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以后,教师专业化成为一种强劲的思想浪潮,极大地推动了许多国家教师教育新理念和新制度的建立。高校辅导员作为高校教师队伍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要迎合教师专业化的潮流。当前伴随着现代大学制度理念和实践的逐步深入,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由此也进入了一个“专业主义”的新阶段。随着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发展壮大,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已成为热门话题,且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大趋势。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出台,把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问题提到了新的历史高度。
一、专 业
职业生活是当今人类社会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种生存状态。在当代人类社会的众多纽带中,业缘关系的重要性在所有社会关系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取代了传统的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的重要性,占据人际社会关系的主导地位。专业现象在英、美、法、德等国家已被关注了100多年,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专业社会学在西方国家也已有多年的发展史。现代社会是专业分工越来越细化的社会,在这一社会发展趋势的作用下,教育行业,包括高等教育行业正处于专业不断细化的过程中。
1.专业的含义
从词源和语义学角度看,“专业”一词最早是从拉丁语演化而来,原意是公开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或信仰[34]。
仅从词源和语义学角度不能揭示专业的内涵与本质。《汉语大词典》中关于“专业”的解释是:高等学校的一个系里或中等专业学校里,根据科学分工或生产部门的分工把学业分成的门类;产业部门中根据产品生产的不同过程而分成的各业务部门;专门从事某种工作或职业的[35]。可见,专业这个概念跨越了教育学和社会学两大学科领域,对专业概念的理解必然要同时兼顾教育学和社会学的双重视角。教育学范畴中的“专业”,总体是指高等教育根据社会分工需要而设置的学科门类。一个专业的设置就是组织一整套学科以此培养一种专门人才,并使他们以后能够从事相关的专门性工作的特殊活动。显然,教育学意义上的专业概念并非能涵盖本书中所涉及的“专业化发展”中“专业”的完整内涵,如果要精确、完整地理解“专业”,还需要转换到另外一个更广阔的视角,在社会学的范畴下,进一步考察“专业”的本质属性。本书主要从社会学角度对“专业”进行探讨。
社会学语境下的“专业”更对应于英文中的“profession”。因为,“profession”在《朗文当代英语词典》的解释主要有:需要大量训练和专门学习的职业或者行业;同业,同行,某一职业或领域内有资格的人的整体[36]。同样“profession”在《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是:尤指涉及先进知识或学科的职业或行业[37]。
在社会学领域中,“专业”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英、美等国家已经被关注了一个多世纪。较早系统地对“专业”问题进行研究的是英国著名社会学家卡尔·桑德斯(A.M.Carr-sanders),他认为:“专业是指一群人在从事一种需要专门技术的职业,是一种需要特殊智力来培养和完成的职业,其目的在于提供专门性社会服务。”[38]
目前在社会学领域,引用最频繁的对“专业”的经典定义,来自美国社会学家布朗德士(Brandeis)1933年对专业概念做出的描述:“专业是一个正式的职业,为了从事这一职业,上岗前的训练是必要的,包括知识和某些扩充的学问,它们不同于纯粹的技能,专业主要供人从事于为他人服务而不是从业者单纯的谋生工具。”[39]
日本学者石村善助则认为,所谓专门职业,是指通过特殊的教育或训练掌握了已经证实的认识(科学的或高深的知识),具有一定的基础理论的特殊技能,从而按照大多数公民自发表达出来的、每个委托者的具体要求,从事具体的服务工作,借以为全社会利益效力的职业[40]。
我国学者刘捷认为专业“是一群人经过专门教育训练、具有较高深和独特的专门知识与技术,按照一定专业标准进行专门化处理活动的专门职业”[41]。周倩认为:“专业是指由高深知能专长的人群所从事的,依托独立行业组织和伦理规范,执业行为受国家特定法律保护的专门性职业。”[42]
综上所述,专业是一个富有历史、文化含义而又变化的概念,学术界对专业的界定并未形成一致的观点。本书中赞同陈奕的观点,认为专业是“指接受了专门培训并掌握了专门技术的人们所从事的具有很高职业道德要求和专业自主权,能为社会提供其他职业无法取代的专门性服务的职业”[43]。该定义在理解上突出强调四点:一是强调专业是一门职业;二是强调了从事专业的人们必须接受专业训练,掌握专门技术,意味着并非人人都能从事专业;三是强调了人们所从事的这一职业具有很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自主权,不受专业外的影响;四是强调了该职业必须能为社会提供其他职业所无法取代的专门性的服务。
2.专业标准
社会生活中的各个领域都应该有自己的标准。标准(criteria)是衡量事物的准则,标准的建立就是为了克服团体生活中无标准的任意性,以此减少冲突,提高效率。关于“专业标准”问题,国内外许多学者在自己的学术研究中都曾有过相关论述,名称不一,有的称“专业标准”,有的称“专业特征”,有的则称“专业层面”。
1948年,美国全国教育协会(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强调专业应符合以下八点标准要求[44]:属于高度的心智活动;具有特殊的知识领域;受过专门的职业训练;经常不断地在职进修;把工作视为终生从事的事业;行业内部自主制定规范标准;以服务社会为最高目标;设有健全的专业组织。
1956年,李伯曼(M.Liberman)在《教育专业》(Education as a Profession)一书中提出专业工作具有以下特征[45]:范围明确,垄断地从事于社会不可缺少的工作;运用高度的理智性技术;需要长期的专业教育;从事者无论个人、集体,均具有广泛的自律性;在专业的自律性范围内,直接负有作出判断、采取行为的责任;非营利,以服务为动机;形成了综合性的自治组织;拥有应用方式具体化了的伦理纲领。
1968年,班克斯(O.Bawks)在《教育社会学》中认为专业的标准有六项[46]:须有长期的专业训练;有确定的知识领域;具有伦理规范;强调服务重于利益:具有专业资格的限制;具有相当的自主权。
1969年,霍勒(E.Hoyle)在《教师的角色》一书中,也指出专业的标准有六项[47]:履行重要的社会服务;系统的知识;长时间的理论与实际训练;高度的自主性;团体的伦理规范;经常性的在职教育。
1980年,豪勒(Hauler)研究了17种职业,总结了专业化过程广泛存在的14个特点[48]:清楚地定义专业的功能;掌握理论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际知识的运用;为维护前途而进行超越专业的自我提高;在基本知识和技术方面的正规教育;对能胜任实践工作的人授予证书或其他称号;专业亚文化群的创建;用法律手段强化专业特权;公众承认的独特作用;处理道德问题的道德实践和程序;对不符合标准的行为的惩处;与其他职业的关系;对用户服务的关系。
