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东亚地区的学生事务的发展历史并不太长,比较有代表性的有日本、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地区。东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学生事务工作主要实行学生自主管理模式,学生事务工作人员基本实现了职业化与社会化,并形成了相对独特的工作模式,对我国内地高校辅导员职业生涯规划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日本高校学生事务工作及其专业化发展
1.日本高校学生事务工作队伍的发展概况
明治维新以来,日本高等教育体制以西方模式为蓝本,主要借鉴法国的教育模式,诞生了日本国民教育制度,高校运转的特点是相对统一、讲究效率、提倡均等、培养标准化的人才。学生事务工作相关人员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都是有明确规定的、标准化的,虽有利于贯彻教育机会均等思想,但容易造成人才培养的标准化、模式化,学生个性发展受到一定限制。这一时期,高校学生事务工作尚未完全从学术事务中独立出来,学生事务工作队伍建设还处在萌芽时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教育模式对日本高校的教育理念和课程设置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日本高等教育比较注重实用学科,并仿照美国的教育制度进行一系列改革,建立了美国式的教育制度和学生事务工作队伍。在废除了以往教育制度的同时,日本以新法令的形式重新制定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颁布《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明确阐述日本教育的目的是以陶冶人格为目标,培养国家和社会的建设者,爱好真理和正义,尊重个人价值,注重劳动与责任,充满独立自主精神的、身心健康的国民。这一时期,日本依据美国模式建立了专兼职相结合的高校学生事务工作队伍。
1971年,日本高等教育开始对重实用学科带来的人才培养弊端进行改革,培养“心胸宽广、体魄强健、富有创造力的人,具有自由、自律和为公共利益服务精神的,面向世界的日本人”,成为日本高校面向21世纪的教育目标。在强调重视个性的原则下,日本教育开始向终身教育体系过渡。为达到教育改革的目的,日本各高校在学生事务工作方面进行了深刻的变革,提出学生事务工作队伍建设必须有利于学生个性与创造性发展的教育模式,希望通过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合作,对大学生全面开展个性化教育,培养创新意识,充分发挥其潜能,使每一个学生的个性都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2000年以来,日本高校学生事务工作队伍建设进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时期。特别是2002年3月,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发布了《关于新的“国立大学法人”形象》,规定今后日本的国立大学要自律性运营、引进民间的经营方式,在大学管理层引进校外专业人士、教职员的身份向非公务员型过渡,采用第三者评价等。这对日本高校学生事务工作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并为学生事务工作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专门化、社会化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2.日本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特点
在日本,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是由各大学自主设置的组织机构——学生部承担的。正如关西大学学生部部长越智光一所说:“学生部”就是为了学生的“部”,是司职“指导与服务学生的机构”,具体言之,它是“在校园生活中,对学生个人或团体活动提供各种服务,以促使学生形成丰富人格,达到自主发展的管理组织”。日本学生事务管理有以下主要特点。
第一,各高校自主设置学生事务管理机构。日本高校的学生事务管理没有统一的模式,在中央教育行政机构文部科学省的指导下,大学可根据自己的特点自主决定组织模式,学生事务管理机构由各校自主设置,大学之间差别不大。学生事务工作主要由各大学自主设置的组织机构——学生部承担,学生部是专职指导学生与服务学生的专门机构,学生事务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学习指导与生活指导,前者对学生进行因材施教的学习辅导,后者侧重学生品行的发展与人际关系的发展。
