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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原则

时间:2023-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要维护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的之间的关系。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外交、外事工作自然而然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我国的涉外工作应当是为全中国人民服务的。当今的中国,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真正一员。

对中国外交比较关注的人们都必定注意到,进入21世纪以来,对人的高度重视,也已成为当代中国外交的一大主题:如,中国政府多次郑重表示自己重视人权问题,并为此与其他国家的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的对话;当中国公民在境外受到不公正对待时,中国最高领导人直接出面与有关国家进行交涉;当中国公民在境外遇到意外伤害或遭到武力劫持时,中国方面不遗余力地对其进行营救等,这一切都充分地表明:“以人为本”,已经成为今日中国外交的一种基本取向。因此,在对外交往中,中国的每一名涉外的航空人员均应高度自觉地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外交理念。

作为一项涉外礼仪的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就是在国际交往中要与在国内交往中一样,任何行为均应有意识地尊重与保障人权。每一位涉外航空人员都必须充分地意识到:自己所从事的一切涉外交往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爱护人、保护人、发展人。要维护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的之间的关系。

在涉外交往中具体运用“以人为本”这一原则时,主要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必须高度重视人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明文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在涉外交往中,每一名涉外航空人员对此都要提高重视程度。

人权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历史概念。简而言之,人权就是指人的基本权利。但人权的具体内容涵盖甚广,它不仅包括人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等个人权利,而且还包括人的发展权、民族自决权等集体权利。

在人权问题上,国际社会一直存在着争议与斗争。中国政府的人权立场是:人权必须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被理解。它既包括个人权利,也包括集体权利。在个人权利中,不仅包括政治权利,而且也包括经济权利、社会权利与文化权利。人权的各个方面互相依存,同等重要,不可分割,不可或缺。由于各国发展水平不一,其所面临的社会、经济、文化问题亦千差万别,故应当允许各国根据自己某一特殊时期的特殊需求而突出人权的某项内容,但这并非意味着否定或抹杀其他各项人权。

中国还认为,对任何一项人权的剥夺,实质上都是对整体人权的剥夺;对任何一项人权的促进,实质上都是对整体的促进。人权是权利与义务的有机统一。权利与义务在实践中应该是一致的。不存在没有义务的权利,也不存在没有权利的义务。

第二个问题就是必须认真明确涉外工作本质上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从根本上讲: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外交、外事工作自然而然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对于这一点,每一名涉外航空人员均应牢记于心,并且见之于行动。

坚持涉外工作为人民服务这一基本目标,具体需要谨记以下两个要点:

第一,我国的涉外工作首先是为中国人民服务的。邓小平同志曾经明确地指出:中国外交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胡锦涛同志则再三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均应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因此,中国的涉外工作必须始终坚定不移地为中国人民服务。我国的涉外工作应当是为全中国人民服务的。其具体对象,不但应当包括内地人民,而且还应当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同胞,以及一切海外华侨、华人。我们的每一项涉外工作都必须真真切切地尊重中国人民、爱护中国人民、保障中国人民、发展中国人民,永远服务于中国人民。

第二,我国的涉外工作同样必须服务于世界人民。当今的中国,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真正一员。因此,航空人员应具有真正的、开阔的国际视野。

在涉外工作中,首先要努力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这样做,不仅有助于世界的稳定与繁荣,而且也符合全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涉外工作主要以外国朋友为服务对象,因此它在本质上就是为世界各国人民服务的。此点不容置疑。

在涉外工作,其次要以不损害世界人民与别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前提。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应以自己的所作所为伤害世界人民或别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世界人民或别国人民利益受到伤害时,我们绝对不允许对此幸灾乐祸或推波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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