我国学者马信行认为专业的五个层面[49]:运用专门知识;提供专业服务;具有专业自主;接受专业教育;信守专业道德。
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叶澜从教育学与社会学的交叉点上,结合中国国情和独特的汉语言表达方式,简洁地总结归纳了“专业”的三条标准[50]:作为专业的职业实践必须有专业理论知识作依据,有专门的技能作保证;作为专业的职业,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有较高的职业道德要求;作为专业的职业,在本行业内具有专业性的自主权(如医生的处方权),不受专业外的影响。
我国专业社会学学者赵康博士在布朗德士经典描述的基础上,提出成熟专业的六条标准[51]:是一个正式的全日制职业;拥有专业组织和伦理法规;拥有一个包含着深奥知识和技能的科学知识体系,以及传授与获得这些知识和技能的完善的教育和训练机制;具有极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国家特许的市场保护;具有高度自治的特点。
通过对上述各种观点的分析和比较,可以这样认为,当人们在讨论专业的标准问题时,实质上就是讨论一个职业是否已达成一个成熟专业的身份的认定问题。在看待专业的标准问题时,应该看到完全认同一致的专业概念与标准是不存在的。学者们对于专业标准达成共识的部分主要是:特定领域的高深知识与技能;系统的教育与培训;共同的道德准则或者伦理规范;同业人员建立的专业组织;服务定向等。同时应该注意到专业标准的建立应呼应时代的诉求。随着人们对专业属性的不断思考,专业的标准逐渐从简单向复杂运动,这一变化表明了人们对专业属性认识上的变化。反之,如果对专业客观性、标准化特性保持一成不变的认识,可能会导致对专业自身发展诉求的漠视。在专业化成为社会的一种潮流时,建立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专业标准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时代诉求。因而,建立成熟专业的判断标准不仅要针对已经取得垄断地位的典型专业,更要面向社会即将出现的新专业。就这一点而言,专业的判断标准应体现出一定的指导性、操作性和现实性。
基于这样的思路和认识,笔者认为判断一个职业是否趋向成熟的专业标准有六个方面。
一是专业知能。在判断一个专业是否成熟的各项标准中,首先需要具有完善的专门的理论知识和技能体系,简称专业知能。其他标准都是由它派生而来并依赖于它而存在。在专业问题范围内,有明显的内行和外行的区别。职业成员拥有相当程度的专门化知识和技能,能在特定的专业情景中解决特定的专业问题,问题解决的能力与素质具有职业的不可替代性,因而使本职业具有其他职业所不能替代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
二是专业训练。一个成熟专业一定具有一个经过界定且实用的知识和技能的科学体系,这一科学知识体系能够通过一个教育和培训的机制与过程传授和获得。这一点是专业有别于一般性职业的最显著特征。专业都有特定的教育和培训机构为本行业提供合格的从业者,从业人员需要接受较长时间的专业培训,通过专业训练以获得专业知能,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
三是专业道德。一个成熟专业会利用道德的约束力来提升从业者精神境界,提高行业声誉。法国思想家、社会学家雅克·德里达(Jacque Derrida)认为“profession”这个词不仅仅是“专业”与“志业”的意思,而且更有“专业信仰”的含义,是一种“诺言”、一种“责任”[52]。专业强调服务理念和职业伦理,是该职业群体成员一致认可的为更好地履行职业责任、满足社会需要、维护职业声誉而制定的自我约束行为规范和伦理标准。服务社会是专业活动的最高利益和职业宗旨。正如加勒西契认为的,“专业承诺通过有效的内部治理和伦理、诚实的职业实践,服务于它们的对象和其本身置于其中的社会,保护对象和社会的利益和福利”[53]。为了实现这样一种利他服务,专业道德往往会建立起一套一致认可的伦理标准。
四是专业组织。一种工作是否专业,也可以从是否形成坚强的专业组织上来看。专业组织是由专业人员发起的诸如协会、学会、联合会这类设定入会资格的民间组织。由于专业活动所依赖的专业知识是专业内的知识,因此只有业内人员才有能力对业内的事务做出专业的判断和裁决,如审核执业者的资格与能力,判断执业者的专业水平与品行等。为此,作为一种专业必须有自己的专业组织,这类专业组织可以发起或资助有关的研究发展活动、出版专业性刊物以及鼓励技术交流等,并通过积极努力的工作去影响国家,以形成往往包括了一个特许市场保护在内、规范专业实践的法律和法规,从而起到保证专业权限、保证专业水准、提升专业地位的作用。
五是专业自治。专业组织的建立使得专业自治成为可能[54]。当一个专业能满足一种重要的社会需求,这个专业就处于一个相对强势的社会地位。此时,它的科学知识体系已经高度专门化而深奥复杂,以至外行不能挑战专业人员的技术判断,自治就成为可能。自治专业的成员不受外行的评判和控制,他们自己决定进入该职业所需的教育和培训标准,他们长期致力于保护和培养专业人员,积极推进专业服务的标准化,力求保障服务对象和公众的利益,不仅如此,专业组织在孕育和维护一个有利于特定专业发展的社会意识形态方面扮演了关键角色,并在促进国家制定特定专业的法律保护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六是专业地位。专业的运作应该给社会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当专业的运作带来客观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时,社会及专业为之服务的对象就会认可该专业的社会角色、身份和行为规范,赋予该专业较高的社会地位。社会地位通常是指社会成员基于社会属性的差别而在社会关系中的相对位置及其围绕这一位置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一般由社会规范、法律和习俗限定。一般而言,专业性越强的职业,任职者素质高,社会地位也越高。
3.专业的产生与发展
众所周知,最早的专业产生于中世纪的欧洲,其产生原因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分工、职业分化直接导致了专业的产生。专业的产生是人类认识自然和认识社会达到一定深度的表现。埃米尔·涂尔干认为,“如果我们撇开由时间和存在条件决定的各种分工形式不谈,还会看到一个普遍事实:随着历史的不断进步,分工也相应地发展起来”[55]。社会分工就是把社会活动分成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的若干领域,然后把社会成员分配到不同的领域中去,从而开展既复杂多样又内在统一的社会活动。
第二,高等教育机构的诞生为专业的产生提供了条件。从专门性职业诞生的过程看,职业知识只有进入大学才能获得更高的专业地位和声誉。随着文艺复兴运动和宗教改革的兴起,欧洲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催生了人类历史上具有近代大学意义的高等教育机构——大学,并为当时的社会提供法律、宗教、文学、医学等方面的专门知识。这些专门知识在当时的社会有着各自对应的行业和职业,大学的出现使得这些职业从一般职业成为专门性职业。在著名社会学家、美国人文与科学研究院院士兰德尔·柯林斯(Randall Collins)看来,专业离不开强有力的法人资格和职业界限,这种资格和界限是通过颁发证书和垄断开业条件的正规教育而得以强化的[56]。职业(专业)的成长和学科知识的分化催生了大学的出现,同时大学对专业的接纳、组织、研究又会不断促使新专业的产生。
