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妇营养
孕妇为适应妊娠期间子宫、乳房增大和胎盘、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孕期所需的营养必定要高于非孕期。若孕妇在孕期出现营养不良,会直接影响胎儿生长和智力发育,导致器官发育不全、胎儿生长受限及低出生体重,还易造成流产、早产、胎儿畸形、胎死宫内。加强孕期的营养指导,首先要让孕妇有加强营养的意识,其次是所进食物应保持高能量,含丰富的蛋白质、脂肪、糖类、微量元素和各种维生素。
1.热能 蛋白质、脂肪、糖类在人体内氧化后均能产生热能。饮食的适当比例为蛋白质占15%,脂肪占20%,糖类占65%。
2.蛋白质 进食的蛋白质仅20%经消化吸收后能贮备在组织内,故进食蛋白质的数量应为所需蛋白质的5倍。孕妇若在孕期摄取蛋白质不足,会造成胎儿脑细胞分化缓慢,导致脑细胞总数减少。
3.糖类 是机体主要的供给热能食物。自孕中期后每日进主食0.4~0.5kg。
4.微量元素 如铁、钙、锌、碘等。
5.维生素 如维生素(A,D,B族及C)等。
(二)孕产期合理用药
药物具有二重性,用药恰当可以治愈疾病,用药不当就可以带来危害。孕产妇患病用药,既要对孕产妇本人无明显不良反应,还必须保证对胚胎、胎儿和出生的新生儿无不良影响。用药不当,不仅给本人造成痛苦,还会危及胚胎及胎儿,甚至导致胎儿畸形,造成下一代终生残疾。
产科合理用药是指在给孕产妇用药时要兼顾孕产妇和胎儿两方面,将母婴安全放在首位,正确选择对胚胎、胎儿无损害又对孕产妇所患疾病最有效的药物。制定给药方案时重视产科特点,避免千篇一律,因人而异,特别强调随病情变化及时更换药物。必须掌握药物在孕产妇体内的代谢动力学改变、药物的理化性质、药理、毒理以及对胚胎、胎儿有无致畸作用等。其用药原则为:能用一种药物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疗效肯定的老药就避免用尚难确定对胎儿有无不良影响的新药;能用小剂量药物就避免用大剂量药物。若病情必需,在妊娠早期孕妇必须应用对胚胎、胎儿有害甚至可能致畸的药物时,则应先终止妊娠,然后再用药。
孕产妇用药后对胎儿的影响与用药时的胎儿胎龄密切相关,主要与胎儿、胎盘的发育有关。孕早期、中期和晚期所用药物产生的结果是不一样的。孕产期用药时,必须考虑孕产妇和胎儿两方面因素,认真权衡利弊,做到用药合理,确保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围生儿致畸率及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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