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面子分部工程
(一)准备阶段
地面工程根据材料类型及地面性质可分为整体面层、板块面层、木竹面层三类。
1.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
2.建筑地面采用的大理石、花岗岩等天然石材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天然石材产品放射防护分类控制标准》中有关材料有害物质的限量规定,进场应有检测报告。
3.黏结剂、沥青胶结料和涂料等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明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5的规定。
(二)施工阶段
1.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作为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作为检验批;
2.每检验批应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所划分的分项工程按自然间(或标准间)检验,抽查数量应随机检验不应小于3间;不足3间,应全数检查;其中走廊(过道)应以10延长米为一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一间计算;
3.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每检验批抽查数量应按其房间总数随机抽查检验不小于4间,不足4间,全数检查。
(三)验收阶段
1.检查方法
①检查允许偏差应采用钢尺、2m靠尺、楔型塞尺、坡度尺和水准仪;
②检查空鼓应采用敲击的方法;
③检查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基层(各构造层)和面层,应采用泼水或蓄水方法,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h;
④检查各类面层(含不需铺设部分或局部面层)表面的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缺陷,应采用光暗的方法。
2.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二、抹灰子分部工程
(一)准备阶段
抹灰工程分为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三个分项。一般抹灰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两级。抹灰工程的质量基础是:
1.材料
抹灰材料的进场验收主要遵循规范的一般规范规定,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全性应进行复验并提供复验报告。
2.基层处理
基层处理是抹灰工程的主控项目。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基层处理的检查情况应记入施工记录。
(二)施工阶段
1.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钢板网时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2.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3.抹灰工程同时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分格缝和滴水线(槽)。
(三)验收阶段
1.抹灰子分部工程质量最终表现为表面质量、耐久性和安全。表面质量的验收首先是观感质量验收,可以通过观察和手摸检查来完成。其次是允许偏差检验项目中列出的立面垂直度、平整度、分格条直线度等。
2.耐久性和安全是相关联的两条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黏结牢固。“黏结牢固”的含义为无开裂、空鼓与脱落。
3.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①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②装饰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三、门窗子分部工程
门窗工程按门窗材质划分为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窗装作与安装、塑料门窗安装、特种门安装和门窗玻璃安装五个分项工程。分项工程下按工程验收需要分为若干检验批。
(一)准备阶段
1.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
2.材料检查:门窗可以在现场制作,也可以外加工。按目前的工艺情况,木门窗有部分现场加工,金属门窗和塑料门窗几乎均为专业厂家提供,特种门窗由于有特殊用途和特殊验收要求,更是全部需要外加工。故在木门窗的材料检验中尚有原材料的检验要求,其余种类的门窗的材料检查主要是查对成品门窗的产品合格证书、特种门的生产许可证和性能检测报告,按设计要求量测门窗的规格、尺寸。
3.材料复验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2)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二)施工阶段
1.门窗制作安装工程的工艺检查项目相对较为复杂,四个门窗分项的共有检查项目可归纳为:
(1)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框、扇安装必须牢固,连接件数量位置、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除此以外,由于材质不同,检查方法也各有一些特点:
(4)木门窗除防腐,还应视设计要求进行防火和防虫处理;连接处应预埋经防腐处理的木砖,结合处不得有木节。
(5)金属外门窗应设排水孔。
(6)塑门窗、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600mm。
(7)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8)特种门的安装应根据特种门的厂家提供的说明书进行或者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
(9)玻璃安装是门窗安装工程的辅助分项工程,除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设计未注明时,单块>1.5m2玻璃应使用安全玻璃。门窗玻璃裁割应正确,密封条和压条应紧密平整,玻璃安装的涂膜朝向应正确。玻璃安装完毕后,表面应不被污染。
(三)验收阶段
1.安装质量的检查
门窗安装完成后的检查可以分为观察、手动和量测三种方法。
(1)观察可检查的门窗安装是否端正、位置是否正确、门扇之间关闭是否严密、表面是否洁净,无划痕、碰伤、掉漆、翘曲等现象,配件是否齐全、开启方向是否正确。
(2)手动可检查门窗是否开关灵活、安装是否牢固、密封是否良好。
(3)量测检查的内容有安装允许偏差项目和开关力的量测。
通过这三种方法,已可充分检验门窗的安装质量。
2.验收资料检查
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施工记录。
四、吊顶子分部工程
吊项工程按龙骨形式分为暗龙骨和明龙骨吊顶两个分项,吊顶饰面材料常用的有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板、塑料板和(安全)玻璃板等。
(一)准备阶段
吊顶工程与安装工程穿插进行,在主体结构施工是最好能留置预埋件,未能留置预埋件的,采用膨胀螺栓固定亦可。
吊顶工程的龙骨、吊杆、饰面板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材料进场时应办理进场验收手续,检查方法为查对产品合格证书、现场抽测进场材料实物的规范、尺寸。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二)施工阶段
暗龙骨和明龙骨分项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基本相同,在保证吊顶的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吊顶的施工顺序为吊杆施工→副龙骨连接→主龙骨连接→饰面板施工。
