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社会的“公仆”的理念最早由民主主义者——意大利但丁、英国弥尔顿提出,并由美国华盛顿、法国罗伯斯庇尔开创了实例。社会主义者进而提出“社会公仆”思想,1871年巴黎公社取得可贵的实践经验,苏联因最终背弃巴黎公社原则形成官僚特权集团最终败亡。在我国,柳宗元早在唐代就提出官为民仆思想,在近现代也有丰富实践经验。中国共产党人历来重视贯彻马克思主义关于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重要论述,并在党章中有关于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的规定。
一、民主主义者最早提出“公仆”理念并有实例
公元前4世纪,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他的名著《理想国》中,不把官吏称为老爷,而认定他们是人民的卫士和助手、管理人兼仆人。这是西方社会“公仆”思想的萌芽。
“公仆”一词是近代从西方文字翻译过来的新词语。在西方近代资本主义商品市场经济发展和文艺复兴运动初期,意大利政治思想家和诗人但丁(1265—1321年)在《论世界帝国》(约写于1311年)中最早提出“人民公仆”的理念。书中这样写道:“虽然从施政方面而言,人民的代表和国王都是人民的统治者,但是从最终目的方面来说,他们却是人民公仆,而世界君主尤其如此,他应该被视为全人类公仆。”尽管当时但丁的政治理想还是世界帝国而不是共和国,但是他具有民主主义思想,所以能够把官员甚至国家首脑看作最终应该是人民公仆。
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发展,把政府官员定性定位为“人民公仆”的政治思想家就越来越多。英国的约翰·弥尔顿(1608—1674年)于1651年出版的《为英国人民声辩》中提出:“试问世界上谁还能比国王更大呢?基督徒的国王应当像每一个优良的循吏必然做到的那样成为人民的仆人……在基督徒中要么就没有国王,要有就得是人民的仆人。”“人民的权利从自然秩序上讲来便是至高无上的……他们根据这个权利,为了保障大家的自由、和平和安宁,才指派一个或多数人来管理其他的人……而被选进政府的人,一旦由于懦弱、愚蠢、虚伪、奸诈的本质暴露,或临近暴乱时,人民便可以加以惩罚或废黜。”即是说人民有权惩处不称职的公仆。
政治思想家们的美好理想与合理信念要变成社会现实,除了有赖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为基础和依托之外,还需要有杰出政治活动家们的英明决策和以身作则。在国家首脑中最早把“公仆”理念付诸实施的是美国开国元勋乔治·华盛顿(1732—1799年)。他在领导独立战争取得全胜后,谢绝国内保皇派拥立他当国王的请求,力主建立民主共和国。1787年颁布宪法后他当即强调指出:“宪法所赋予的权力将永远掌握在民众手中。这项权力是为了某些特定目的,在特定期限内授给他们自己选出的代表的。当这种权力的使用违背他们利益,或不符合他们的愿望时,他们可以而且无疑会撤销他们公仆的资格。”1789年华盛顿当选第一任总统宣誓就职后就明确把自己和政府公职人员都视为公仆。他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个自称“公仆”的国家领导人。1793年7月有人在报上谩骂政府。华盛顿当即给弗吉尼亚州州长亨利·李写信指出:有人不满政府各有不同原因,“有些人出于好意,认为联邦政府的措施不当,有些人则出于恶意……这些人不仅要阻挠政府的一般措施,尤其是要破坏民众对他们公仆的不可或缺的信任。在我任职期间,我把自己视为公仆。如果他们在此期间,进而将我称为他们的奴隶,我亦无异议。”1796年他担任两届总统后坚决退出第三届总统竞选,绝不搞终身制,结果约翰·亚当斯当选新总统。1797年3月3日,华盛顿写信告知老朋友诺克斯:“明天早餐时分,我将作为一个公仆向新当选总统、外国嘉宾和各部领导人辞别。”当天晚上他举办告别宴会,他热情洋溢地举杯致谢,满怀激情地说:“女士们、先生们,这是我最后一次以公仆的身份为诸位的健康干杯,我真诚地为诸位的健康干杯,祝诸位无比幸福。”事实证明,华盛顿作为美国第一任总统、第一个自觉的公仆,他的确是廉洁奉公、勤政敬业的,他不搞特殊化、不搞特权,不徇私枉法。有人做过统计,从参加独立战争、制宪会议到就任总统,华盛顿在长达17年之中实际上天天都在处理国家重大事务。当然,华盛顿这个公仆毕竟是代表美国新兴资产阶级的。他本人就是一个大种植园主,家中有几个奴隶为之服务,晚年还拥有53万美元的财产。他61岁退休后又回到山庄过他的田园生活。
