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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安装的规范和技术要求

时间:2023-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设计文件的有关规定。在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热水供应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保温层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1.管道原材料质量控制点

1)管材、管件

(1)建筑给水、排水、空调水、采暖工程中所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制造厂的产品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

(2)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

2)阀门

(1)阀门经外观检测合格后必须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2)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无渗漏。阀门试压的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表7-5的规定。

表7-5 阀门试验持续时间

2.管道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点

(1)建筑给水、排水、空调水及采暖工程及相关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质量检验,并形成记录。

(2)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形成记录。

(3)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

②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

③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

④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补,端面光滑。

⑤穿墙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空,且端面应光滑。

⑥穿越屋顶的管道应设置防水肩和防雨帽。

⑦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4)管道穿越地下室或地下建筑外墙,应采用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5)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根据情况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①在墙体两侧采取柔性连接。

②在管道或保温层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150mm的净空。

③在穿墙做成方形补偿器,水平安装。

(6)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除设计要求设有坡度外,应横平竖直。

(7)埋地敷设或垫层敷设的金属管道,应对外壁进行防腐处理。

(8)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采暖设备、卫生器具及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

(9)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

②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

③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应留有3~5mm的间隙,纵向移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④无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

⑤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向热膨胀的反方向偏移。

⑥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

⑦钢管水平安装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表7-6的规定。

表7-6 钢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⑧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塑料管及复合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7-7的规定。采用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塑料带或橡胶垫。

表7-7 塑料管及复合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⑨铜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7-8的规定。

表7-8 铜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10)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金属管道立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5m,每层必须安装1个。

②楼层高度大于5m,每层不得少于2个。

③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5~1.8m,2个以上管卡应匀称安装,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11)弯制钢管,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热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3.5倍。

②冷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4倍。

③焊接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1.5倍。

④冲压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

(12)管道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黏结连接。用于管道接口的黏结剂应与管道及管件的材质、性能相匹配。

接口黏结前,应清除管件承口内及管道端口外的水渍、污物,确定管道插入的深度并做出记号,用砂纸进行表面打磨。

均匀涂刷黏结剂后,应立即插入管件旋转至深度标记范围内。

在接口初凝、固化过程中,不得移动、转动管件及管道,不得在管道上施加任何外力。

②熔接连接。

热熔承插连接:

清洁管材、管件等连接面的污物,确定管材插入的深度并做好标记。

管材、管件的加热时间、加热温度应符合热熔承插连接工具生产企业和管材、管件生产企业的要求。

达到加热时间后,应同时取下管材及管件,迅速无旋转直接插入至管材标记位置,且应使管件承口端形成均匀凸缘。

热熔承插连接保压、冷却时间应满足热熔承插连接工具生产企业和管材、管件生产企业的要求。

热熔对接连接:

清洁管材、管件等连接面的污物。

管材、管件的加热时间、加热温度应满足热熔对接连接工具生产企业和管材、管件生产企业的要求。

加热完毕后,迅速移开加热板,并应均匀外力使待连接件端面完全接触,在接头处应形成均匀的∞形凸缘。

热熔对接连接保压、冷却时间应满足热熔对接工具生产企业和管材、管件生产企业的要求。

电熔连接:

清洁管材、管件等连接面的污物,确定管材插入的深度并做好标记。

通电的电流、电压和时间应满足电熔连接工具生产企业和电熔管件生产企业的要求。

电熔连接的冷却时间应满足电熔连接工具生产企业和电熔管件生产企业的要求。

③承插连接。采用橡胶圈接口的管道,允许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2°。

采用水泥捻口的管道,油麻必须清结、填塞密实,水泥应捻入并密实饱满,其接口面凹入承口边缘的深度不得小于2mm。

④法兰连接。法兰连接应保持同轴性,其螺栓孔中心偏差不得超过孔径的5%,并保证螺栓自由牵引。

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接近螺栓孔为宜。不得安放双垫或偏垫。

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突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2。

⑤螺纹连接。螺纹加工应采用套丝机,螺纹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7306—2000系列的规定,并应采用标准螺纹规检验。

