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学创始于20世纪30年代前后,文书学以文书与文书工作为研究对象,其基本任务是探求文书与文书工作的发展规律,阐明文书工作的理论、原则与方法,以便充分发挥文书的作用。秘书学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它是以秘书与秘书工作为研究对象,揭示秘书活动的基本规律的一门综合性应用学科。两门新兴学科诞生以后,均在自己的生存空间内迅速地发展着,同时研究者们也发现了这两门课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于是便都视对方为自己的相关学科,以关系性质而言,有以姊妹学科、也有以母子学科相称,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有学者提出了秘书学和文书学的合并问题,并引起了较大的争议。
较早且颇具影响地提出把文书学扩展成文秘学的是原杭州大学的陈作明教授,他在1994年第3期的《档案学通讯》中发表了题为“把文书学扩展成秘书学的尝试”一文,简要地介绍了把文书学扩展成秘书学的理由和依据、指导思想和办法。1997年,陈作明又一次在《档案学通讯》上撰文——“再论合成文秘学问题”,从学科建设的角度列举了文书学与秘书学并存的不合理性,再次提出了合成文秘学或者是把秘书学作为一门大学科处理的设想。同时,伴随着陈作明“合成文秘学”这一设想的提出,持异议者也随之出现。如安徽大学的郭其智从文书学研究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秘书学和文书学的学科对象和研究角度各不相同,合成文秘学的主张是“只看到了文书学和秘书学的相互联系和重复,而忽略了它们之间的区别”[85],从而提出了应该科学地划分出文书学的研究领域使之独立地发展的观点。但是,郭其智也认为在课程设置上,秘书学和文书学可以灵活机动,可分可合。又如,河南大学的郝文勉则从秘书学研究的角度认为秘书学和文书学的合并“万万不可,无论是学科建设还是课程设置都应该区别开来”[86],在阐述了文书学和秘书学的不同之后,郝文勉对独立的秘书学学科体系和专业体系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由上述可见,无论是秘书学的研究者还是文书学的研究者,对文书学与秘书学的合成均持有较大的异议。
随着科学思维能力的不断提高,人类开始把自然界及社会现象划分为不同领域和侧面进行研究,科学分化到达了相当精细的程度。文书学的出现就是为了适应机关行政管理制度与文书档案制度,从行政管理学、写作学、档案学等相关学科中独立出来而形成的。秘书学的出现尽管略迟于文书学,但它同样是学科分化和综合的结果,其主要母体也是行政管理学且与写作学、档案学密切相关,从学科产生的角度来看,文书学与秘书学确实存在着先天的“血缘”关系。加之近期开始的全国职业秘书资格鉴定中,职业化了的秘书人员涵盖了文书人员,秘书工作涵盖了文书工作,作为以秘书和秘书工作为研究对象的秘书学和以文书和文书工作为研究对象的文书学之间的关系的密切性是不言而喻的。
学科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学科不断衍生又不断综合,不断深层化又不断杂交。文书学和秘书学的合成在课程教学上确有一定合理之处:
首先,两门学科的合成可以解决学科间大量的内容重复问题。毋庸置疑,秘书学和文书学研究内容的大量重复和重叠是客观存在的,秘书工作毕竟是以文书工作为其首要内容的任何体系的秘书学都不可能排斥文书工作的内容。尽管有学者试图从研究角度、研究层次、研究方法等角度予以区分,并说明两者的重复是有其历史原因的。但这种区分和说明在教学中尚缺乏可行性。从目前的秘书学教材分析,几乎是照搬文书学的某些章节,如文书的一般知识,文书工作的任务和原则,文书处理的程序和要求,乃至文书立卷业务,等等。其教材内容的重叠之势近期内很难改变。
其次,两门学科的合成符合社会实践的需要,也符合人们的习惯观念。学科的崛起、发展、整合和迁移,除了其内在因素外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满足社会实践的需要。事实上,也正是因为文书学不能完全满足广大文秘人员业务培训和学习的需要,才于20世纪80年代初出现了第一批秘书工作培训教材,为秘书学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基础。而这些为满足秘书工作实践需要而编写的秘书学教材无一不包括文书工作。从目前社会的普遍认识来看,秘书和秘书工作应该包括文书和文书工作,无论是职业归类还是机构和岗位设置,这种包容性无所不在,因此,我们以为从现实社会的实际状况和人们的习俗观念来看,文书学和秘书学的合成也并非没有依据。
