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角色和秘书角色
角色原是戏剧、电影中的名词,也称“脚色”,指剧本中的人物。19世纪20年代芝加哥学派开始系统地借用这个概念作为研究社会结构的起点。所谓社会角色,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与人们在社会关系体系中所处的地位相一致、社会所期望的—套行为模式。具体地说,其一,社会角色是人的社会地位的表征。人们生活在一定的社会中,总会有自己的位置或地位,这种地位是出于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而形成的,它必须靠这种关系才能表现出来,而具体表现这种地位的则是角色。其二,社会角色是一套行为模式,角色不同其行为方式、行为模式也不同。这种行为方式、行为模式是与人们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相联系的。其三,角色是一套有关权利、义务的规范,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人的行为才是社会性的。特定的人们之间表现权利、义务的行为的定型化同时也是行为规范的形成过程,这些规范的集中化就是角色,角色是集中反映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角色是人们对处于特定位置上的人的行为的期望。行为模式是人们共同活动经验的积累和结晶,当某种行为模式被认为是有益和有效的时候,它就会被人们固定下来,成为指导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则,这些规范产生于现实生活,又是有益和有效的,所以它也具有了社会所期望的特征。[18]
秘书角色作为一种具体的社会角色,必须符合社会角色的一般理论,接受角色理论的指导。秘书角色是由秘书在社会中的活动内容方式所决定的。秘书的社会地位通过秘书角色得到体现,秘书和领导是相关角色,相关角色集中反映了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秘书的职业角色期待就是他人对秘书职业身份——围绕领导工作活动的辅助人员——的希望。多年以来,人们对秘书的角色问题作了不懈的探讨,从探讨中我们发现人们对秘书角色概念的理解并不是确定的,而是多角度多层次的。王战国在《感悟秘书角色——试谈秘书角色的多样性》一文中提出,“秘书角色是一个多层次、多侧面的组合概念”,具体地说,秘书角色的概念可以有秘书角色的职业概念、秘书角色职务概念、秘书角色的专业概念、秘书角色的职能概念、单一角色概念、复合角色概念、理想角色概念、现实角色概念等。[19]尽管上述秘书角色概念类型的分类标准不是统一的,但是,秘书角色研究中对秘书角色理解的多重性和多侧面是不容置疑的,这也是秘书角色问题争议性较大的原因之一。
二、秘书角色的“主角论”和“配角论”
1.“配角论”
秘书角色中的“配角论”,是一种比较深入人心的秘书角色理论,持论者认为,秘书角色具有伴生性,也就是说,秘书的存在是以领导的存在为前提的,这种伴生性特征,使得秘书与领导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密。同时,由于在两者的关系中领导占据主导地位,秘书工作是为领导工作服务的,直接为领导提供服务是秘书工作的实质,这是构成秘书角色的前提,秘书的从属地位决定了秘书在社会活动中扮演的是“配角”。“甘当配角,也只能当配角,这是秘书工作的职能所决定的。”[20]秘书人员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有清醒的配角意识,使自己的言行符合自己的身份。《秘书》杂志在1990年展开秘书角色大讨论的同时,编辑部于1990年4月24日举行了“秘书应是怎样的角色”专题讨论会,复旦大学王增藩副研究员就明确提出:“很清楚,秘书是配角,为领导服务,参谋、助手作用是否定不了的。……从我个人做了十几年秘书来说,我的经验是要做最佳配角。秘书首先要当好配角,在发挥作用的时候要有主角意识。……要把配角和主角意识的关系搞清楚。不能说你既当配角又当主角。”[21]
2.主角配角相对论
即认为主角和配角是相对的,秘书既是配角同时又是主角,也就是认为秘书角色具有双重性。持论者认为秘书是辅助领导工作的,秘书活动的目的要服从领导活动的既定目的,秘书必须按领导活动的要求、意图,确立和调节自己的行为,因此秘书在社会活动中主要扮演配角。但是,秘书又是秘书活动的主体,在辅助领导工作活动过程中,可以对领导产生一定的影响,在特定的时间、场合和条件下又扮演的是主角。所以秘书角色具有双重性:既有配角的一面又有主角的一面。对此,有些实践工作者也予以认同,时任上海市委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的谢为明就提出“秘书既是主角又是配角。秘书有好多种,例如生活秘书,他是为领导生活上的一些事务服务的,对它所从事的工作来说,它当然是主角,拿我们综合处来讲,我们主要搞信息工作,很多时候‘唱主角’,也有很多时候‘唱配角’”。[22]
3.“主角论”
持论者认为在秘书活动中,秘书始终是活动的主体,对秘书活动的探索,必须立足于秘书活动本身,必须把他当作一个独立的对象去分析,而不能把他当成领导的附庸物,主动性应该是秘书活动的基本特点。
对于“配角论”、“主角论”或者是主角配角相对论,笔者的意见是:其一,三种观点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异,之所以得出不同的结论是因为分析秘书角色时不同的视点、不同的角度造成的。不同的戏有不同的主角和配角,主角和配角本身就是相对存在的,在整个社会管理体系的舞台上,秘书是以综合辅助领导工作的角色出现的,秘书工作从属于领导工作,与主角——领导相对,秘书毫无疑问是配角。但是在秘书活动这个舞台上,秘书却是毋庸置疑的主角,秘书应该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诚然,在同一戏剧中,不可能出现既是主角又是配角的现象,但在不同的舞台上,既当配角又当主角的现象应该不足为怪。其二,“配角的地位和主角意识”的提法欠妥。“配角的地位和主角意识”的是秘书学界比较有代表性的对秘书角色地位的界定,持论者认为这样的定位较好地解决了秘书活动中被动性与主动性的问题,既揭示了秘书配角的实质,又照顾到了秘书人员主动性的发挥。但是,事实上这里存有误区,误区的关键点在于对“主角意识”的理解,所谓角色意识,是指一个人在社会群体中对自己所处的地位以及由地位所定社会职责的感知与认识,自己对周围种种角色关系的理解与协调。[23]也就是说,有主角的地位才会有主角的意识。否认主角的地位,要求有主角的意识,应该是不符合逻辑的,也是不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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