螺纹连接的管道,螺纹应清洁、规整,断丝或缺丝不大于螺纹扣数的10%;连接牢固。

螺纹连接管道安装后的管螺纹根部应有2~3扣的外露螺纹,多余的麻丝应清理干净并做防腐处理。

⑥沟槽连接。管道压槽应持续渐进,深度符合规范要求,压槽部位内涂(衬)塑应无起壳、破裂等现象。

橡胶密封圈的适用范围应与介质温度、系统压力相匹配。

沟槽连接两管口端应平整、无缝隙,沟槽应均匀,橡胶圈密封良好,卡紧螺栓后管道应平直,卡箍(套)安装方向应一致。

⑦挤压式连接。管道插入管件应同心,不得偏斜,不得割伤密封圈;插入深度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挤压连接完成后,经外观检查,360°压痕应凹凸均匀,管件端面与管材结合处应紧密无间隙。

⑧钎焊连接。用于铜管钎焊的钎料及钎焊剂应与铜管的管径、金属元素及焊接工艺相匹配,硬钎焊应配备含磷脱氧元素的铜基无银、低银钎料及相匹配的钎焊剂;软钎焊应配备锡基、锡银钎料及相匹配的不含氨的钎焊剂,给水铜管软钎焊应配备无铅的钎料与钎料剂。

铜合金管件钎焊加热时应控制接头处的温度,应沿管件四周均匀加热,防止因局部过热致使铜合金管件承口熔塌。

钎焊接口应在静止状态下冷却结晶,焊口应饱满、光洁。

⑨焊接连接。管道下料加工、对口等应符合《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及设计文件的有关规定。

管道组对、焊接工艺要求应符合《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及设计文件的有关规定。

焊接施工必须严格按焊接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

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83—2011)及设计文件的有关规定。

(13)阀门安装。

①螺纹或法兰连接的阀门,必须在关闭情况下进行安装,同时根据介质流向确定阀门安装方向。

②水平管段上的阀门,阀杆应垂直向上;当空间较少时,阀杆也可向上倾或水平安装,但不得向下安装。

③阀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应便于操作及维修,并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室内给水系统质量控制点

(1)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标准。

(2)给水管道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或行业现行规范的规定。

(3)给水水平管道应有0.2%~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4)给水引入管与排水出管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m。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0.15m。给水管应铺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须铺在排水管下面时,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径的3倍。

(5)给水管道的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其间距应符合表7-6~表7-8及相关专项技术规程的规定。

(6)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曝晒、污染和冻结的地方。安装螺翼式水表,表前与阀门应有不小于8倍水表接口直线管段。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为10~30mm;水表进水口中心标高按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

(7)给水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8)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管道除外)应做防腐处理。埋地管道防腐层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9)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10)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做记录。

(11)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方可使用。

4.室内排水系统质量控制点

1)室内排水管道安装

(1)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2)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表7-9的规定。

表7-9 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

(3)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表7-10的规定。

表7-10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

(4)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5)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管径的2/3,通球率100%。

(6)在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7)埋在地下或地板下的排水管道的检查口,应设在检查井内。井底表面标高与检查口的法兰相平,井底表面应有5%坡度,坡向检查口。

(8)金属排水管道上的吊钩或卡箍应固定在承重结构上。固定件间距:横管不大于2m;立管不大于3m。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4m,立管可安装1个固定件。立管底部的弯管处应设支撑或采取固定措施。

(9)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间距应符合表7-11的规定。

表7-11 排水塑料管道支架最大间距

(10)排水通气管道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通气管道应高出层面300mm,但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

②在通气管出口4m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

③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层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层面2m,并应根据防雷需要设置防雷装置。

④屋顶有隔热层应从隔热层板面算起。

(11)安装未经消毒处理的医院含菌污水管道,不得与其他排水管道直接连接。

(12)饮食工业设备引出的排水管及饮用水水箱的溢流管,不得与污水管道直接连接,并应留出不小于100mm的隔断空间。

(13)通向室外的排水管,穿过墙壁或基础必须下返时,应采用45°三通和45°弯头连接,并应在垂直管段顶部设置清扫口。

(14)由室内通向室外排水检查井的排水管,井内引入管应高于排出管道或两管顶相平。并有不小于90°的水流转角,如跌落差大于300mm,可不受角度限制。

(15)用于室内排水的水平管道与水平管道、水平管道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两个45°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斜四通。立管与排出管道连接,应采用两个45°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弯头。

(16)室内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2)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1)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