第三,学科知识的分化与专门化加速了专业的形成和发展。伯顿·克拉克指出,“最早的欧洲大学正是一小批师生出于满足将法律、医学、神学和其他领域的思想,加以分化和系统化这一外部的和内部的需要而创办的”[57]。作为职业性机构,中世纪大学为了满足当时的社会需要,在课程中设置了部分实用性课程。出于职业培训的需要,大学学科知识的不断分化加剧了社会职业领域的分化程度。到了中世纪后期,不仅与行会、教会、封建统治有关的实用知识在不断地分化与专门化,而且人文学科知识也在走向专门化,这种专门化的过程在文艺复兴以后更加明显[58]。随着各种学科知识的逐渐专门化,这一时期社会职业分工变得越来越细,走向专业化的职业在数量上迅速增多起来。
尽管中世纪的专业更多的是个体身份的象征,但承载特定的“专业”意蕴的职业直到十八到十九世纪才真正开始。当资本主义工业化的职业结构在19世纪的英国和稍后的美国进一步发展时,重组或新形成的中产阶级职业经过不懈努力取得了“专业”的称号。这一称号,一方面和传统的绅士身份联系在一起,是一种权威的代表;另一方面,它的利他主义和知识化的内涵使得从业者在劳动市场竞争中受到合法化保护,由此,“专业时代”开始到来。进入20世纪以来,专业人员的数量和称为专业的职业同步增长。对此情景,英国学者沃金斯等人作了一个恰当的注释:“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我们看到了一个专业的发展序列:传统的专业由于不断分裂在数量上增长,同时,通过一个专门化过程或响应商业、社会价值和技术进步的变化,新的专业不断出现。”[59]
4.专业与职业
专业与职业既相联系,又相区别。联系在于二者都基于社会分工,具有稳定性,都能够为从业人员带来收入。职业是专业的基础阶段,对各种职业来说,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完全都有可能存在着寻求专业地位的一般趋势。专业是社会分工、职业分化的结果,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人类认识自然和社会达到一定深度的表现。专业不是独立于职业之外的另一种名称,而是职业发展的高级阶段和成熟阶段。
专业与职业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知识起点不同。专业特指那些知识含量很高的特殊职业,它需要深奥的知识和复杂的技能。而职业无须以高深知识作为基础,可按照例规行事。二是从业资格不同。专业人员需要接受长时间的专业化训练,一般以是否接受过高等专门教育为标志。这说明专业的从业资格不易获得。而职业并不一定要求长时间的专门训练,职业技能主要通过个人体验和经验的积累或短期的学徒培训来获得,相比之下,从业资格容易获得。三是社会声望不同。专业更多地提供一种独特、明确、必要的社会服务与奉献,从业人员把工作看作是一种事业,在自主的范畴内对自己的行为与判断负责任,具有较高的职业声望,处于社会上层。而职业的从业人员仅仅把工作当作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在社会职业的声望的排位中处于中下层。四是创新程度不同。专业是以高深知识为基础,在高层次的知识领域中许多知识处于学科前沿,需要不断向未知领域扩大、深化。而职业更多地体现为工匠式的特点,一旦掌握,即可不断重复,无须创新。
二、专业化
“专业化”不同于“专业”,但又与“专业”密不可分。专业之所以能够成为专业而不同于一般职业,在于它们非同寻常的深奥知识和复杂技能,形成一个科学的知识体系。这一知识体系包含的深奥知识和复杂技能可能导致一个国家鼓励或制裁的行为,给合格的职业提供市场保护,禁止和惩罚没有资格的人员从事需要国家特许的职业,由此带来专业的市场垄断性,“专业化”这一术语,正是伴随着专业的这一特性而来[60]。
1.专业化的内涵
在《辞海》的解释中,“化”包含了动态的过程和静态的性质两层含义,即:某一事物变成某种性质或状态的过程和该事物的性质、状态处于应有的水平。按照这样的字面理解,专业化至少也应包含动态和静态的两层含义:一是指一个普通职业逐渐成为由经过专门的培养和训练的群体从事的,具有较高深的、独特的专门知识和技术,按照一定的专业标准进行活动并对促进社会发展有益的专门职业的过程。二是指一个职业群体在专业化的发展进程中,其专业性质和发展状况处于什么状态和水平。在现实和本研究中,更侧重于动态的专业化内涵理解。
冯刚认为,专业化是社会分工的结果,主要针对从事一项工作应该具备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而言。所谓“专业化”,是指某项工作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专业人员专门从事,并且不断提高的一个过程[61]。
杨兴防认为专业化是“根据一定专业的特点和标准,来要求和规范一个普通职业全体,要求这个职业全体不断提高从业能力,并争取专业地位,使其所从事的行业成为一种专门职业的过程”[62]。
本研究倾向于周倩的观点:专业化是指一个职业逐步发展成为成熟专业的社会过程或者状态。在形成过程中,专业的发展受到国家政府、社会市场、高校学科性专业和专业活动群体的共同影响和驱动,从业人员能够接受不断的专业培训或者教育,拥有专业知能,形成共同遵守的专业规范,正常活动受到社会的认可和国家法律的保护,职业的性质开始发生变化,由“出现的职业”、“半专业”、“形成的专业”和“初级专业”逐步发展成为“成熟专业”[63]。对于这个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64]。
第一,过程性。在社会学中,弗雷德逊(Freidson)指出:“专业化可以被界定为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一个组织起来的职业,通常需要专门、深奥的知识和才能以保证工作的质量和对社会的福利,获得履行它的特定工作的排他性权利,控制训练的标准和实施对其成员的培训,同时,有权评估和决定工作如何进行。”[65]我国学者赵康也认为:专业化是一个社会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在“国家”、“社会”、“大学”和“活动本身”四个实体要素间错综复杂的互动作用驱使下,一个具有潜在价值、确定的人类活动发展成长,经由“次级专长”、“准职业”、“形成的职业”、“出现的专业”阶段,最终达成“成熟专业”的身份[66]。可见,专业化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性的发展过程。
第二,渐进性。专业化通常以成熟专业标准来界定,要达到这些标准,都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专业化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社会因素,诸如政治、经济、文化等影响,需要经历较长的发展过程和多个状态阶段。因此,专业化具有渐进性的特征。不仅如此,还应该看到,除了状态阶段的不同,在每一个发展阶段上,不同职业的专业化也存在着程度的高低,程度较低的专业会向程度较高的专业逐渐演进。专业的这种渐进性表明了专业化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从低级状态逐渐向高级状态过渡。
第三,受约性。国家、社会、知识和专业活动都影响和制约着专业的发展。专业的发展不仅取决于专业内部,更受到国家、历史、文化、科学等社会因素的密切影响。客观现实也证明,专业的发展实际上是各种社会因素错综复杂的互动作用的结果,社会环境因素和社会组织结构变化结果从根本上影响着和制约着专业化的进程。这种来自专业外部的社会制约和影响往往会加速、控制或延缓一个职业的专业化进程。