第二,学生部工作反映了本校教授的意志。日本高校一直奉行“教授治校”、“学部自治”的办学原则。日本大学的教授会是学校运营的决策和咨询机构,其下设各种委员会,比如就业委员会、学生生活委员会等,这些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和意见,成为主导学生事务工作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事实上,学生事务工作的主要机构——学生部是教授们对学生事务工作意志的行政执行者,他们对学生事务工作提出管理理念和工作思路,具体工作由专职和兼职的学生事务工作人员来负责,并通过相关的学生自治组织促使学生开展相关活动、提升学生生活情趣、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学生事务管理以学生的需求为中心。学生部工作强调服务,工作人员为充实学生生活,从健康福利直至课外活动、就业活动对学生各方面提供服务。学生部措辞上常见用“学生支援”(Student Service)一词。国家级的学生支援机构称作“日本学生支援机构”(Japan Student Service Orgnization,JASSO),从国家层面提供并组织实施包括奖助学金、学生生活、语言培训、留学服务等在内的学生服务。在高校内部,与学校教育有关的非学术性事务由行政机构“学生部”或“学生支援部”负责。除了行政序列以内的学生支援部和学生支援科之外,很多大学的校内共同教育研究设施中,还设有学生咨询中心、职业支援中心等专门机构,为学生提供心理、择业等方面的专业咨询服务。
第四,实行后勤社会化管理。日本高校的另一个特点是实行后勤社会化管理,与学生食宿、书籍、商业和福利设施有关的生活后勤服务主要是由“生协”(University Co-operative Associations)承担的。“生协”是在校大学生和教工自发组织成立的消费者组织,自筹资金,集体所有,民主管理,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大学的食堂、便利店、咖啡厅、服装、住宿、课本、文具和电脑、旅游业务、学生权益、语言培训、招考公务员培训、计算机培训等,通过与大学校方签订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日本高校学生住宿主要在学校附近的“寮”里(即学校附近居民盖的专供学生租用的集体宿舍),住宿事务几乎是学生与出租屋老板之间的关系,所以学生事务工作者宿舍管理的任务并不多。各个寮设有寮长(类似我国学生宿舍楼的楼长或寝室长),由学生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对同寮学生进行纪律管理。
第五,学生事务工作体现规范与教育并存。学生事务工作人员在对学生生活提供服务的同时,也很强调教育的作用,比如通过制定一些规则与纪律对学生的行为方式进行限制。他们引导学生自治组织和社团承担相当大一部分学生事务工作,从而对学生学习和成长产生重要影响。学生部的组织体制是高校在对抗学生运动中建立起来的,尽管随时代的发展,学生部服务的职能有所强化,但规范与教育的意图仍显而易见,以至于当今大学中的一些学生自治组织还会与学生部发生冲突。因此,学生事务工作者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科学处理学生部与学生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当会引发一定的消极后果。
二、香港高校学生事务工作及其专业化发展
香港经济的快速发展,给高等教育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也对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香港高校的学生辅导服务(Counseling Service)作为学生事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学生提供的辅导,是集治疗、预防以及教育发展于一体的服务,着重于学生的全人发展,提供以学生为本的服务。即学生通过辅导过程切实地了解自己、他人及周围的环境,学会面对难题,改善适应,学会抉择,在学业、群性和感情上发展。因此学生辅导是现代教育内涵的一部分,辅导工作的有效实施,有利于开发学生心理潜能,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促进人格的健康发展。
1.香港高校学生事务工作的发展
香港高校学生辅导是配合香港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和高等教育的发展而产生、发展起来的。香港高校的学生事务的发展模式深受欧美教育模式的影响,根据学生事务工作理念的演变,香港高校学生事务工作的发展大致经历了“替代父母”、学生服务、学生发展三个不同阶段。
第一,“替代父母”阶段。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20年,香港高校学生事务工作一直奉行替代父母的价值理念。当时,学生事务执行机构一直沿用“训导处”的名称。顾名思义,学生事务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从上而下、单向地对学生行为纪律发挥训导功能,规范学生的思想和行为,管理学生的宿舍、膳食、交通、医疗服务等事务,扮演好“家长”的角色。
第二,学生服务阶段。20世纪60年代,随着香港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与世界各地学生运动的蓬勃兴起,香港高校学生事务工作的替代父母理念受到严峻挑战,家长式的训导方法受到冲击,代之而起的是以满足学生各种合理需要为主的对等和双向的学生事务工作理念。这种理念要求学校要把学生视为学校各种福利资源的消费者,要求学生事务工作人员要致力于学生的生活起居、学业、经济、情绪和就业等问题的辅导,为学生做理智的抉择提供意见。20世纪60年代中期,香港大学工作小组研究成立学生辅导服务,是香港高校学生辅导工作萌芽的标志。1970年香港大学率先成立了学生辅导处,并聘用首位专业辅导人员,初期的辅导多以处理个案为主,针对个体学生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从而开始香港高校学生辅导工作的探索。
