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规定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此项费用按工亡职工供养人口长期、按月发放。
(一)一次性赔偿标准
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一次性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此为一次性补助。
(二)丧葬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规定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此项费用为一次性补助。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规定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1.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范围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此项费用按工亡职工供养人口长期、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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