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工企业缺乏参与培训的热情
企业人力资本投资是指企业管理者为了充分挖掘人力资源潜力,调动企业人力资本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企业人力资本的质量,改变人力资本的知识结构,发挥人力资本的积极作用,使企业人力资本和企业的生产处于最佳状态,从而使企业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
企业培训员工存在一定的风险,通常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取得回报。人力资本的形成是一个长期投资的过程。知识能力带来多少经济效益是不可预知的,从个人和企业的角度,一般预测不了经济走向,也不清楚社会到底需要什么,更不可能清楚真正的成本和收益之间的比例情况。因此,在这种情况之下,花费大量的财力在培训上是具有一定风险的,这样就在很大层面上挫伤了企业对于培训的积极性。
大多数农民工是作为一般员工进入企业的,农民工的实际支付能力承担不了公司的培训成本,从农民工自身来说,他们也预测不了培训与未来工资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联系,所以,他们也不愿意提供培训成本。在没有外部因素的支持下,企业只好承担所有的培训费用。但是,农民工的流动性比较大,企业又担心员工培训后的损失,都不希望自己培训出来的人才最后服务于别的企业,给他人作嫁衣。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说,企业对于培训是缺乏热情的。
2.企业不愿意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
中国的相关法律对于员工培训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各类企业必须开展员工培训工作,必须按照工资总额1. 5%计提员工教育经费,足额作为培训教育的基金。因此,企业应开展相应的农民工职业技术培训。但许多企业并未严格执行,提取后的经费也没有按规定用于企业员工培训,尤其是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企业,实际并没有给予严格的检查和处罚,使得这个很好的规定只能停留在纸面上,发挥不了真正的作用。这就很难促使企业拿出资金来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仅靠部分企业的自觉,全部依靠农民工个人的支付,农民工培训工作难以开展。尽管有一部分企业开展了培训,但出于降低成本的需要,会尽可能减少培训的经费。这样一来,绝大多数企业内部的员工将无法参加培训。政府往往很难确切地掌握企业内部的具体情况,而企业又千方百计地逃避政府的管理。大量问题在企业内部出现,比如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不签劳动合同、取消节假日休息等等。很多企业的培训基金绝大一部分提供给高级主管人员,供他们外出培训、考察或是参加各种研讨会,对普通员工划拨的培训经费相对较少,农民工基本被排除在外,仅在上岗前接受一次上岗培训而已。
3.一些微小企业根本就不具备培训条件
“企业培训是指企业或针对企业开展的一种提高人员素质、能力、工作绩效和对组织的贡献,而实施的有计划、有系统的培养和训练活动。”虽然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应该学习什么技术更为了解,但从职责层面来说,企业仅是作为用工单位存在的,并非培训机构。对于培训,他们没有专业的机构,也缺乏专业的人才。况且企业对于农民工的技术职业培训向来是不重视的,尤其是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根本就不具备培训的条件和经验,无法为农民工提供相应的培训。
4.用人企业培训投入小且局限于简单技能
目前,绝大多数企业都未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加之农民工流动性大,容易导致人力资本投资效益外溢,因而很多企业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力度极小,并且把培训的重点放在简单的岗位操作技能方面,很少涉及职业素质提升的培训。这样,新生代农民工虽然掌握了一些简单的工作技能,其自身的综合能力和职业素质并未得到明显提高,不能满足城市二、三产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从目前整体的情况来看,中国的大多数企业对员工培训的重视程度是不够的。《2005~2006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发展报告》中指出,农民工受过培训的不足千分之一,即使在企业期间,农民工接受职业技术培训的参与率也仅为37%,企业员工接受其他城镇职业技术培训参与率是49% 。从数据中可以看出,我国的企业对培训不够重视,他们也不愿意给员工进行培训。他们倾向于员工可以立即上岗,马上给他们带来经济效益。农民工从事低工资,低工作,是临时的。因此,企业更不愿意在培训上投资,不鼓励农民工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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