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内容与要求
路基、路床施工监理质量安全控制过程是道路质量控制的基础,须对机具、人力及原材料进行严格控制,并对施工过程严格管理,以满足验收规范要求,作业人员由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组成。
二、监理流程
三、监理方法
(一)准备阶段
1.交桩点已经过测量复核,施工单位上报承包单位报审,并由监理工程师复核签认,后附221号文施工记录;
2.进场的压路机、挖掘机等设备已报验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3.所有专业人员重要岗位操作工上岗证均经复验,复印件备案,总监在浙监上签认;
4.完成各类原材料检测并报验经过审查批准,见证员见证取样,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已完成所需原材料、三渣层配合比试验,并经审查批准;
5.安全施工措施已按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准备到位。
(二)施工阶段
1.测量定位控制
(1)施工方自检合格,报承建单位报审,后附221号文施工记录;
(2)监理员复核上报内容填写完善,数据计算无误,现场复核中心桩允许偏差5mm。
根据复核结果,合格后由复核人员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记录签认。
2.路基质量控制
(1)路基土中不得含有淤泥、腐殖土及有机质、建筑垃圾等;
(2)路基填土每层填土松方厚度不得超过30cm;
(3)测定路基土的最佳含水量,力争使拟填路基的土的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
(4)路基不得有翻浆、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在填土过程中监理员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填写浙建监;
(5)填土碾压夯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
(6)对填路基土取样,试验机构做干密度试验。按规定的频率做压实度试验。
(7)按规定的频率做承载板试验,试验中见证员见证,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值;
(8)路基土用12-15压路机,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
(9)路床的允许偏差应满足。
(三)验收阶段
1.监理审核试验数据,试验数据合格后,监理将压实度报告,承载板数值及时统计录入汇总表;
2.若发生试验数据不合格情况,按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执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