第四,程度性。组织社会学认为,工作的专门化可以让从业者因重复同样的工作而熟能生巧,并提高生产力,因而它用专业化来描述组织内工作被细分的程度[67]。在这个意义上,专业化可以被理解为一个程度,一个组织内工作被分工的程度。程度表明了职业专业化的性质与水平。它的高低取决于学科的专业化程度、从业人员专业知能的程度、专业地位和专业自治水平的程度等。因此,职业群体的资历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专业组织、专业伦理规范和规章制度、专业保护法等各种显性表征,便成为专业化程度的显著标志。
2.专业化的标准
从专业化的内涵分析中,可以看到专业化是一个由非专业向准专业、由准专业向完全专业转变的过程,也是职业人不断完善自身专业素质和对专业结构进行更新、演进的过程。“专业化”的界定,需要根据以下几个标准来判断[68]:有专业理论知识作依据,有专门的技能作保证,从业人员有在本领域进行研究的能力;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从业人员有较高的职业道德要求;在本行业内具有专业性的自主权;自身已经发展到一定的程度,确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被社会需要和认同,获得了相应的专业地位;有法律、法规或政策对专业边界进行保护。
三、高校辅导员的专业化
对于我国高校辅导员专业化,不同的人持有不同的看法。目前对辅导员是一个职业的观点已经没有任何的异议,但对辅导员这个职业是普通职业还是专门职业仍存在不同的看法,相当多的人长期以来都认为,辅导员是一个普通职业而非专业。在他们眼里,辅导员具有很强的可替代性,无须专业的技能支持,更无法成为一门专门的学科。在他们眼里,人人都能做辅导员,辅导员工作只是一种需要一定的熟练程度,而不需要在专业知识学习上投入太多精力的职业。对于这一认识上的误区,应该先明确高校辅导员专业化的内涵。
1.高校辅导员专业化的内涵
高校辅导员作为高校教师队伍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隶属于教师范畴中的思政教师系列、而非单纯的行政人员,这一认识已经得到共识,辅导员同样要迎合教师专业化的潮流。目前我国的学生工作作为一项职业,它离成熟的专业还有很大的差距,其从业人员,即辅导员的专业化程度远不能满足学生工作专业化的需要,辅导员专业还是一个发展中的专业,辅导员专业化还是一个发展中的概念。本文所指的专业化,不是单纯的狭义上的专业化,即辅导员要成为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为职业的专业型人才;也不是让辅导员专门从事行政工作,无谓的提高辅导员队伍的学历门槛,而放弃学术钻研;而是真正做到辅导员专业水平的提高,充分实现专业化细分。对于这样一个新的概念,可以从辅导员群体和辅导员个体两个层面上对辅导员专业化加以分析。
辅导员个体专业化是辅导员群体专业化的基础和源泉,是辅导员专业化的根本方面。辅导员个体的专业化,实质上就是指辅导员个体在整个专业生涯中,依托专业组织,通过接受职前、入职、在职的专业培养与训练,掌握辅导员必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并以对本职工作热爱、创新和研究获得应有的社会地位和学术地位的过程和状态。辅导员在个体专业化的发展过程中,不断促进了辅导员群体专业化的发展。而高校辅导员群体的专业化,则是指高校辅导员这一特定的职业,经过不断的专业化建设,日益体现出专业特性,发挥其他职业所无法替代的社会功能,逐渐成为一项专门职业的过程和状态。
总之,辅导员专业化既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又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辅导员群体专业化与辅导员个体专业化,相互促进,互为补充,是辅导员专业化不可分割、密切联系的两个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辅导员专业化发展的总体内涵。辅导员群体的专业化为辅导员个体的专业化发展提供了现实平台,而辅导员个体的专业化发展又为实现辅导员群体专业化提供人力资源基础和可持续发展保证。因此,在辅导员队伍建设过程中,不仅要重视辅导员群体的专业化策略,更要重视辅导员个体的专业化指导;既要重视专业学科知识的凝练和传播,又要形成有效的机制,指导辅导员从个体的被动专业化实现主动专业化。
由此可见,辅导员专业化在本质上强调的是成长和发展历程。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是辅导员个体还是辅导员队伍整体的专业化,既是一个动态的建设、发展、趋近专业化的过程,又是一个现实静态的所达到专业化程度的状态,二者相辅相成。
2.高校辅导员专业化的特殊性
高校辅导员专业相对于其他社会专业和高校其他管理专业有其特殊性,这主要是由高校辅导员专业的目标、知识、活动、功能和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所决定的[69]。
第一,目标任务的特殊性。现代高等教育已经形成了包括个人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在内的多种价值体系。其中社会本位为主的价值观是将高等教育利于社会、国家发展的价值置于首位。新中国成立之后,社会本位为主的高等教育价值观一直是我国政府制定高等教育政策、引领高等教育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70]。在这样的一种人才培养价值体系中,高校辅导员的主要价值就体现在“为社会造就公民,为国家培养人才”,其主要工作被国家定位为:按照党委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71]。为此,高校辅导员专业化的目标任务正是要使系统中每一个成员根据这个工作目的,按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不断增强职业胜任力,注重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努力成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二,价值理念的特殊性。美国教育学者布鲁贝克在《高等教育哲学》中,把主宰高等教育发展的哲学思想分为两类:认识论哲学和政治论哲学。在此基础上,我国学者张应强认为,对于高等教育来说,还有第二种价值取向,即以促进人的发展为目的的价值取向,并称之为“人本论”的价值取向[72]。从“人本论”的价值取向出发,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对象主要是作为个体的大学生,他们都是处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在形成的过程中,是具有丰富情感和个性差异的人。大众化阶段的大学生更是崇尚个性自由、追求人格独立、复杂多样的群体。学生个体构成的多层性、个性需求的多样化,使得学生作为发展中的人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我国高校人才培养系统中重要力量之一的辅导员队伍,其专业化发展的内涵和过程必然要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应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范畴里,关注高等教育中的“人”,逐渐提高对“人”的专业性指导和服务水平,增强高校辅导员对学生的指导力、吸引力和凝聚力。
