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调和对比与比例

调和对比与比例

时间:2023-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调和与对比,反映了矛盾的两种状态。所以在运用形态的调和时,往往要和其他形式配合使用,如对比、比例、节奏等,但这些形式的量必须控制得恰如其分,否则很容易破坏了调和的效果。对比是在变化中寻求统一。黄金分割的比例最能引起人的美感。人体即基本符合这种比例关系,书籍、报纸也大多采用这种比例。如身高与头部的比例大约为7∶1,人在不同姿势中头部与身高的比例也在变化。

二、调和对比与比例

(一)调和与对比

调和与对比,反映了矛盾的两种状态。调和,是在差异中趋向于一致( “同” ) ;对比,是在差异中倾向于对立( “异” ) 。

1.调和

调和,是把两个相接近的东西并列,例如色彩中的红与橙、橙与黄、黄与绿、绿与蓝、蓝与青、青与紫、紫与红都是邻近的色彩。在统一色彩中的变化(如深浅、浓淡)也属于调和。调和使人感到融合、协调,在变化中保持一致。如天坛的深蓝色琉璃瓦与浅蓝色天空和四周的绿树配合在一起显得很协调。杜甫诗中有: “桃花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 ”深红与浅红在一起也属于调和。

在形象设计中,色彩的调和非常重要。色彩的调和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同一调和,即同一色相或明度、纯度相近色的搭配。如深红和粉红,尽管明度相差很大,但由于它们同属一个色相,所以形成调和。又如黄色与橙色,它们虽然色相不同,但是明度相近,黄色明度为8,橙色明度为6,纯度相同,都是12,所以相互搭配起来也容易调和。二是类似调和,即色相、明度、纯度均相近的色的调和。如青色与青紫色,它们是邻近色相,青色明度为4,纯度为8,青紫色明度为3,纯度为12,明度与纯度也相近,相互搭配时容易调和。与同一调和相比,类似调和具有较复杂的表情,富于变化。三是对比调和,即色相、明度、纯度差别很大的色彩搭配形成的调和。同一调和与类似调和都比较容易成功,但往往显得没有生气;对比调和尽管失败的可能性很大,却可以得到一种新鲜的调和。如黄与紫、红与黑等构成的对比调和,刺激性强,鲜艳夺目。

除了色彩的调和外,在形象设计中,调和形态也被广泛运用。调和形态首先是使形态性质达到统一,形态的类似性是达到这种统一的重要途径。如圆的形态,反复出现在衣领、下摆、口袋和搭配的扣子、首饰上,形象上就容易达到统一。形态的调和是一种秩序感,如果类似性过强,又会感到单调。所以在运用形态的调和时,往往要和其他形式配合使用,如对比、比例、节奏等,但这些形式的量必须控制得恰如其分,否则很容易破坏了调和的效果。

2.对比

“对比”是把两种极不相同的东西并列在一起,使人感到鲜明、醒目、振奋、活跃。如色彩中红与绿、黄与紫、蓝与橙都是对比色。“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 “万绿丛中一点红” ,这是红与绿的对比。黑与白也是一种强烈的对比, “白催朽骨龙虎死,黑如太阴雷雨垂” , “黑云翻墨未压山,白雨跳珠乱入船” 。在这些诗句中运用黑白对比加强了意境中的色彩效果。有的画家利用白纸底色表现白鸡,由于巧妙地运用黑白对比,使人产生一种错觉,仿佛白鸡比白纸还要白。声音的对比,如“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 ,最寂寞的环境,是靠声音来烘托的。形体大小的对比,也能令人印象深刻,如“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

“对比”强调表现各形式要素之间彼此质与量差异的造型原则。对比的双方利用相互间彼此相反的性质,各自增强自己的特征,使对比的两者之间的相异处更加突出,从而产生强烈的刺激。它的主要作用在于使造型效果生动,富于活力。由于它对人们感观刺激强烈,所以容易使人们兴奋,进而使形式具有生命力,是最活跃的形式法则。它是人们经常运用的,内容也十分丰富,如凹与凸、粗与细、厚与薄、冷与暖、强与弱、明与暗、大与小等等。它们两个极端的对立,通过矛盾的转化,形成新的统一。拿动与静这对对比来说,动是绝对的,静是相对的。动中有静,才显得安定;静中有动,才能有发展。动极则静,静极则动。动与静就是这样在矛盾转化中达到统一。

对比是在变化中寻求统一。对比用得太多,变化过于强烈,就会缺乏统一感,显得眼花缭乱,中心不突出,削弱了设计意图需要的表现效果。所以,一定要在统一的大前提下追求对比的变化,充分把握好支配与从属的关系。当主次、从属关系鲜明时,中心才变得突出,对比的关系才能各得其所,新的均衡才会出现,这样的变化效果才是和谐的。在形象设计中也要注意这一原则。

对比与调和虽然是对立的,它们却都是形象设计中经常运用的形式原理。当需要活泼欢快的效果时,一般运用对比的方式;当需要庄严肃穆的效果时,一般运用调和的方式。在形象设计中,要注意以上原则。