世界历史上第一个自称“人民公仆”的国家领导人是法国民主主义革命家罗伯斯庇尔(1758—1794年),他是当时法国中小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政治首领。1793年5月31日至6月2日他领导巴黎革命人民起义胜利后,宣布成立共和国,实行普选权,他成为救国委员会首脑之一。1794年6月4日他被最高国家立法机关国民公会一致选举为国民公会主席。他在《关于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中提出37条主张。其中第16条、17条、33条明文规定:“人民是主权者,政府是人民的创造物和所有物,社会服务人员是人民的公仆”,“人民随时可以更换自己的政府并召回自己的全权代表”,“人民有权了解自己议员的一切行为;议员们应当向人民提出自己管理事务的翔实报告,并很尊重地服从人民的判断。”为防止权力过分膨胀,他还要求公职人员不得兼职,任期要短。他自己以身作则,做出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公仆表率。不少名人在革命胜利初期都过上宽裕生活,享有丰厚待遇,他却依旧住在巴黎一个木工师傅家中,过着单身俭朴生活。他曾有过两段恋情,都因公务繁忙,没有结婚成家。不少人向他送礼求职办事,都被拒绝,因而博得“不可腐蚀的铁人”的美誉。反动势力于1794年7月27日举行“热月政变”,他当即被捕。当天他被国民自卫军从狱中营救出来后,又在巴黎市政大厅起草号召人民起义的宣言,结果政变军队闻讯冲入,他开枪自杀未遂,于7月28日被送上断头台,时年仅36岁。
民主主义者思想家虽然最早提出了“人民公仆”的理念并且由民主主义政治家做出了“人民公仆”的表率,但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制度中,“人民公仆”不但无法广泛、持久实现,而且资本主义国家的官僚统治集团依然是人民的老爷。为解决资本主义固有的私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以及贫富两极对立等矛盾,社会主义思潮和社会主义运动应运而生。
二、社会主义者提出“社会公仆”思想及实践
社会主义是既继承资本主义文明成果,又开创更高类型文明的新社会思潮。资本主义是以私人资本为基础,由资产阶级统治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是以社会化劳动为基础,由劳动人民掌权的社会形态。二者既有继承关系,又有原则区别。资本主义主要为少数资本家谋利,社会主义要使劳动成果归社会全体成员共享,推进社会进步。欧洲从16世纪初就开始出现社会主义思潮。起初社会主义者未发现社会发展规律,出于同情无产者,要解放无产者,不免含有空想成分,后人称之为空想社会主义者。空想社会主义者为消除资本主义国家官僚统治集团欺压人民的现象,重新提出了“人民公仆”“社会公仆”的理想。
在1516年出版的第一部空想社会主义名著《乌托邦》中,英国人托马斯·莫尔就提出未来国家的新领导人“应该更多关心的是老百姓的而不是他个人的幸福。犹如牧羊人,作为牧羊人,其职责是喂饱羊,不是喂自己”。他指明了社会主义国家公务员的本质是为老百姓谋幸福,犹如牧羊人要喂饱羊那样,说得多么深刻而形象。意大利空想社会主义者托马斯·康帕内拉于1609年在狱中写成的《论最好的国家》中,主张未来国家新领导人要像《路加福音》中所要求的君主那样,不是统治众民,而是“要像服务员”“奴仆”忠实为众民服务。英国的杰腊德·温斯坦莱在1652年发表的《自由法》等论著中第一次揭露资产阶级共和国不履行公仆的职责,依然是新的奴役制度。他说:人民把政府公职人员“选出来担任一定时间的特殊工作,并不是要他们成为压迫我们的老爷,而是成为我们的公仆”,“如果你们的眼睛为高傲所蒙蔽,你们就会忘记自己是国家的公仆”,那样就会当选举你们担任公仆的主人还在“步行的时候,仆人却骑马和乘车”。这个忠告说得多么深刻而形象。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的事实证明了这些公仆一旦掌权却变为骑在主人身上作威作福的老爷。他主张在未来真正的共和国中“一切真正的公职人员都是人民选举出来的。当他们的活动旨在使选举他们的人民感到满意的时候,他们就是共和国忠实的公正的奴仆,那时,城市里就会出现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温斯坦莱还第一次为未来的社会主义拟定了《公职人员选举法》和《监督人法》,严禁公仆搞特权,防治公仆玩忽职守和贪污腐败行为。法国的让·梅叶在1729年逝世前才完成的《遗书》中表示完全同意16世纪法国著名法学家和政论家杜穆兰的正确见解:“人民不是为君主而创造的,君主才是为人民而创造的。君主完全应当叫作社会的公仆。”真正把“人民公仆”“社会公仆”以身作则付诸实施的是英国伟大的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1824年他带领一千多个信徒漂洋过海到美国创办“新和谐公社”,开辟农场、工厂,真心实意为社会服务,耗费了4万英镑,占他全部资产的五分之四。到1828年这个共产主义公社被迫解散了,1839年他又在英国汉普郡重建和谐公社,到1845年,他几乎倾家荡产,又失败了。欧文还在他创办的工厂中以公仆身份为改善工人的劳动和生活条件勤恳服务,他还为工人子女创办了世界上第一个幼儿园。实践证明,在资本主义的汪洋大海中,只靠个人的“公仆”信念进行点滴改良性实验,终究是无法实现“公仆”为人民服务、推进社会进步的意愿的。