早期以个案为主的学生辅导工作,只能应付问题而难以把预防工作做在前面。到20世纪70年代辅导工作逐渐发展成小组活动,开设相关课程,包括如何在大学学习、如何处理和协调人际关系等。70年代中后期,香港浸会大学及香港大学已分别开展同辈辅导训练,进一步拓展了学生辅导工作的领域。这一时期,由于高等教育的理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把学生看成是平等的、应受到尊重的主体,学生的需要、感受和意见应予以重视,体现了学生是学校的主人。因此,“学生训导处”这个名称被“学生辅导处”和“学生事务处”所替代。
第三,学生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香港经济发展迅速,高等教育也逐步由精英教育走向普及教育,由此带来了学生素质参差不齐等各种问题,给辅导服务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工作空间,因此高校辅导工作也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学生事务工作以培养学生的良好生态意识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价值导向,以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为宗旨,以营造有助于学生成长的校园氛围为工作的首要目标,逐步将学生事务工作重心由个别学生拓展至校园整体,使整个校园产生一种充满教育意义和别具风格的育人氛围。在此社会背景下,香港高校学生事务工作着重加强了以个人的发展及就业技巧训练方面的辅导,提高学生个人的竞争能力和就业机会,加强其面对挑战及处理逆境的能力。由于香港高校逐渐意识到学生事务的根本目的是以服务促发展,促使学生走向成熟。因此,“学生事务处”更名为“学生发展处”。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香港,高校学生辅导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目前香港各高校都形成了非常完备的学生辅导服务,为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辅导,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2.香港高校学生事务的工作理念
“以人为本、全人发展”(Whole Person Developing)是香港各大学普遍的教育理念。这种理念是基于对教育与人的价值关系的一种新的认识而提出的,在满足社会需要的前提下充分尊重人的主体价值,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教育的终极目标的一种教育思想[30]。学生辅导是落实全人发展教育理念的重要途径,香港各高校的学生辅导工作都围绕着这个教育理念开展。全人发展教育理念认为教育的至高理想就是培养出德智体群美全面发展,处世成熟,关心社会,对国家、社会有贡献的知识分子和专业人才。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达到“全人”的理想,香港高校强调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把人的全面发展、潜能的充分发挥和人格的完善作为教育追求的目标。一般而言,“全人发展”包含以下七个方面的教育内容[31]。
德(Spiritual),即德性的发展。它包括个人价值观和道德观的建立、人生观的形成等。这样一个价值体系对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完整人格的塑造是至关重要的,并且能够使学生在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指导下,批判性地检验他们的思考和决定,最终成为社会中有责任感的公民。
智(Intellectual),即智能的发展。它包括知识、技巧和良好学习习惯的获得,也包括理解、思考、推理能力的发展,创造力、新思想和新观点的形成。注重的不只是对现有知识的传授和理解,更注重的是培养学生具备推理能力、创造能力和对新思想、新观点的敏锐接受能力,这样才能使学生终身受益,不断进步。
体(Physical),即身体的成长。它包括保持良好的健康状态、体能的发展、注重个人仪表等。健康泛指人的身体、精神和心理的良好状态。教育学生注重体育锻炼、良好饮食、个人卫生、健康娱乐,这些对身体的健康成长是非常重要的,良好的体能也能促进生产力和创作力,减少工作失误和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良好的仪表和礼仪也有助于人际关系的发展和启发个人潜能。
群(Social),即社群的发展,也叫社交的发展。指的是有效地、从容地与来自不同背景的人进行交往,达至融洽相处和彼此满意的关系。社交的发展包括人际交往礼仪、沟通技巧、理解能力、潜能发挥及领袖才能等方面素质的培养。这是个人与家人、朋友、同学、同事之间所建立的一种支持系统,当你有需要时,他们会伸出援助之手。