第三,发展模式的特殊性。高等学校培养人才职能的完整意义在于三个方面:一是量的方面,即高等学校对社会的专业人才数量需要的满足;二是结构的方面,即高等学校对社会的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专业人才需求的满足;三是质的方面,即高等学校对社会的专业人才质量或素质要求的满足[73]。辅导员所在的高校学生管理系统具有多样性功能,一方面要通过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为高校人才培养和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另一方面,高校学生管理系统是校园稳定、校园文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不仅要在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加以引导和教育,还要投身校园文化建设,关注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健康状况,同时还要维护校园稳定,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这些多样性功能整合起来都是从质的方面对社会在专业人才质量或素质要求方面的一定满足。人才质量规格的动态性决定了辅导员专业化的发展方向和具体内容必须伴随着中国社会对人才需求规格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由于社会文化经济背景的不同,高校辅导员队伍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校管理队伍之一,必然会出现与其他同家同类人员不一样的专业化的模式。
3.高校辅导员专业化的标准
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建设是近几年来才明确提出的观点和设想,目前虽然尚未建立起完整的业内人士所公认的专业化标准衡量体系,但近几年的理论研究和建设实践已经让辅导员专业化标准初露端倪。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高校辅导员专业化的标准应当包括这几个基本要素。
第一,拥有过硬的政治素质与政治信仰。作为高校辅导员,其本职工作就是对广大青年学生进行思想政治上的教育和引导,从事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发展的关键性工作。因此,政治素质和政治信仰是高校辅导员综合素质的核心,对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辅导员政治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素质的好坏。高校辅导员必须保证自身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对共产主义事业有坚定不移的信念,能为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奋斗终生。“育人者先育己”,高校辅导员必须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学习,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做到能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社会、认识社会,善于把自己掌握的理论同改革开放实践及发展的现实生活结合起来,在复杂的环境中分析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高校辅导员也只有不断用政治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以自己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深刻理解和对社会主义的必胜信念,才能将所学的理论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才能更好地在学生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才能给大学生以正面引导,增强大学生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以及对党和国家的信任。高校辅导员只有在政治立场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才能深入地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在“为谁育人”、“育什么样的人”这样的实际问题面前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因此,高校辅导员只有具备了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政治觉悟、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及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才能更好地提高辅导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使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发挥得更为出色。
第二,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塑造、培育人的灵魂是一项充满希望而又异常艰辛的事业,它要求育人者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坚定的工作信念。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就要求辅导员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克己奉公,光明磊落,成为广大学生的榜样。辅导员只有自身具备了崇高的品性修养和思想道德,同时能在日常的行为习惯及工作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做好榜样模范作用,才能有力地说服学生、教育学生、感染学生,否则就会使辅导员老师失去威信,无法更好地管理、教育学生。辅导员工作是细微琐碎、艰巨繁杂的,它需要辅导员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个性品格,坚韧的意志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高校辅导员职业道德首先表现在对学生的关爱以及对学生工作的投入,表现在其工作中呈现出来的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一个职业群体能否得到大家的认可,能否得到社会的高度评价,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职业是否具有支配和控制其从业人员的制度化了的道德规范。辅导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才能勇敢面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挫折,才能正确地对待奉献和索取的关系。作为一个职业群体的辅导员也同样应该有属于自己本职业的道德规范和素质要求,诸如包括要求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廉洁奉公、公平公正等,特别应该强调一种服务理念,专业化的辅导员队伍应努力为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为社会的稳定发展服务,为国家的兴旺发达服务。因此高校辅导员应加强自身道德涵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奉献敬业、公正无私、洁身自律,做好青年学生的榜样,为学生施行正面的言传身教。