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指明了工人阶级只有开展群众性阶级斗争、夺取政权、依靠政权才能争得政治解放和社会解放。1871年3月18日,巴黎工人通过武装起义推翻了资产阶级国防政府的统治,创建了第一个工人民主的社会共和国——巴黎公社。它虽然只存在72天,却生动地开创了“社会公仆”的范例和制度。巴黎公社才建立一周,26日就进行直接民主选举,真正按选民意愿选出86名代表,组成巴黎公社委员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既是立法机关又是行政机关,所谓“议行合一”,就是自己议决、自己执行。巴黎公社委员会设军事、财政、司法、公安、社会服务等十个委员会,任命一批公职人员负责执行公社委员会决议。在3月31日印出的《公社选举》公告中把新当选的公社委员称作“你们最热忱的公仆”,而且对公民们说:“不要忘记,只有从你们中间选出来的,与你们同甘共苦的人,才能最好地为你们服务。”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指出:巴黎公社是把“旧政权合理职能”“夺取过来,归还给负责任的勤务员”。恩格斯后来讲得更加明确:以往的国家机关官僚“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巴黎公社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采取了两个可靠的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第二,它对所有公务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公社曾付过的最高薪金是6000法郎。”这样就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了”。巴黎公社并不是搞平均主义分配,公仆最高薪金、最低薪金与工人一样,都是相差5倍。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仆”的提法比之以往“人民公仆”更进一步。“人民公仆”指明公仆服务的对象是人民,“社会公仆”进而指明“公仆”的基础是社会,是新型的劳动人民国家,而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剥削阶级的国家;“社会公仆”还指明公仆要与广大劳动人民打成一片,共同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与进步。
巴黎公社即使开创了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社会老爷)的这两个可靠的办法,但是由于人性有恶的一面,有的官员贪欲大,监督制约还不够有力,所以仍然有个别腐败现象。例如警察委员皮诺泰尔因贪污被撤职。总的看来,巴黎公社所开创的民主选举与限制特权这两个可靠办法对后世产生的影响极大。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建立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后,列宁十分重视坚持巴黎公社的原则。但是在内战时期因形势严峻,各级领导干部的产生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时被迫采取极端集中制,即等级授职、层层任命。1921年进入和平建设时期,俄共十大及时决定用工人民主制取代以往的民主集中制、极端集中制。决议中说:“工人民主制的形式排斥一切委任的制度,它的表现就是从下到上的一切机关都实行普遍选举制、报告制和监督制度等等。”关于党政军领导人的工资待遇,起初严格遵循巴黎公社规定,高低工资差距不得超过5倍。当然这并非绝对界限,其基本精神是杜绝官员搞特权,国家领导人的待遇不能过多超过熟练工人。1922年时,工资差距曾经扩大到8倍。可是1924年列宁过世后,俄国的干部制度逐步发生越来越大的变化。列宁生前没有来得及把工人民主制的原则写进党章,从1906年俄国社会民主党四大起,其党章就规定了民主集中制,但是在执行中已然变成极端集中制。各级党政领导人都是等级授职、层层任命。比起内战时期有所改进的是先任命、后选举,而且是等额选举,党代会与苏维埃大会的选举只是形式上走过场。这样就使得善于阿谀奉承、善于公关跑官的干部得以平步青云,节节高升,从制度上丧失了公仆的特性(公仆理应由公民差额选举产生),实际上变成为上级的私仆,一切顺从任命他的上级长官,只对上级负责,不对选民负责。到1936年苏联宣布基本建成了社会主义,同年制定新宪法,表面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实行直接、普遍、平等、秘密投票的四项民主选举原则。实际上各级苏维埃代表和行政首脑大多是由党组织挑选内定,再交给选举人进行等额投票,这是变相的任命制或打折的选举制。1941年5月4日是星期日,苏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全会,决定任命总书记斯大林为苏联人民委员会主席(政府总理),未经最高苏维埃开会认可,5月6日就在报上正式公布,这是以党代政、党权高于政权、由党中央政治局直接任命国家头号公仆的典型事例。苏联不仅背离巴黎公社民主选举原则,而且逐步扩大党政军领导人特权。仅就工资差别这一项来看,到1936年已相差三十多倍,到20世纪50年代初,斯大林逝世前又扩大到相差五十多倍,到70年代勃列日涅夫时期,更扩大到相差一百多倍。除了工资差别逐步扩大之外,高级干部还享有特供商店、豪华住宅、海滨别墅、游艇等特权。显然,苏联党政军领导集团从20世纪30年代中期起已经渐渐从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老爷)。
