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是不管什么事,委托一个能干的下属去办就行了。各种事情,这里还有一个一般和特殊、轻与重、公与私的区别。那么,什么是特殊的事?特殊的事为什么要自己人办?其实任何事情,它的特殊与一般都是相对的。之所以称之为特殊,那是指事情与人的利害关系。如果这件事,我把它交给任何人办都可以,那就不是我们这里所说的特殊。如果某件事必须由我自己亲手去办或者只能委托给最亲近的人去办,这种事不管大小,都是我们这里所说的特殊的事情。
(1)签约
这种事是关系到单位重大切身利益的大事,决不能随意委托人办理。这里要考虑这样几个因素:首先,要选择有一定身份的下属,因为他是代表单位,并直接代表(代理)领导办理签约事宜的,如果你委托一个身份过低的人去,对方会认为你对事不慎重,或认为你根本没有诚心,很可能会把事情办糟。其次,你所委托的人要有一定的形象。如果你的代表是个猥亵的、让人看了很不舒服的人,对方肯定也认为你是个很无能的领导,他们会欺你没有人才,压制你,看不起你,最终吃亏的还是你。再次,你所委托的人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合同是现代经济交往中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依据,如果你所委托的人没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与合同内容相关的专业知识,在签约过程中,就会被对方所愚弄,从而导致经济损失。又次,你所委托的签约人必须是你信得过的人,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就签约这一件事情而言,具备以上诸方面条件的人,才是你应该托负的“可靠的人”。
(2)出席会议
现今的领导人,会议特别的多,有时自己根本分不开身。这时,就需要委托下属代为出席了。事实上,当今大家的一致做法都是这样,除了非亲自出席的以外,能推的则推,推不掉的一律由下属代开。出席会就不必要求十分的严格了,只要你的下属具有文书秘书的才能,发一支笔一个笔记本,就可放心地委托他去了。
(3)送礼
这是现今社会联络感情的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那么,送礼这种事,派什么样的下属去办才合适呢?这里面说起来却有些事要特别注意。一是单位之间礼尚往来的祝贺式公礼。这种“礼”是礼节性的,是一种友好的表示,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所以,只托一般的下属去办即可。
二是单位向职工送礼,这是在年终岁末,对一些离退休老人劳动模范进行慰问式送礼。这种礼最好是领导自己亲自送,如果有必要则应委托工会、公关等部门的下属去办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