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5班 隋昱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提出的第三个价值准则是诚信。诚信是什么?诚,即真诚;诚信,既不自欺,也不欺人;信,即守承诺、讲信用。诚信的基本含义是守诺、践约、无欺。通俗来讲,就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我国传统道德中,诚实守信被看作“立身之本”、“举政之本”、“进德修业之本”,孔子甚至认为可以“去兵”、“去食”,而不可以无信。尽管世事更替,时代变迁,但中华民族讲究诚信的精神始终延续不断。诚信是职业道德的一项基本要求。“民无信不立”,如果信用破产,那便失去了百姓的信任。童叟无欺,一诺千金,既是古老的商业规则,也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精髓,是经商之魂。诚信也是做人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一个人满嘴假话,口是心非,又怎能在社会之中立足呢?“言必信,行必果”才能赢得更精彩的生活,君子坦荡荡,诚信不失为一剂心灵良药。
诚于中,信于外,“诚信”这个词可分“诚”与“信”两个方面来看。
真实无妄谓之“诚”,“诚”在“信”前,可见“诚”比“信”更为重要,“诚”讲的是内心自觉。诚信,必须心意真诚,才好信守约定。假如被迫作出的承诺不是本心所愿,假如一时糊涂的约定不是正义所为,那么还要义无反顾地践行它吗?假如对坏人作出了违心承诺,假如做戏顺从错误约定,这些权宜之计要如约信守吗?当然不!只有正义才值得信诺,内心的自愿,才是守约的根本。“不信不立,不诚不行”,没有心之诚在前,信之行就成了刻板的教条、拘泥的桎梏、僵化的思维、固执的行径、不情愿的强迫、形式主义的空洞。这样的守约又未免有失偏颇,丧失了真正的本来面目。
“信”是一种行为验证,是“诚信”最直观的行为表现和检验标准。虽然一诺千金最为沉重,但空口无凭又最为虚泛,观其行径需要等待漫漫时间的印证。“信”无论对于国家还是个人都极为重要。《左传》云:“信,国之宝也。”信用是国家的重宝,它的建立,甚至比城池建造、经济建设更为不易,它的维持亦是难上加难,毁约一次或许就会颠覆信任的根基。“信”与个体的关联更为密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一个人如果不讲信义,简直不知道他该怎么办。“言而不信,何以为言”,如果不能守信,那么为什么来说话。“可言不信,宁无言也”,如果言而无信,那就宁可不说话。“人无忠言,不可立于世”,没有忠信之心的人,不能在世上立足为人。自古以来,人们就对于自己出言十分谨慎,守信一事看得格外重要。信不仅是个人品格的要求,也是人生的必要性条件。人无信不可,民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威,信是一种品格、一种责任、一种准则。
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一句邀约的问候、一篇工作的保证书、一段信誓旦旦的承诺,都是诚信的践行。也许有时候只是夸张的表达,只是随意的答应,可语言之后没有行为的续接,没能圆满地完成,这就是失了诚信。可能言者无心,然而听者有意。我们每一天的言行印证、每句话的结果论证、每个人的印象论证,都比印盖在契约上的章更有说服力、更有真实度、更具有考验性的人之诚信证明。
大学生的诚信意识、诚信行为、诚信品质,关系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在一定意义上关系中华民族的未来。大学生要肩负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使命,就必须加强诚信道德建设,把诚信作为高尚的人生追求,优良的行为品质,立身处世的根本原则。
人之诚信,在立世,在明道,“养心莫善于诚,正行莫善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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