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既可把垃圾中的有用资源分离出来,重新回收利用,变废为宝,又可减少垃圾处置量。垃圾分类是垃圾处置前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早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西方发达国家就实施了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目前已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系统。德国、瑞士、澳大利亚等国家,已有超过80%的民众参与到垃圾的源头分类中,并逐渐形成了一种生活习惯。
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有利于垃圾的后续处理,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节约垃圾处理厂的建设投入。从经济角度来看,垃圾源头分类有利于资源回收再利用,实现“变废为宝”。
德国自1992年就开始对包装垃圾实行“绿点回收系统”收集,在生活小区的每幢公寓楼前设有统一垃圾箱。黑色垃圾箱专放生活垃圾,如剩菜剩饭等;绿色垃圾箱专放生物垃圾,如落叶、枝条等;黄色垃圾箱则属于DSD包装回收组织,可放三类物质:纸包装(报纸杂志、纸箱子等)、轻包装(塑料等)和玻璃瓶。通过该系统,德国包装材料回收率明显提高,从1990年的13.6%增加到2002年的80%,纸包装回收率达到60%,玻璃则达到90%。
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通过“饮料瓶罐收集和回收”项目,在一年内就回收了237亿个饮料瓶罐。如一个饮料瓶罐成本以0.1元计算,一年内回收的饮料瓶罐价值23.7亿元人民币,经济价值惊人。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举措
2000年6月,北京、上海等全国8个城市试点垃圾分类收集,并逐步向全国推广。但实际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一方面我国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方法尚未普遍实施,没有形成固定的分类垃圾处理方式;另一方面,市民对垃圾分类回收的意识还十分薄弱,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需要大力提高公众环保的参与意识。
2014年5月1日《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实施办法,并进一步明确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类:餐厨垃圾和吃剩的果皮残渣等是“湿垃圾”;饮料瓶、快递盒纸包装等是具有资源回收价值的垃圾;过期药品和废旧电池属于“有害垃圾”,不要与其他垃圾混合堆放;上述以外的生活垃圾,可作为“干垃圾”。为下一步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再利用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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