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研究也可称为人体实验,它通常是指生物医学研究中以人的活体(个体或群体)为受试对象,对人体生理、病理、生化过程或假设的预防、诊断、治疗和护理方法,用科学实验的方法,在控制与对照的条件下进行精密的观察和研究,以检验其效果,并在此基础上发展为新知识和新技术。从医学发展史看,医学的进步与人体研究密不可分,生物医学研究的目的归根结底是为了维护人类的生命健康,但是,人体研究要十分注重科学的方法,符合科学的规律和要求,才能减少或避免对受试者的风险与伤害。近几十年来,保护人类受试者的权利在科学和医疗卫生保健领域中越来越受到高度的重视。当人(无论是病人还是健康人)成了科学研究的对象时,如何给予被研究者最大的人权保障需要研究者在具体的研究设计中给予足够的重视,并经过医学伦理委员会或其代理人对研究方案的仔细审查,以确保被研究者的权利能够得到最大的保护。
伦理学,又称道德哲学,是对人类行为的社会规范的研究。当涉及到应该做什么样的人或应该做什么样的事,而这种做人或做事会影响到他人利益时,我们就会进入伦理学领域。从事生物医学研究的研究者都会面临如何尊重和保护受试者及其亲属和相关群体的问题,同时也有如何适当保护实验动物的问题。为了使生物医学研究者能遵守基本的是非准则,国际上规定了一系列与研究伦理学有关的国际准则,包括:纽伦堡法典(1949年),赫尔辛基宣言(2000年),CIOMS/WHO:以人为实验对象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国际伦理学指南(2002年),UNAIDS指南:艾滋病预防疫苗研究中的伦理学考虑(2000年),WHO:评审生物医学研究的伦理委员会工作指南(2000年),WHO:对伦理审查工作的督察与评估(2002年),WHO报告:医学遗传学和遗传学服务中伦理学问题的国际准则建议(1997年),中国卫生部: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1998年),美国国家生命伦理学顾问委员会报告:国际性研究中的伦理与政策问题:发展中国家的临床试验(2001年)。这些指导原则适合于所有从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科研人员。而且,所有这些文件都强调,生物医学研究必须服从于伦理学的原则和准则,以确保研究者充分考虑受试者的尊严、权利、安全和健康,以及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可行性和有效性。本章将介绍生物医学研究中如何保护人类受试者的一些重要原则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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