吊杆和预埋件及龙骨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间距满足设计需求距离龙骨端部不得大于30mm,吊杆长度大于1.5mm时,应改为支撑,且应作防火和防腐处理。安装饰面板前应调直吊杆,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计应另设吊杆。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饰面板的安装应在完成对吊顶工程的有关隐蔽工程验收后进行。6.1.4条规定: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
4.吊杆安装
5.龙骨安装
6.填充材料的设置。
(三)验收阶段
1.吊顶工程允许偏差检查主要对象是饰面板,检查内容有表现平整度、接缝直线度的接缝高低差。
(1)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验收资料核查
2.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记录。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五、轻质隔墙子分部工程
轻质隔墙工程可划分为板材隔墙、骨架隔墙、玻璃隔墙四个分项工程,必须注意的是,轻型砌块等墙板材料列入了主体结构分部中。轻质隔墙由于墙体材料、组成方式的多样性,可有多种选择,因此检查和验收的方式也呈现出多样性。
(一)准备阶段
轻质隔墙施工前应对基层作适当处理,以保证连接坚实和可靠,一般情况下,轻质隔墙自重较轻,墙下不设暗梁,由于现代建筑建造习惯,大空间分隔随意的特点,在较多建筑物中存在,轻质隔墙架用预埋件的不多。
材料的多样性使规范仅笼统地规定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颜色、图案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时应进行进场验收。
(二)施工阶段
轻质隔墙施工中如需焊接等特殊工艺者,操作人员应具备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安装应根据设计、相关标准图集要求或厂家安装说明进行。
安装的要点为位置正确、连接方式正确且连接牢固,防火、防腐、隔声等处理到位,墙上孔洞、槽盒位置正确、套割吻合、配件安装到位、玻璃板隔墙胶垫应正确。(三)验收阶段
轻质隔墙的主要允许偏差检查项目有:
1.板材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骨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3.活动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4.玻璃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5.验收资料核查
轻质隔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记录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六、饰面板(砖)子分部工程
饰面板(砖)子分部工程分为饰面板安装和饰面板黏贴两个分项工程。饰面板安装只适用于内墙和面积不大于24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7度的外墙饰面板安装工程,饰面板黏贴工程只适用于内墙和高度不大于100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采用满黏法施工的外墙。目的是限制外饰面板工程的应用高度,以保证其安全。超过高度限制的饰面板工程应按金属和石材幕墙工程要求进行严格安全能力设计。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施工方法主要有干作业施工和湿作业施工两种方法,目前主要应用于室内墙面装修和多层建筑的室外墙面装修。饰面板工程采用的石材有花岗岩、大理石、青石板和人造材;采用的瓷板有抛光板和磨边板两种;饰面板有钢板、铅板等品种;木材饰面板主要用于内墙裙;另外铝塑板、塑料板也经常应用。对饰面板(砖)工程的质量控制和验收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检查重点在材料的进场验收,抽样复验和基层处理及预埋件检查。
1.材料的进场验收
材料的进场验收主要是现场查对材料的品种、规格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除依照设计图外,同时要对照材料样板,验证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性能测试报告,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2.抽样复验
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①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②黏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③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④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二)施工阶段
饰面板(砖)施工工艺因饰面板选用材料的不同而不同,故规范对施工工艺方面的检验内容限定较少。仅规定了饰面板的连接和饰面板的防水层等隐蔽工程验收项目,饰面砖的找平、防水、黏结和勾缝等主控项目,湿作业法施工的饰面板工程,石材应进行防碱背涂,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同样地,饰面砖也提出了滴水线制作要求。
外墙饰面砖黏贴前和施工过程中,均应在相同基层上做样板件,并对样板件的饰面砖黏结强度进行检验,其检验方法和结果判定应符合《建筑工程饰面砖黏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的规定。
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现场拉拔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检查中不仅仅是对基层检查,而且对基层黏接材料配合比、性能、面层材料性能和施工工艺方法的作综合判定。
(三)验收阶段
1.表面质量的验收
在饰面板(砖)工程检验批和分项验收时应观察饰面板(砖)的表面质量达到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缝和缺损。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嵌缝应密实、平直、接缝应平直、光滑,密度和深度符合设计要求,孔洞、突出物周围的套割吻合,边缘整齐,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硬度一致。
在单位工程验收中外墙面有观感评价的要求,观感质量主要取决于表面质量。
2.允许偏差项目的验收
3.安全检查
饰面板(砖)工程中的两条强制性条文均采用“必须牢固”四个字作结尾,充分表现出在编制饰面板(砖)工程质量验收条文时将安全质量放在了首位。规范对饰面板提出涉及的五个重要检查项目:预埋件(或后置件埋件)、连接件、防腐处理、后置埋件现场拉拔强度以及饰面板的安装,对饰面板黏贴提出的确保安全的重要检查项目是:样板件黏结强度检测方法,施工方法应是满黏法,黏贴无空鼓、裂缝。
4.验收资料核查
饰面板(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饰面板(砖)工程和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4)外墙饰面砖样板儌的黏贴强度检测报告;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施工记录。
七、幕墙子分部工程
幕墙工程是外墙装饰的一种,按用材不同可分为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三个分项工程。在实际工程实践中,相当多的建筑物在进行幕墙设计时往往将这三类幕墙形式组合使用。
(一)准备阶段
1.幕墙工程应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进行专业设计,并提供结构计算书,主体体结构设计单位应对幕墙工程设计进行确认。
