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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

时间:2023-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工程建设标准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对规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保障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是强制性行业标准,于1999年实施。制定该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工程建设标准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对规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保障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标准化法的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技术规范。

行业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技术规范。

按照标准化法的规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性质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均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效力与法律、法规并列起来,使得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法律效力上与法律、法规同等,从而明确了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就是违法,就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是强制性行业标准,于1999年实施。制定该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标准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10个分项158个子项。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的内容很多,对于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有不同的要求,但任何级别的工作人员都有努力掌握标准的主要要求的义务。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总评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是一部推荐性行业标准,于2003年正式实施。制定该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科学地评价施工企业安装生产业绩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能力,实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标准中的大部分内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保障的具体的基本要求编制而成的。编制时,还结合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各项标准,力求各项规定要求的一致性。

国务院令第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规定,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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