第三,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具有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辅导员应有严格的任职资格条件,必须具备一定的学历,应受过一定的专业训练,掌握从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北京师范大学谢维和教授认为,专业化教师的知识结构包括三大类:关于学生的知识、关于课程的知识、关于教学实践的知识和技术[74]。辛涛、林崇德、申继亮等教授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提出四方面的结构内容:本体性知识(subject-matter knowledge指教师所具有的特定学科知识)、条件性知识(conditional knowledge指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实践性知识(practical knowledge课堂情景性知识以及与之相关的知识)和文化知识(cultural knowledge为实现教育的文化功能需要广博的文化知识)[75]。据此,专业知识是专业化的辅导员必备的内在理论储备,而职业技能则是辅导员外在实践水平的体现。随着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大学生群体出现的新情况,这些都要求思想政治工作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能够胜任的辅导员必须要不断地学习进修,掌握新知识,把握新动态,获取新信息,处理新情况,与时俱进,敢于创新。高校辅导员只有通过系统地学习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相关的基本技能,才能顺利地实现由经验型向科研型、由权威型向对话型、由知识的单一型向复合型的转换,实现由非职业化、非专业化向职业化、专业化的转换。
第四,形成专业团体,在专业领域内实现专业自治。辅导员应有明确的职责范围,而且在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自主性,外行人不能轻易挑战专业人员的技术判断,自治基本上成为可能。辅导员组织现在已经建立,2005年1月复旦大学成立了全国首个高校辅导员协会[76]。随后,许多高校和高校间也纷纷建立了辅导员组织,如山东大学的“辅导员成长之家”,南京大学的辅导员俱乐部等。
辅导员的专业化标准是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导向,它倡导的理念引导着从业人员职业发展和整个行业发展,辅导员专业化标准的制定为该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广泛的空间[77]。
4.高校辅导员专业化的基本要求
从我国当前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来看,尽管整体上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尚停留在较低层面,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国高校辅导员工作已经成为一门正在形成中的“准专业”[78]。高校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这就要求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应符合一些基本的要求,具体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第一,业务专业化。并非任何学校、任何专业的毕业生都可以胜任辅导员,就如同律师、医生等高度专业化的职业一样,高校辅导员应是一个以多门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如成长心理、学习心理、职业心理、组织行为、社会职业、道德、法律、政治等专业以及人际交往、演讲、社团组织、宣传、心理咨询等技艺)为基础而又自成专业体系的一种社会职业,上岗者必须经过专门的教育和培训,掌握专门的知识,形成专门的技能,对高校学生遇到的事情的理解比其他任何人都更深刻,对困扰学生的问题的了解比学生本人更加透彻,能够运用自己的专业、技能、经验为学生提供指导和服务,并能为学生所接受。
第二,队伍专门化。高校辅导员专业化需要一个独立的机构,它不仅负责大学生日常事务的管理,还负责辅导员的培训、管理、评聘、晋升、考核、激励、监督、科研等工作。以此来保障有一支稳定的辅导员队伍来专门从事辅导员工作,他们把辅导员作为自己的职业,在职期间是主要从事,甚至是唯一从事的职业。辅导员专业化要求辅导员队伍必须具备稳定和专门的特征,不允许在辅导员队伍中存在大量兼职人员,其构成必须是专职专门从事此项工作。
第三,岗位专职化。在目前多数高校管理体制中,辅导员处于学校管理结构的最底层,处在被多重管理的状态。学校的各党政管理机关,如组织部、宣传部、武装部、学生处、团委、后勤都可以向辅导员分派任务,而大多数院校辅导员因人事上归院系管理,而院系从自身工作角度出发又使辅导员承担了众多的教学秩序管理和行政工作事务。辅导员可谓集教育、管理、服务于一身,这不符合高校辅导员专业化的要求。事实上,应根据辅导员工作内容重心的不同,进行岗位专职化设置,可分为职业生涯规划、心理咨询、就业指导、日常学习与生活导师等岗位。
第四,建设制度化。高校辅导员专业化还必须有相应的制度作为保障。一是选拔制度。长期以来,有许多高校采用留校毕业生担任专职辅导员。这些人员未参加过专门训练,甚至没有学过任何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缺少科学管理的知识和技能。另外,很多学校的兼职辅导员是在本学校研究生或者成绩比较好的学生干部中挑选的,这些学生学业本身就很繁重,几乎没有过多的精力。而作风踏实,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高校辅导员工作,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为保证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需要建立完善的选拔制度。它应该包括辅导员选拔标准、辅导员选拔程序和辅导员选拔途径等方面。二是培训制度。《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制定辅导员的培训规划,建立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要创造条件,积极组织辅导员参加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长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才干。”