2.幕墙工程应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设置预埋件。
3.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用花岗岩的放射性;
(3)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黏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构胶的黏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如为后置埋件应进行拉拔试验。
(4)玻璃应使用安全玻璃,厚度不应小于6.0mm。石材弯曲强度不应小于8.0Mpa。立柱、栋梁等主要受力构件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应所测点且不小于3.0mm,且表面防护层应设防腐年限要求。9.1.8条:隐框、半隐地、幕墙所采用的结构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二)施工阶段
1.连接中有两个检验要点
(1)牢固:连接方式应按设计不折不扣地达到,连接件和紧固件螺栓应有防松动措施。
(2)防噪声:幕墙工程一般采用金属物件连接,在风力作用下,相应摩擦易产生刺耳的噪声,故幕墙规范规定在所有金属连接处均应用绝缘的柔性垫片分隔,同时也起到防止不同金属材料接触电解的作用。
2.构造节点
幕墙工程包裹了建筑物,与建筑物间的构造节点有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防腐处理节点及与建筑物的防雷网连接,防火节点等。
3.试验
(1)幕墙工程材料及其性能指标的复验。
(2)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浸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
(3)防雷装置测试记录和淋水试验。
(三)验收阶段
1.对幕墙的表面质量和安装质量均规定有允许偏差检验项目:
(1)一个分格铝合金型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
(2)明框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3)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4)每平方米金属板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
(5)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6)每平方米石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
(7)石材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验收资料核查
幕墙子分部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幕墙工程的施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说明书及其他设计文件。
(2)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3)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黏贴性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5)后置埋件现场的拉拔检测报告。
(6)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浸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
(7)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份硅酮结构胶的混均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报告。
(8)防雷(避雷)装置测试记录。
(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录。
八、涂饰子分部工程
(一)准备阶段
1.基层处理
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度漆。
(2)旧墙面在涂饰涂料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3)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02%。
(4)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腻子的黏贴强度应符合《建筑室内用腻子》的规定。
(5)厨房、卫生间墙面必须使用耐水腻子。
2.材料进场验收
无论水性涂料、溶剂性涂料或美术涂饰所有材料,其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二)施工阶段
1.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在5~35℃之间。
2.涂饰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应按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涂饰后表面应涂饰均匀、黏连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3.涂料一般分普通涂饰和高级涂饰,高级涂饰要求无刷纹,不允许有裹棱、流坠、皱皮等现象,在观感上要求较为严格。
(三)验收阶段
涂饰工程的检查主要是观感检查。检查方法为观察和手摸检查,检查时往往与墙体允许偏差项目一起进行。检查内容有颜色、图案、花纹、光泽、光滑、刷纹、漏涂、透底、反锈、裹棱、流坠、皱皮等。
1.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2.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3.复层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4.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5.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九、裱糊与软包子分部工程
裱糊与软包在较高级装饰装修工程有运用,近年来家装中亦经常遇到,分裱糊和软包两分项工程。(一)准备阶段
1.基层处理
裱糊前,基层处理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墙面在刮腻子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旧墙面在裱糊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3)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8%;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02%。
(4)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腻子的黏贴强度应符合《建筑室内用腻子》的规定。
(5)基层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及阴阳角方正应达到本规范第4.2.11条高级抹灰的要求。
(6)基层表面颜色应一致。
(7)裱糊前应用封闭底漆胶涂刷基层。
2.材料验收
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材料应制作样板并经各方确认,进场材料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在样板对照无误后方可进场使用。
(三)施工阶段
1.裱糊
在处理过的基层,均匀涂刷胶水,随涂随手裱糊,壁纸、墙布每幅拼接后应横平竖直,拼接处花纹、图案应吻合,不留缝、不搭接、不留拼缝。
2.软包
软包应在工作台制作完成安装上墙,安装方法可以是黏贴、钉入、悬挂等。
(四)验收阶段