(2)雨水管道如采用塑料管,其伸缩节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3)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敷设坡度不得小于0.5%;埋地雨水管道的最小坡度应符合表7-12的规定。

表7-12 地下埋设雨水排水的最小坡度

(4)雨水管道不得与生活污水管道相连接。

(5)雨水斗管的连接应固定在屋面承重结构上。雨水边缘与屋面相连接应严密不漏。连接管管径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得小于100mm。

(6)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检查口或带法兰堵口的三通的间距。管径≤150mm时检查口间距≤15m,管径≥200mm时,检查口间距≤20m。

5.室内热水系统质量控制点

(1)热水供应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热水供应系统水压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工作点的工作压力的0.1MPa,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

(2)热水供应管道应尽量利用自然弯补偿热伸缩,直接段过长则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形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预拉伸。

(3)热水供应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冲洗。

(4)管道安装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5)温度控制器及阀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和维护的位置。

(6)热水供应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相关规定。

(7)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应保温(浴室内明装管道除外),保温材料、厚度、保护壳等应符合设计规定。保温层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6.卫生器具安装质量控制点

1)卫生器具安装

(1)卫生器具交工前应做满水和通水试验。

(2)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3)卫生器具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3的规定。

表7-13 卫生器具的安装允许偏差

(续表)

(4)有饰面的浴盆,应留有通向浴盆排水口的检修门。

(5)小便槽冲洗管,应采用镀锌管或硬质塑料管。冲洗孔应斜向下方安装,冲洗水流同墙面成45°角。镀锌钢管钻孔后应进行二次镀锌。

(6)卫生器具的支托架必须防腐良好,安装平整、牢固,与器具接触紧密、平稳。

2)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

(1)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应完好无损伤,接口严密,启闭部件灵活。

(2)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标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表7-14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标高的允许偏差

(3)浴盆软管淋浴器挂钩的高度,如设计无要求,应距地面1.8m。

3)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

(1)与排水横管连接的各卫生器具受水口和立管均应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管道与楼板的接合部位应采取牢固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

(2)连接专用具的排水管道接口应紧密不漏,其固定支架管卡等支撑位置应正确、牢固,与管的接触应平整。

(3)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4)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管径和最小坡度,按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7.室内采暖管网质量控制点

1)室内采暖管道安装

(1)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汽、水同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同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0.3%,不得小于0.2%。

②汽、水逆向流动的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的蒸汽管道,坡度应不得小于0.5%。

③散热器支管的坡度应为1%,坡向应有利于排汽和泄水。

(2)补偿器的型号、安装位置及预拉伸和固定支架的构造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

(3)平衡阀、调节阀、减压阀、安全阀的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完成后应根据系统平衡要求进行调试并做出标志。

(4)方形补偿器制作时,应采用整根无缝钢管弯制,如需要接口,位置应设在垂直臂的中间位置,且接口必须焊接。

(5)方形补偿器应水平安装,并与管道坡度一致,如其臂垂直安装必须设排汽及泄水装置。

(6)热量表、疏水器、除污器、过滤器及阀门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7)系统入吸分户计量系统入户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便于检修和观察。

(8)热水管道变径应取顶平偏心连接,蒸汽管道变径应取底平偏心连接管道。

(9)在热水干管上引出分支管应在管道截面的下半部,蒸汽干管上引出分支管应在管道截面的上半部。

(10)金属支架和设备的防腐和涂漆应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缺陷。

(11)采暖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12)管道保温允许偏差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2)低温热水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

(1)地面以下敷设的盘管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

(2)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

(3)加热盘管弯曲部位不得出现硬折弯,曲率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塑料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8倍。

②复合管不应小于管道外径的5倍。

(4)分、集水器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5)加热盘管管径、间距和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间距偏差不大于±10mm。

(6)防潮层、防水层、隔热层、伸缩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8.室外给水管网质量控制点

(1)给水管道在埋地敷设时,应在冰冻线以下,否则应做可靠的保温防潮措施。在无冰冻地区管顶的覆土埋深≥500mm,穿越道路≤700mm。

(2)给水管道不得直接穿越污水井、化粪池、公共厕所等污染源。

(3)管道接口法兰、卡扣、卡箍等应装在检查井或地沟内,不应埋在土壤中。

(4)给水系统各种井室内管道安装,如设计无要求,井壁距法兰或承口的距离:管径≤450mm时,≥250mm;管径>450mm,≥350mm,尺量检查。

(5)镀锌钢管、钢管的埋地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防腐层与管材间应黏结牢固,无空鼓、滑移、接口不严等缺陷。

