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设原则
人员编设是人力资源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确保在适当的职位配备适当数量和各类型的人员,为了有效地促进组织总目标实现的过程。人员编设是否正确合理,比例是否适当,直接影响到工作效率、护理质量、服务效果、成本消耗,甚至影响护理人员的流动及流失率。因此,护理管理者要认真研究人员编设,确保编制数量及比例合理。由于医院类型、等级、规模、病人数量、护理工作量等的差异,所编设的护理人员数量和层次也不同。护理人力资源合理配备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1.满足需要原则 护理人力资源配备的基本原则是满足病人的护理需要,病人的护理需要包括依护理功能应达到的护理目标、标准和患者的合理要求。虽然各级医院的性质、规模、任务不同,每个科室的设置、技术装备及建筑布局也不尽相同,但其目的都是为病人提供最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所以,在护理人力资源的配备上应以满足病人护理需要为基本原则,充分考虑病人的需求,所配置的护理人员在数量、质量、整体结构,包括职称、学历、年龄、护龄等方面,都应能够满足护理服务对象的需要,这样才有利于护理目标的实现,有利于组织目标的实现。
2.合理结构原则 护理人员的配备不仅考虑数量,而且还要考虑合理的人员整体结构比例,这是保证工作状态稳定,保证各级各类人员优势互补、各自发挥所长的基础。结构合理主要包括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比例;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老、中、青不同资历的护理人员比例;护士与护理员比例;临床护理与教学、科研人员比例;不同学历的护理人员的比例等,都应配备合理。在人员编设中,应使护理人员的资历、能力等与所负担的工作职级相适应。
3.优化组合原则 在人员配备上进行优化组合,使不同年龄、不同个性、不同能力的护理人员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做到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的效能,以最少的投入达到最大的效益。
4.经济效能的原则 在护理人力资源的配备问题上,根据工作需要,同时也要考虑经济效能,将经济利益考虑在内。在保证优质、高效的基础上减少人力成本的投入。要求护理管理者对人力、物力、财力、时间、信息等资源进行有效核算、监测和控制。
5.动态发展的原则 在现代社会,随着护理专业的发展,护理服务需求的变化,卫生服务体制、政策的改革,护理的目标也在不断变化,导致护理人员自身的需求也在变化,再加上人员编设的影响因素较多,这客观上就要求护理人员的配备要遵循动态发展的原则。护理人力资源的管理要保证护理人员能出能进、能上能下,不断进行动态调整,使人员合理流动。动态发展的管理,是在护理管理者具有人事自主权和护理人员流动中实现的。这也是保证护理组织结构合理,并最大限度地发挥经济效能的一个关键环节。
(二)影响护理人员编设的因素
人力资源的管理会受到外部若干环境因素的影响。其中影响护理人员编设的因素主要有:
1.工作量和工作性质 床位数、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率、门诊急诊患者就诊率、手术开展率等;业务范围、技术难度;不同护理工作方式;专科发展特色;新仪器及设备使用等。
2.人员素质 人员训练有素,编制可以少而精,也会提高工作效率;素质差、能力低,影响工作效率,需人多。
3.工作条件 包括建筑、设备、自然条件等因素。集中式建筑和较分散式建筑节省人力;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较节省人力;自然条件则影响人群患病率,不同地区、季节和气候所需人力有所不同。
4.管理水平 包括护理指挥系统的管理水平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管理水平。
5.政策规定 一些现行政策,例如公休日、病事假、产假、劳保、职工培训等各式各方面的政策与制度,也影响人员编设。
6.社会因素 患者的教育背景,人为的或自然的灾害,服务对象经济状况,公费医院间的竞争,服务对象职业分布、年龄特征等均为社会影响因素。
(三)编设方法
在已确定的医院组织编制原则指导下,综合考虑影响人员编制的诸因素,通过测定护理劳动量,再计算出人员编制数和编配比例。合理配置护理人力是国内外护理管理者们一直研究和探讨的一个课题,至今尚未找到一个合理的方案。目前国内常用的护理人员编设方法有以下几种:
1.按卫生部《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计算法 在1989年卫生部《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草案)》和《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试行草案)》中,提出了各级医院人员编制的标准,见表7-1。
表7-1 各级医院人员编制标准
(1)综合医院病床数与门诊量之比:按1∶3计算,不符合1∶3时,按每增减门诊100人次,增减5~7人。
(2)病房护理人员的配备:护理人员包括护士(含护师)和助理护士,护士和助理护士之比为3∶1。每名护理人员承担的工作量按病床数计算,日班12~14张;小夜班18~22张;大夜班34~36张。
(3)非病房科室护理人员的配备:
门诊护理人员与门诊医师之比为1∶2;
急诊室护理人员与医院总床位之比为1∶100~1.5∶100;婴儿室护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3~1∶6;
供应室护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2∶100~2.5∶100;
手术室护理人员与手术台之比为2∶1~3∶1;
助产士与妇产科病床之比为1∶8~1∶10。
此外,以上各科室每6名护理人员增加替班机动人员1名。
近年来,国内各省市医院根据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和对医院的需求,在某些特种科室也配备了护理人员,如血液透析室、内镜室、高压氧舱、CT室等。
(4)护理管理人员的配备:一般每个科室设护士长1名,病床多,可设副职。3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可设专职护理副院长,并兼职护理部主任,另设副主任2~3名。病床不足300张,但医、教、研任务繁重的专科医院,设护理部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其他300张床位以下的县和县以上医院,设总护士长1名。100张床位以上或3个护理单元以上的大科,以及任务繁重的手术室、急诊科、门诊部,设科护士长1名。
2.按实际工作量计算法 护理实际工作量是以完成护理工作任务所需耗费的工时来确定的。计算护理人员编制,需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进行工时测定确定实际工作量,再进一步计算出编制人数和设置比例。
(1)按工时测定确定护理人员编制:工时测定即对完成某项护理工作任务全过程的每一环节必须进行的程序和动作所耗费时间的测定。是确定工作量的最基本方法。通常以分作为计算单位。工时单位是指完成某项工作所消耗的平均工时,通常以分计算。每人每小时完成的工时单位称工时单位值。最理想的工时单位值为每小时45个工时单位。因此,每名护理人员日有效工时单位值为360个工时单位,即每天的实际有效工作时间为360min。计算公式如下:
应编护士人数
(注:机动数一般为20%~25%,包括因各种假期缺勤人数)
(2)按工作量计算护理人员编制:根据护理质量标准要求,各类患者所需护理项目可分为直接护理和间接护理两类。直接护理项目是每日面对面直接为病人提供护理服务的护理活动。间接护理项目是为直接护理做准备的项目,以及沟通协调工作所需要的护理活动,包括会议、交接班、书写记录等。根据我国分级护理要求内容,计算每名病人在24h内所需的直接护理时间和间接护理时间的平均时数,以“平均护理时数”为依据计算工作量。
经研究测定,大多数综合医院一级护理病人,每日所需护理时数为4.5h,二级护理为2.5h,三级护理为0.5h;间接护理40张床日均护理时间为13.5h,平均每人20min。利用已测定的平均工时表,间接推算工作量和所需护士数。应编护士人数=
例:某三级医院外科病房50张床位,每个病人日均所需护理时数为170min,则该病房应编护士人数为:
例:某科床位40张,其中一级护理人数6人,二级护理人数16人,三级护理人数18人,则该病区应编护理人员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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