第三,从历史的背景上看,文书和文书工作从来没有游离于秘书和秘书工作之外。所谓秘书,在汉语中最初的含义就是指密藏的或者是珍贵的文书,如《汉书·叙传》中有“游博学有俊才……与刘向校秘书”,其中“秘书”一词即指秘密而珍贵的文书。另外,从现行的中国秘书史的体系来看,文书和文书工作更是其主要的脉络和线索,如果两门学科各自独立,那么秘书史和文书史将会出现更严重的内容交叉和重叠。回顾历史,秘书学与文书学的合成有着充分的渊源。
以上,我们分析了秘书学和文书学合成的有利之处和基本依据,然而从另一角度来看,特别是从学科建设的角度出发,秘书学和文书学的简单合并实存较大的弊端。
首先,从学科对象分析,尽管机关的文书部门和文书人员包含在秘书部门和秘书人员中,但是文书学是以客观存在的物质——文书为研究对象的,除了与秘书活动关系比较密切的公文以外,各种专用文书如科技文件材料、司法文书、外事文书等,也是文书学的研究对象,而秘书学的研究对象不是具体的物。因此,秘书学与文书学的研究对象有较大的差异性。即使秘书学的研究内容与文书学有交叉,但应该有自己的研究角度和独自的出发点,“秘书学不能一般性地去研究这些内容,应当从秘书工作的特点出发,根据秘书工作的需要和要求,研究与秘书工作有密切关系的那部分文书工作与档案工作的内容。”[87]将不同研究对象的两门学科合并,值得商榷。
其次,从学科的知识体系来分析,将秘书学与文书学合并成一门学科,势必影响到两门学科固有的知识体系。根据陈作明提出的合并后文秘学的教学体系(具体见《把文书学扩展成文秘学的尝试》一文)不但文书学的知识体系被打乱,更为主要的是秘书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有根本性的缺损,原有的秘书学中涉及秘书基础理论的内容及其他有关重要的秘书工作实务如秘书的职能范畴、秘书工作的规律和特征、秘书的任职标准和素质优化、秘书的工作方法以及会务工作、保密工作等具体秘书工作内容都不在其内。这样合成后的“文秘学”恐怕难以满足现实中广大秘书人员的需求,有朝一日还得“合久必分”。
第三,从合成后的学科名称上看,陈作明认为,合成后的文书学与秘书学可称为“文秘学”,对这一名称我们认为也有值得商榷之处。尽管社会上有“文秘”这一通俗的称呼,如文秘人员、文秘工作等等,但是“文秘”合称一直为学术界所否定,主要原因是“文秘”一词容易引起歧义,“文秘”表示的是文书学与秘书学的并存还是有关于文字秘书的一门学科,容易形成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局面。本人以为,把一个本身已有歧义的词作为一门学科的名称未免有些不妥。
时至今日,秘书学和文书学各自走过了一段发展道路,尤其是秘书学历史虽短,却颇成气候。随着秘书学的日趋成熟,特别是大秘书学概念的日渐确立,确实是到了需要重新考虑与文书学的关系问题的时候了。以上所述,秘书学和文书学的合并可以解决这两门学科现存的一些问题,但是学科的简单合并或者是从文书学角度增添一些秘书学的内容使之扩展成文秘学的做法也有较大的缺陷。
我们以为,学科的发展除了其自身的一些因素外归根结底是为社会实践服务的,从现代社会需要的格局出发,结合文书学特别是秘书学的发展现状来考察文书学和秘书学的关系,我们不难发现秘书学和文书学事实上已经是一种从属关系了。进入90年代以来,秘书学的学科体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秘书学的学科层次有了质的提升,随着大秘书学的概念被高校秘书学教学和研究者的接受和推广,本人以为秘书学和文书学已非同一层次的学科了,秘书学应该与写作学、档案学等学科相提并论,文书学可以作为秘书学的分支学科而存在,既保留原有的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又作为大秘书学理论体系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事实上,这样的关系认定在秘书学界是已成共识的。只是许多学者在探讨某些问题时往往顾此失彼,在谈及学科关系时认定秘书学和文书学是并列的相关学科,在论述秘书学的学科体系时,又毫无例外地把文书学归入其中从而出现了自相矛盾的论断。为此,笔者以为,既然已经把文书学纳入秘书学的理论体系,其学科关系当然是从属关系,而要确认这种关系的成立,其主要依据或者说根本前提就是大秘书学观念的建立,也就是陈作明所说的“把秘书学作为一门大学科处理”。换言之,只要确认了大秘书学观念,秘书学和文书学的关系问题将水落石出。