(6)管道和金属支架的涂漆应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

(7)管道连接应符合工艺要求,阀门、水表等安装位置应正确。塑料给水管道上的水表、阀门等设施其重量或启闭装置在扭矩不得作用于管道上,当管径≥50mm是必须设独立的支承装置。

(8)给水管道与污水管在不同标高平行敷设,其垂直间距在500mm以内时,给水管管径≤200mm的,管壁水平间距≥1.5m,管径>200mm,≥3m。

(9)管道连接符合下列要求:

①铸铁管承插捻口连接的对口间隙≥3m,最大间隙按管径不同分为:沿直线敷设应为4~6mm,沿曲线敷设应为5~22mm。

②铸铁管沿直线敷设,承插捻口连接的环形间隙应为10~12mm,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允许有20°转角。

③捻口用的油麻填料必须清洁,填塞后应捻实,其深度占整个环间隙深度的1/3。

④捻口用水泥强度应不低于32.5MPa,接口水泥应密实饱满,其接口水泥面凹入承口边缘的深度不得大于2mm。

⑤采用水泥捻口的给水铸铁管,在有侵蚀性地下水时,接口处涂抹沥青防腐层。

⑥采用橡胶圈接口的埋地给水管道,在土壤或地下水对橡胶圈有腐蚀的地段,在回填土前应用沥青胶泥、沥青麻丝或沥青锯末等材料封闭橡胶圈接口。橡胶圈接口的管道,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30°~50°。

(10)管道的坐标、标高、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11)管网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12)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在冲洗后消毒满足饮用水卫生要求。

9.室外排水管网质量控制点

(1)排水管道的坡度,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2)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做灌水试验和通水试验,排水应畅通,无堵塞,管接口无渗漏。

(3)管道的坐标和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5的规定。

表7-15 室外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

(4)排水铸铁管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排水铸铁管采用水泥捻口时,油麻填塞密实,接口水泥应密实饱满,其接口面凹入承边缘且深度不得大于2mm。

②排水铸铁管壁在安装前应除锈,涂两遍石油沥青漆。

③承插接口的排水管安装时,管道和管件的承口应与水流方向相反。

(5)混凝土管或钢筋混凝土管采用抹带接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抹带前应将管口的外壁凿毛、扫净,当管径小于或等于500mm时,抹带可一次完成;当管径大于500mm时,应分两次抹成,抹带不得有裂纹。

②钢丝网应在管道就位放入下方,抹压砂浆应将钢丝网抹压牢固,钢丝网不得外露。

③抹带厚度不得小于管壁的厚度,宽度宜为80~100mm。

(6)双壁波纹管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橡胶安装位置应在插口第二与第三波纹之间槽内,安装密封圈的数量视设计要求而定,当采用两只密封圈时建议两密封圈之间隔一个波纹。

②接口前应先将承口插口内外表面清理干净,在插口套入密封圈,并在承口内工作面和橡胶圈表面涂上润滑剂(一般用肥皂水即可),插入方向为水流方向。

③接口完成后,随即用相同土质把预留凹槽填筑密实。承插口管安装应将插口顺水流方向,承口逆水流方向,由下游向上游依次安装。管道应直线敷设,相邻两节管道轴线的允许转角一般不得大于2°。

10.室外供热管网质量控制点

(1)平衡阀及调节阀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后应按系统要求进行调试,并做出标志。

(2)直埋无补偿供热管道预热伸长及三通加固符合设计要求。回填前应注意检查预制保温层外壳及接口的完好性。回填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3)补偿器的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进行预拉伸。管道固定支架的位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检查井室、用户入口处管道布置应便于操作及维修,支吊托架稳固,并满足设计要求。

(5)直埋管道的保温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口在现场发泡时,接头处厚度应与管道保温层厚度一致,接头处保护层必须与管道保护层成一体,符合防潮防水要求。

(6)管道水平敷设其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除污器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管网冲洗后应消除内部污物。

