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的消灭,即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失效。劳动合同终止分为两类,即自然终止和因故终止。
1.自然终止
属于自然终止的情形分别为:定期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退休;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完成,合同即为终止。当上述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就可以终止,但在实际操作中,习惯上应提前30天通知。
2.因故终止
属于因故终止的情形分别为: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解除劳动关系或一方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主体一方消灭(企业破产或劳动者因故死亡);不可抗力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战争、自然灾害等);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判决亦可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依法办理相关保险手续;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应将劳动者工资列入破产清偿程序,首先支付劳动者工资。
相关知识
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企业规章制度的。
第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损害的。
第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六,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七,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这里需说明的是,解除劳动合同,所依据的企业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的。员工对企业造成的损害可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若因此发生争议,则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认定。上述条件中的5~7条在实施过程中,企业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否则,企业应补偿员工一个月通知期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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