根据这一精神,为提高辅导员整体素质,各高校应该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制度,保证辅导员培训的顺利进行。三是评价及考核制度。外界对辅导员工作的非认同性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辅导员的自我认同。因此,建立合理的辅导员工作绩效评价制度是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一个有效的绩效评价系统的组成要素有:评价尺度、评价标准和数据收集。在努力做到考核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同时,需要按季度、学期年度做好工作总结。考核成绩与职称、薪酬挂钩,对于连续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要及时调离岗位,从而优化整个辅导员队伍。
辅导员职业化的发展取向是专家化,而专家化又和专业化联系在一起的。三者的发展途径是: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职业化使人们认同辅导员的职业规范,有长期从事这一工作的打算,为专业化和专家化提供了稳定的载体。专业化是普通职业到专家职业的发展过程。在专业化过程中,辅导员接受专门教育,培养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所应具备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专业精神,为辅导员队伍实现专家化提供了可能。
【注释】
[1]虞晓东、李建伟等:《辅导员专业化发展的质性研究》,载《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第80页。
[2]顾明远编:《教育大辞典》(增订合编本),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672页。
[3]中国大百科全书编委会:《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5年版,第439页。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1987年。
[5]宋子竑编:《简明思想政治教育辞典》,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21页。
[6]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1995年。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2004年。
[8]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2005年。
[9]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06年。
[10]石伟平:《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问题研究》,华东师范大学2011年学位论文。
[11]何东昌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1991~1997)》,海南出版社1998年版,第3904页。
[12]王新平:《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天津大学2008年学位论文。
[13]张国:《从需要层次论的角度对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研究》,载《现代企业教育》2007年第16期,第169页。
[14]杜向民等著:《嬗变与开新:高校辅导员制度发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2页。
[1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2004年。
[16]韩苏琳主编:《美英德法四国司法制度概况》,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71页。
[17][日]尾高邦雄著:《职业社会学》,摘选自《尾高邦雄选集》(第1卷),梦窓庵1995年版,第42页。
[18]李建春:《试论高校学生辅导员职业化建设》,载《经济与社会发展》2008年第6期,第156页。
[19]高永祥:《高校辅导员职业化机制研究》,华东师范大学2009年学位论文。
[20]时长江、陈乐敏:《试论我国高校学生工作职业化与专业化》,载《高等农业教育》2005年第7期,第80页。
[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3页。
[22]张林茂:《我国高校辅导员职业化建设探究》,载《消费导刊》2006年第12期,第117页。
[23]贺卫方、郑成民:《法官职业化是法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法官职业化专家论坛实录》,载《人民法院报》,2002年9月12日。
[24]张建国等著:《职业化进程设计》,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3页。
[25]张浩:《高校辅导员职业化研究》,湖南大学2006年学位论文。
[26]张浩:《高校辅导员职业化研究》,湖南大学2006年学位论文。
[27]吴晶:教育部召开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座谈会,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09-05/19/content_11398957.htm,2009-05-18
[28]高永祥:《高校辅导员职业化机制研究》,华东师范大学2009年学位论文。
[29]张浩:《高校辅导员职业化研究》,湖南大学2006年学位论文。
[30]梁金霞、徐丽丽:《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推动辅导员队伍健康发展》,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第83页。
[31]Jeffrey N.Waple:An Assessment of Skills and Competencies Necessary for Entry-Level Student AffairsWork,NASPA Journal,2006,Vol 43,No 1:18
[32]于伟、韩丽颖:《高校学生事务工作的理论基础与职能》,载《外国教育研究》2003年第4期,第42页。
[33]段凌燕:《高校辅导员职业化的困境与对策研究》,长安大学2010年学位论文。
[34]刘捷著:《专业化:挑战21世纪的教师》,科学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51页。
[35]《汉语大词典》(标准本),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年版,第1276页。
[36]《朗文当代英语词典》(最新修订版),朗文出版公司1993年版,第826页。
