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4班 陆麒麟
“民主”一词常现于各类场合,关于其争论也从未停歇。民主一词所对应的英文翻译通常是democracy,词源为希腊文,意为“人民的统治”。那么准确判断一个国家的政权是否真正掌握在人民手中的标准是什么?大部分国家实行代议制,这样的制度能在多大程度上代表人民,无法量化,不同国家的代议制之间又各有差异,面临各自的民主难题。
在分析中国民主问题时,许多学者会用所谓“西方民主”作为对照拆解整体问题,再分别举不同国家不同方面的例子进行比较论证。这样的论证方式的有效性有待商榷。正如上文所说,西方各国的民主政权有许多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的民主政体之中,都存在不尽如意之处,无法简单分门别类。中国民主进程中存在的弊端和隐患,不一定为中国所独有。而基于本国国情而出现的问题,也不能单纯靠分析借鉴他国模式解决。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民主,也许能为这样的争论提供一个较为清晰的思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为“三个提倡”,民主一词见于第一个倡导之中,代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最高目标,对其余层次的价值观有统领作用。再从“三个提倡”的整体构架来看,层层缩小范围,从国家建设的愿景到基本权利行为准则,说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中所谈到的民主的概念,不仅是民主本身,而且与国家发展、经济建设等设计问题相互关联,同时也与个人的基本权利、行为规范及思想观念息息相关。同国家的现代化一样,我国的民主进程也需要不断推进发展。只拘泥于概念上的修正,而忽略实际问题与切实需求,并不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主实质。
钱穆先生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说到:“是否民主政治可以全不与此民族文化与传统有关联,而只经几个人的提倡,便可按得上何一制度,亦决不能历久不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正是寻求这样的改变。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无一不是对民主发展的支撑。一方面,不可否认我国社会现状中存在着诸多与这四个要求相悖的问题。如,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自由无法得到保障,个体之间的不平等也常见于社会的各个层面,公正与法治仍然面对许多不应有的阻碍。而另一方面,国家的长治久安与经济的稳步发展同样至关重要,需要大量有针对性的政策与法规予以保障。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到近来国家政策方针的走向不难看出,我们正处于理清道路、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与其断定某种形式的民主为最终模式的民主,不如在一定理论基础上不断寻找与实践。民主不仅是一种政治制度,也是一种思想观念和政治信仰。
中国的民主发展进程并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而是在不断地发展与修正之中,针对具体出现的问题与偏差进行权衡统筹。这样的权衡见于政治体制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民众意识与主流话语之间,广泛的价值观与精细的具体问题之间,抑或政策方针与实践实施之间。民主问题,与所谓“西方”和“中国”的对比没有多大关联,也不是简单地制定计划,而后马上得以实施完成的过程。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写道:“民主革命在社会的实体内发生了,但在法律思想民情和道德方面没有发生,为使这场革命变得有益而不可或缺的相应变化。因此,我们虽有了民主,但是缺乏可以减轻它的弊端和发扬它固有长处的东西。”纵观民主一词在整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地位,也算是对托克维尔所言的另一种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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