人们只从表面上看到赫鲁晓夫、戈尔巴乔夫等几个领导人推行错误路线葬送了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实际上苏共自己培植的党政军官僚高薪特权集团才真正是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掘墓人。“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苏联因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导致亡党亡国亡制(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教训值得我们汲取。
三、公仆思想在我国的起源与演进
我国古代有“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政治文化优良传统。最古的历史文献汇编《尚书》早就提出:“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春秋时期齐国相国管仲主张“以人为本”,随后另一名相国晏婴又力陈“以民为本”,都是规劝君王要体察人民实情,关怀人民福祉。唐朝礼部员外郎柳宗元,因倡导改革触犯宦官集团利益,被贬为永州司马。柳宗元是杰出的政治思想家和文学家,他在《送宁国范明府诗序》中明确指出:“夫为吏者,人役也。”随后又在《送薛存义之任序》中说:“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柳氏在欢送他的乡党好友薛氏调离县令职务饯别时,语重心长地道出了他长期做官的感悟。他针对当时腐败黑暗的吏治,认为在地方上做官必须知道其职责,官吏理应是人民的仆役,而不是奴役人民的。这是他从政二十多年和倡导政府革新的经验总结。
柳宗元是我国历史上明确表述“公仆”思想的第一人。柳宗元提出“吏为民役”(官是人民公仆)比意大利的但丁还早四百多年,然而,他的这个思想在中国长期处于封建小农经济和君主专制的社会环境中是无法实现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尽管也有不少柳宗元式的清官廉吏,为人民做过好事,但他们也是以父母官自居,为民做主,而不是由民做主选举出来的公仆。
“公仆”概念在西方是到1870年由英国带头以政府法令形式正式确立了公开竞争的通过考试录用公务员制度之后,才广为流传开来。公务员与公仆是同义语,英文为public servant或civil servant。日本人在19世纪八九十年代把西方公务员一词用汉字译为“公”。中国启蒙思想家严复于1895年3月15日在天津《直报》发表的《辟韩》一文中在批驳唐朝韩愈重君轻民思想时引用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治国的经验时说:“西洋之言治者曰:‘国者,斯民之公产也,王侯将相者,通国之公仆隶也。’”他在1906年12月17日所做的《宪法大义》讲演中更直言:“立宪之君者,知其身为天下之公仆,眼光心计,动及千年,不计一姓一人利。”严氏的这些言论可以说是西方近代“公仆”思想在我国的最早传播。
随着1911年辛亥革命胜利,1912年中华民国的建立,“公仆”思想开始在我国付诸实践。孙中山被十七省代表选举为临时大总统。他在1912年元旦就职誓词中即表明“以忠于国,为众服务”。他在1913年7月22日《告全体国民促令袁氏辞职宣言》中声讨袁世凯:“为公仆者,不以国利民福为怀,反欲牺牲国家与人民,以争一己之位置,中华民国岂容开此先例。”1919年他在讲述《三民主义》的长文中说:“承认中华民国之主权在于国民全体矣,是即承认四万万之人民将必为此中华民国之主人。而今之行政长官,凡百官吏与及政客、议员者,皆即此四万万人民之臣仆也。”他在1921年出版的名著《建国方略》中又说:“国中之百官,上而总统,下而巡差,若人民之公仆也”,“今经革命之后,专制已覆,人民为一国之主,官吏不过为人民之仆,当受人民之监督制裁也”。孙中山像华盛顿一样,言行一致,说到做到。他虽然只当了3个月临时大总统就被迫辞职,后来于1923年3月1日又在广州建立革命政权,成立陆海军大元帅府,就任陆海军大元帅,随即改组国民党,明令讨伐贿选总统曹锟,建立国民政府,组建北伐军,准备北伐中原,北上谈判南北统一等问题。终因积劳成疾,于1925年病故。孙中山从1912年就任临时大总统自称公仆起,勤政亲民,廉洁奉公,日理万机,两袖清风。他在家事遗嘱中说:“余因尽瘁国事,不治家产,其所遗之书籍、衣物、住宅等,一切均付吾妻宋庆龄,以为纪念。”人民革命家孙中山不啻为近代中国人民公仆的典范。中国国民党人中有一批人以孙中山为表率,为人民鞠躬尽瘁,也堪称优秀公仆,如廖仲恺、邓演达等等。
纵观我国历史,公仆思想起源于公元9世纪唐朝的柳宗元,到20世纪初孙中山领导时期才付诸实践,形成涓涓细流,并极大地影响着中国共产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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