[37][英]汤普森编:《牛津现代英汉双解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3年版,第1619页。
[38]A.M.Carr-saunders:The Profession,Clarendon Press,1933:4
[39][日]筑波大学教育学研究会编,钟启泉译:《现代教育学基础》,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第442页。
[40][日]筑波大学教育学研究会编,钟启泉译:《现代教育学基础》,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第441页。
[41]刘捷著:《专业化:挑战21世纪的教师》,科学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63页。
[42]周倩:《高科技管理人员专业化建设研究》,华东师范大学2006年学位论文。
[43]陈奕:《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研究》,曲阜师范大学2010年学位论文。
[44]刘捷著:《专业化:挑战21世纪的教师》,科学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57页。
[45][日]筑波大学教育学研究会编,钟启泉译:《现代教育学基础》,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第442页。
[46][英]欧·班克斯著,林清江译:《教育社会学》,复文出版社1990年版,第287页。
[47]E.Hoyle:The Role of the Teacher,Routledge&Kegan Paul,1969:83
[48]舒运祥编:《国际教育百科全书》(第2卷),贵州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393页。
[49]马信行著:《教育社会学》,台北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86年版,第146页。
[50]叶澜:《新世纪教师专业素养初探》,载《教育研究与实验》1998年第1期,第41页。
[51]赵康:《专业、专业属性及判断成熟专业的六条标准——一个社会学角度的分析》,载《社会学研究》2000年第5期,第36页。
[52][法]雅克·德里达著,杜小真译:《知识与信仰》,道风书社2005年版,第380页。
[53]J.Gallessich:The Profession and Practice of Consultation:A Handbook for Consultants,Trainers of Consultation and Consumers of Consultation Services,Jossey-Bass,1982:126
[54]李莉著:《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发展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2页。
[55][法]埃米尔·涂尔干著,渠东译:《社会分工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189页。
[56][美]莫琳·哈里楠主编,傅松涛等译:《教育社会学手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91页。
[57][美]伯顿·克拉克主编,王承绪等译:《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3页。
[58]夏之莲主编:《外国教育发展史料选粹》(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57页。
[59]J.W.Watkins&L.Drury:The Professions in the 1990s,Kogan Page,1995:98
[60]史慧明:《高校辅导员专业化研究综述》,载《理论月刊》2009年第3期,第94页。
[61]冯刚:《论辅导员的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发展》,载《思想教育研究》2007年第11期,第13页。
[62]杨兴防:《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与专业化探析》,载《教师教育研究》2009年第5期,第38页。
[63]周倩:《高科技管理人员专业化建设研究》,华东师范大学2006年学位论文。
[64]李莉著:《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发展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2页。
[65]E.Freidson:Professionalism Reborn:Theory,Prophecy and Policy,Polity Press,1994:16
[66]赵康:《专业、专业属性及判断成熟专业的六条标准——一个社会学角度的分析》,载《社会学研究》2000年第5期,第37页。
[67]徐仁辉等著:《公共组织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71页。
[68]李朵:《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研究》,武汉理工大学2008年学位论文。
[69]李莉著:《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发展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2页。
[70]胡建华著:《比较视野中的高等教育研究》,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09页。
[7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2004年。
[72]张应强著:《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反思与建构》,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59页。
[73]朱国仁著:《高等学校职能论》,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58页。
[74]谢维和:《实施素质教育需要高素质的教师》(讲座提纲),2000年。
[75]辛涛、林崇德、申继亮等:《从教师的知识结构看师范教育的改革》,载《高等师范教育研究》1999年第6期,第13页。
[76]刘军:复旦大学:辅导员堪称学生的“良师益友”,http://www.news.xinhuanet.com/...ent_2628263.htm,2005-2-28。
[77]秦海芬:《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思考》,华东师范大学2009年学位论文。
[78]吴广宇:《新时期高校辅导员专业化探析》,载《哈尔滨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第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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