、态度都是谦恭有礼时,才能从别人那里得到教诲。可见礼与非礼有质的区别。孔子也曾说“不学礼,无以立”,要“克己复礼”,希望每个人都要克制自己的欲望,恢复正常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按照一定的程序处理人际关系问题。中国的礼仪源远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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