1.尽管软包工程表给出了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但裱糊和软包工程仍应以观感检查为主。允许偏差检查为辅。
具体如:
壁纸、墙布应黏贴牢固,不得有漏贴、补贴、脱层、空鼓和翘边。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裱糊后的壁纸、墙布表面应平整,色泽应一致,不得有波纹起伏、气泡、裂缝、皱折及斑污,斜视时应无胶痕。
壁纸、墙布边缘应平直整齐,不得有纸毛、飞刺。
检查方法:观察。
壁纸、墙布阴角处搭接应顺光,阳角处应无接缝。
检查方法:观察。
软包工程的龙骨、衬板、边框应安装牢固,无翘曲,拼缝应平直。
检查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单块软包面料不应有接缝,四周应绷压严密。
检查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软包工程表面应平整、洁净,无凹凸不平及皱折;图案应清晰、无色差,整体应协调美观。
检查方法:观察。
软包边框应平整、顺直、接缝吻合。
检查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清漆涂饰木制边框的颜色、木纹应协调一致。
检查方法:观察。
2.软包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垂直度3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2边框宽度、高度0,-2用钢尺检查3对角线长度差3用钢尺检查4裁口、线条接缝高低差1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十、细部子分部工程
装饰工程细部工程极大地影响着对一个装饰工程的基本观感评价。好的细部工程使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如艺术品般的观感悦目,使用舒畅。装饰工程列入分项工程评定的细部工程有:
橱柜制作与安装、窗帘盒、窗台板、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和花饰制作与安装。细部工程主要是木制品、金属制品和石材制品。
(一)准备阶段
1.材料进场检查
材料的材质和规格(花纹和颜色)、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花岗岩的放射性及人造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的材质、规格、数量和木材、塑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预埋件隐蔽工程验收。
(二)施工阶段
1.现代装饰装修工程中细部工程施工的机械化程度较高,所加工的成品和半成品可以在尺寸上控制得比较精确,橱柜、窗帘盒、散热器罩、护栏、花饰等只要固定方法适当,施工中注意横平竖直,细部工程施工较容易达到一个比较满意的效果。
2.安全性要求: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三)验收阶段
1.表面质量
细部工程的表面质量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裁面和线条应顺直、接缝严密,花饰应端正。表面质量主要采用观察检查。
2.允许偏差
(1)橱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窗帘盒、窗台板、散热器罩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水平度2用1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2上口、下口直线度3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3端距窗洞口长度差2用钢直尺检查4两端出墙厚度差3用钢直尺检查
(3)门窗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正、侧面垂直度3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2门窗套上口水平度1用1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3门窗套上口直线套2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4)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1护栏垂直度3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2栏杆间距3用钢尺检查3扶手直线度4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4扶手高度3用钢尺检查
3.验收资料核查
细部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施工记录。
十一、国家强制性条文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0.3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
3.0.6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的板块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3.0.15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4.9.3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10.8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应小于120mm。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
4.10.10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
5.7.4不发火(防爆的)面层采用的碎石应选用大理石、白云石或其他石料加工而成,并以金属或石料撞击时不发生火花为合格;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糙,其粒径宜为0.15~5mm,含泥量不应大于3%,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5%;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配制时应随时检查,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2.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3.3.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3.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4.1.12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黏结牢固。
5.1.11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6.1.12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8.2.4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8.3.4饰面砖黏贴必须牢固。
9.1.8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黏结材料必须用重型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9.1.13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9.1.14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12.5.6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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