(二)比例

“比例”是指一件事物整体与局部以及局部与局部之间的关系。例如,我们平时所说的“匀称” ,就包含了一定的比例关系。古代宋玉所谓“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就是指的比例关系。中国南朝的戴元,是古代著名雕塑家戴逵的儿子,他年轻时就跟他父亲雕塑佛像,精通人体的造型、比例。传说有这样一个故事: “宋太子铸丈六金像于忘棺寺,像成而恨面瘦,工人不能理,乃迎元问之。曰: ‘非面瘦,乃肩胛肥’ 。即减臂胛,像乃相称,时人服其精思。 ”这里所说的形象的肥瘦,也就是宽窄的比例。为什么面部本来不瘦,而使人感觉瘦呢?这是由于臂胛过宽,相形之下面部才显得瘦。经过修改,把臂胛宽度削减,各部分的比例就合适了。所以人体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关系,不仅影响整体形象,同时在局部之间也相互影响。

突出的比例失调,便会产生畸形。在形象设计中,不能掌握正确的比例往往会产生形象的不真实。

什么样的比例才能引起人的美感呢?黄金分割的比例最能引起人的美感。人体即基本符合这种比例关系,书籍、报纸也大多采用这种比例。

我们认为,在美的事物中所包含的比例关系是有条件的。因为人们在美的创造活动中都是按照事物的内在尺度来确定比例关系。黄金分割的比例里面虽然包含了一定合理的因素,因为这种比例关系较正方形有变化,还具有安全感。事实上,人们在制造许多产品的时候,都是和人的一定目的、要求结合在一起的。例如在住宅中门的长度比例便不一定符合黄金分割比例,而是和人体的比例大体相适应的。人体的匀称在比例关系上也不是绝对不变的。所谓“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 ,这是就某一个人身材的匀称来说的,并不是说衡量一切人的身材是否匀称只有一个标准。尽管正常发育的人体,各部分之间大体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如身高与头部的比例大约为7∶1,人在不同姿势中头部与身高的比例也在变化。在衡量一个具体人的时候,还要结合他的体型、年龄等条件来考虑。矮而胖的人和瘦而长的人,他们在身体各部分的比例关系上是有区别的。因此,在形象设计中要灵活运用比例关系。在两个以上要素构成的设计中,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也不能是平等的,必须要有主次之分。这些要素可分解为部分(或局部)和整体(或全体) 。部分是作为整体的一部分(次要部分)而从属于整体(主要部分)的。部分虽有区别于其他部分的相对独立性,但不具备像整体那样的完全独立性。作为整体分解了的形态,它从属于整体,处于整体的支配之下,主次之间有着一定的关系,主要部分应有一种统领性,它制约并决定着次要部分的变化;而次要部分要根据主要部分的需要来设计,受主要部分的制约,并对主要部分起衬托的作用。

主与次是相比较而存在,相协调而变化的。有主才有次,有次才能表主,相互依存,矛盾统一。成语中的“烘云托月” ,俗话所说的“红花虽好看,还要绿叶来扶持” ,说的都是主次的这种辩证关系。形象设计同样如此,人始终是设计的最终目的,人是主体,设计是为人服务的。在形象设计中安排主次关系,做好两者的搭配,并不像人们想象中那么简单易行,轻而易举。人们具有想尽可能分解统一的事物的本能,想从中感知最强烈的东西,这就是第一印象。当整体形象点缀上一个精致的小饰件,成为视觉刺激最强烈的一点时,这个饰品就成了第一印象,整体会自然地退居从属地位,主次关系立刻扭转,局面大为改观。如果某位歌手穿着一袭蓝礼服,腰间只装饰了一朵大红花,由于强烈的色彩刺激,主次产生了变化。人们只看到腰间突出的这一朵花,其他都退到次要的地位。从这个例子不难看出,主次不是固定的、不动的,在一定条件下,主次会发生转化。同时,主次也不能单纯从面积或体积的大小来决定,关键在于这个因素在整个设计中的作用如何。

在形象设计中如何适当地体现主次的比例关系,一般有两种常用的方法:第一种,在统一中寻求部分变化。就是使从属的部分作为整体的一部分,来发挥自己的作用,使整体更富有魅力。这种处理方法要在统一的前提下求得变化,在整体的秩序上求得多样的统一。以服装设计为例,款式、色彩、面料是构成服装外观美的主要因素,要做到统一中有变化,它们这几个因素中应以表现其中一个因素为主:或突出款式,或突出色彩,或突出面料,而让其他因素处于陪衬地位。如果以款式变化为主时,色彩和面料的变化应尽量简单,附件和分割可以复杂一些,否则款式的特点就会被掩盖。第二种,在变化中寻求统一。这是一种多样的统一,要做到这种多样统一是很不容易的,但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最佳效果。所以尽管较难,它仍然是较为常用的方法。比例与主次都是一种分割,而分割在形象设计中是无所不在的,所以比例与主次在形象设计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把裙腰提高至腋下,裙子的比例加大,成为主要部分,就显现出唐代服饰的古典美。如果把裙腰放低至腰以下,裙子的比例缩小,上身的比例加大成为主要部分,则显现的是一种现代的美。不同的比例与主次体现了完全不同的风格,反映了不同的时代精神。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