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社会的成功经验表明,社会保障替代土地保障,是农民实现从农村迁移到城市、从农业转向非农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对于“90后”农民工而言,要想实现在务工地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生活的目标,必须至少享有三个层次的社会保障:其一为解决年老和疾病时后顾之忧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二为解决失业后暂时生活困难的失业保险;其三为防范陷入贫困境地的最后一张保障网——最低生活保障。然而,据调查,目前“90后”农民工中,享有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比例分别为21.3%、34.8%和8.5%,且不说企业的缴费标准大多以各地的缴费下线为准,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市户籍人口,农民工基本上没有享受该项保障的权利。显然,目前“90后”农民工实际享有的社会保障水平,与他们企盼在务工地城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诉求之间,还存在相当悬殊距离。
目前,中国城镇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4项,其中社会保险、社会救济是核心制度。社会保险又分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5个项目,社会救济的主体制度形式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农民工而言,工伤和职业病是他们面临的最大风险,为其建立工伤保险是农民工第一优先的需要。疾病是农民工随时可能面临的风险,尤其是大病风险往往是个人和家庭难以承受的,很有必要通过建立医疗保险,为其排忧解难。农民工在城市务工,把最美好的青春年华贡献给了城市,无论是从保证社会公平还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减轻未来政府和社会的赡养压力出发,国家都理应对农民工的老年生活保障问题提前做出制度安排,早日为他们建立养老保险。已经在城镇长期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参加失业保险,在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农民工生育保险办法。同时,有必要为农民工建立临时性、应急性的社会救济,为其在遭受意外伤害、交通事故、大病或失业期间生活拮据时,提供适当的帮助。
总的来看,各地农民工社会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多种制度并行,参保率很低。一是工伤保险参保率低,伤残医治赔偿困难。农民工面临巨大劳动安全风险,许多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和经济赔偿,拖着伤残的身体回到原籍,成为农村新的贫困户。二是医疗、养老保险空缺,后顾之忧难以解决。造成这样局面的主要原因有两条:一是城镇社会保险门槛高,操作缺乏灵活性,企业和农民工个人普遍感到负担太重;二是社会保险关系无法转移,农民工参保后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此外,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接续,不适合流动性大的农民工,导致其流动时反复参保、退保,直接损害了农民工享受社会保障的对等权益。由于上述问题,企业和农民工个人都对参保缺乏积极性。
“90后”农民工及所有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归根结底是在新形势下重新调整国家、企业和农民工个人三者之间利益关系的重大问题。适应城镇化、老龄化和国家长远发展的需要,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势在必行。一是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按照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二是在制度设计上,要适应农民工流动大的特点,使其社会保险权益可以方便转移接续,并保证其在流动就业过程中社会保障权益不受侵害。三是农民工工资收入远低于城镇职工,参保能力有限,因此要从实际出发,坚持低标准准入的原则,实行低费率,农民工个人尽量少缴费或不缴费,其享受待遇标准也相应降低。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