(8)管道及管件的加工、对口要求应符合《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的规定。

(9)管道及管件的组对、焊接要求应符合《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的规定。

(10)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的对允许偏差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11)供热管道的供水管或蒸汽管,如设计无规定时,应敷设在载热介质前进方向的右侧或上方。

(12)地沟内的管道安装位置,其净距(保温层外表面)应符合表7-16的规定。

表7-16 地沟内的管道安装位置允许范围

(13)架空敷设的供热管道安装高度,如设计规定时,应符合表7-17的规定(以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表7-17 架空敷设的供热管道安装高度

(14)防锈漆的厚度应均匀,不得有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

(15)管道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16)供热管道的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17)管道试压合格后,应进行冲洗。

(18)管道冲洗完毕应通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当不具备加热条件时,应延期进行。

11.建筑中水系统质量控制点

(1)中水高位箱应与生活高位箱分设在不同的房间内,如条件不允许只能设计在一个房间时,与生活高位水水箱的净距高应大于2m。

(2)中水给水管道不得装设取水水嘴。便器冲洗宜采用密闭型设备和器具。绿化、浇洒、汽车冲洗宜采用壁式或地下式的给水栓。

(3)中水供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中水管道外壁应涂浅绿色标志。

②中水池(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栓均应有“中水”标志。

(4)中水管道不宜暗装于墙体和楼板内。如必须暗装于墙槽内时,必须在管道上有明显且不会脱落的标志。

(5)中水给水管道材料及配件应采用耐腐蚀的给水管管材及附件。

(6)中水管道与生活饮用水管道、排水管道平行埋设时,其水平净距离不得小于0.5m;交叉埋设时,中水管道应位于生活饮用水管道下面、排水管道的上面,其净距离不应小于0.15m。

12.空调水系统质量控制点

(1)管道与水泵、制冷机组必须柔性连接,柔性短管不得强行对口连接,与其连接的管道应设置独立支架。

(2)管道穿越墙体或楼板处应设置钢制套管,管道接口不得设于套管内。套管不得作为管道支撑。保温套管及其周围应用不燃绝热材料填塞。

(3)补偿器安装要求。

①补偿器的安装位置、补偿量必须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并根据设计计算的补偿量进行预拉伸或预压缩。

②补偿器两侧应设置固定支架,并应在补偿器的预拉伸(或预压缩)前先行固定。

③导向支架的设置应符合所安装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4)阀门安装要求。

①阀门安装位置、高度、进出口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连接牢固紧密。

②安装在保温管道上的各类手动阀门、手柄均不得向下。

(5)支吊架安装要求。

①管道支吊架型式、位置、间距、标高应符合设计或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②大直径管道上的阀门设置专用支架支撑,不能让管道承受阀体的重量。

③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有绝缘衬垫,其厚度不应小于绝缘层厚度,宽度应大于支架支撑面的宽度,衬垫的表面应平整,衬垫接合面空隙必须填实。

(6)冷凝水排水管坡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其坡度宜大于或等于0.8%;软管连接的长度,不宜大于150mm。

(7)管道连接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规定。

①螺纹连接的管道,螺纹应清洁、规整,断丝或缺丝不大于螺纹扣数的10%;连接牢固;接口处根部外露螺纹为2~3扣,无外露填料。

②法兰连接的管道,法兰面应与管道中心线垂直并同心,法兰对接应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其外径1.5/1000,且不得大于2mm;连接螺纹长度应一致,螺栓紧固后宜于螺母平齐。

③焊接连接的管道,管道坡口形式、组对要求应符合《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的相关规定;对口平直度为1/1000,全长不大于10mm,对口错边量不得大于管壁厚度的1/10,最大不得超过2mm;管道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④沟槽连接的管道,管道沟槽深度符合规范要求,压槽部位内涂(衬)塑应无起壳、破裂等现象;沟槽连接后两管口端应平整、无缝隙,橡胶圈密封良好,卡紧螺栓后管道应平直,卡箍(套)安装方向应一致。

(8)闭式系统管路在系统最高处及所有可能积聚空气的高点设置排气阀,最低点设排水管、排水阀。

(9)管道安装完毕后,外观检查合格后,按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对于大型或超高层建筑,水压试验可采取分区、分层和系统进行。冷热水、冷却水系统试验压力,当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0MPa时,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最低不小于0.6MPa;当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为工作压力加0.5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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