秘书专业的发展趋势需要确立大秘书学的观念。我国高校的秘书专业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各地为了加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纷纷开设秘书专业,其专业设置基本上是以中文为主体,加设秘书学、文书学和应用写作等课程。随着秘书专业的日渐发展和成熟,其独立性日渐增强,专业设置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以秘书为主体的课程日益增多,统而论之的秘书学在秘书专业中已经很少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秘书学原理、秘书发展史、具体的秘书学实务类课程(其中应该包括文书学)。尽管目前国家教委的专业目录中还没有本科的秘书专业,但是,随着秘书职业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随着社会对人才素质要求(学历要求)的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对本科层次的秘书需求的日渐增加。相信随着本科甚至更高层次的秘书专业的诞生,其课程设置会更加系统化和精细化,如此,大秘书学的概念将不可动摇。
秘书学的学科体系的发展趋势需要确立大秘书学的观念。最早的秘书学内容(如翁世荣主编的《秘书学概论》、王千弓等主编的《秘书学和秘书工作》)主要是对包括文书工作在内的秘书工作的列举及经验总结,谈不上有一个完整的学科体系。随着秘书学科的不断成熟和发展,秘书学的学科体系已初见端倪。如方国雄在《谈秘书学的学科体系》(《秘书之友》2000年第6期)中提出:“秘书学已出现了秘书学原理、秘书实务、文书学、应用写作学等分支学科。这些分支学科既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内容和理论框架,又彼此紧密联系,共同构成了秘书学的理论体系。”这里的秘书学事实上已经是大秘书学的概念了,文书学也已经被视为秘书学的分支学科。稍加总结我们就会发现,把文书学当作秘书学的分支学科的看法已经是秘书学界的一种普遍的认识,董继超在《普通秘书学》中明确提出了文书学是秘书学的分支学科。因此,从学科建设的角度来看,随着大秘书学概念的日益清晰,文书学归属于秘书学的理论体系这一观点将成为秘书界的共识。
秘书学与文书学的课程设置也需要确立大秘书学的观念。确立了大秘书学的观念,使文书学作为秘书学的分支学科而存在,在课程设置上就可以根据不同专业及教学层次作灵活处理,如果是秘书专业且教学层次较高,我们便可以根据上述秘书学的学科体系分别开设秘书学概论、秘书写作、文书学、中国秘书史、秘书实务(或者是办公室日常事务、会议组织学、信访学等)等课程,文书学作为相对独立而具有完整体系的课程而存在。如果是在别的专业,如行政管理专业、企业管理专业、公共关系专业、办公室自动化专业等专业中开设秘书学课程,则是集秘书工作历史、基本理论和实务于一体的秘书学,文书学作为秘书学的基本内容之一而存在。这样既解决了秘书学与文书学的内容重复问题,同时又能适应相关专业对秘书学的课程要求。
上述可见,大秘书学的设置是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的。关于秘书学和文书学的合成问题,笔者以为能否合成及合成的性质(是归并还是对等合并)主要取决于秘书学发展水平的高低,如果确切地说是理论界对秘书学学科体系的构建,相信随着秘书学科的逐渐成熟,大秘书学观念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认同,秘书学和文书学的关系问题将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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