美(Aesthetic),即美艺的发展。它指的是提高学生对美、艺术、大自然乃至人生的欣赏能力和对各种艺术、文化修养活动的积极参与能力,以达到学生自身审美素质的发展。他们认为发展学生的艺术素质和审美能力,能够提高个人的魅力和道德修养,更好地促进个人潜能的发挥和人际交往的发展,达到个人生活的幸福和事业的康盛。
事(Career),即事业的发展,或者叫职业的发展。在香港,竞争非常激烈,求职的成功与否、职业的好坏与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有关求职择业方面的教育和就业辅导是香港高校非常重视的一个方面。它包括个人对自己兴趣、价值、能力和天赋的认识,对自己未来职业的计划,做好从大学校园到工作岗位转变所要求的各种技能和心理准备,以及各种职业领域信息的获得等。他们认为,开始谋生是人生的一个崭新阶段,良好的开端将为今后事业的成功奠定基础。
情(Emotional),即情绪的发展。它包括如何认识和妥善管理自己的情绪,如何感受他人的情绪,如何把情绪引导到积极的方向让社会接受等。它还包括自信心的建立,人际关系的管理,压力的处理等。这方面的发展对精神的健康、问题的解决和冲突的处理是非常关键的。并且通过经常察觉自己的心情,明了和有效地管理自己的情绪,通过沟通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可以达到更大的成就。
以上七个方面彼此之间是密切联系,相辅相成的。通过这七个方面的发展,可以使每一个主体的人得到全面发展,充分挖掘出他在各方面应有的潜能和素质,以达到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最终达到人与社会的共同进步。
3.香港高校学生事务工作人员的角色定位
学生事务工作人员的科学定位,有利于学生事务工作人员正确认识与对待所从事的职业,从而使他们能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困难和挫折,在帮助学生健康成长过程中提升精神境界。香港高校学生事务工作以营造有助于学生成长的校园氛围作为工作的首要目标,将工作重心由个别学生拓展至整个校园,在各个方面为学生提供完善的学习、生活环境,锻炼学生各方面的才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学生事务工作人员通过对自身角色的不同定位来履行其职责,并通过独特的工作机制开展学生事务工作,为学生提供身心发展的机会,以达到学生全面发展的目标。学生事务工作人员在不同的条件下会充当不同的角色,香港高校的学生事务工作人员主要扮演以下角色。
第一,服务角色。香港地区高校学生事务工作队伍的角色定位是服务而不是管理,使他们多年来对学生事务工作始终保持高度的敬业精神。学生事务工作的一个重要职责是周到地照顾学生在校期间的包括宿舍、膳食、交通、医疗、奖学金、经济援助、学生活动及运动设施的管理等。专业化、职业化的学生事务工作队伍,决定了他们能够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既提供入学服务、学习辅导、生活服务和健康服务,还能够在学生事务工作实践中训练学生的决策力、掌握时间能力、人际沟通技巧、野外应变力、创造性思维、控制情绪等。
第二,辅导角色。香港地区高校学生事务工作非常重视学生辅导工作,可以说,辅导是香港地区高校学生事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工作,面对学生学习、生活中出现的心理、健康、发展、就业等方面的困惑,学生事务工作人员通过提供咨询与辅导对学生进行预防性和发展性成长教育,引导他们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联系起来。辅导的理念是认为大学生有一定的知识和思考能力,他们的意见和感受都应受到充分重视;辅导员的职责是就学生在生活、学业、经济、情绪、就业或组织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协助他们分析自己的处境,引导他们做理智的抉择,从而实现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的辅导目的。
第三,教育角色。为了增强学生的竞争力,培养出质量俱佳的毕业生,学生事务工作人员在非正规的课堂上发挥其教育角色。非正式教育课程是学生事务部门的工作重点。学生事务工作的目标就是帮助学生挖掘潜能,去适应学业、情绪及行为方面的发展,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责任感与和谐的人际关系,提高学生对社会的关怀,对社会的责任,辅助学生成长,促进彼此的了解和沟通。因此,学生事务工作人员可以举办一些教导学生进行自我认识、理性思维、学习技巧、人际技巧、美育发展、领袖训练和职业导向等的培训课程。
第四,桥梁角色。香港地区高校学生事务工作人员发挥着沟通学生与学校其他教学单元的桥梁作用。学生事务工作人员是学校职能管理部门的得力助手,在校园生活中具有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作用。他们保持着与学校的紧密联系,搜集和转达同学们的意见,解释和落实学校的各项政策,调节各种矛盾和冲突。为了保持有效的沟通,他们强调要与学生维持亦师亦友的关系,引导学生妥善处理与各部门、学校领导之间的关系,妥善处理校园生活与外界环境之间的关系等,鼓励教学人员参与学生指导或辅导,通过个人或小组面谈,在学生事务工作实践中促进学生智慧和情感的成长,引导学生参与学生事务工作及校内政策和机制的制定和形成过程,在沟通与协调中迈向“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理想。
第五,危机处理角色。香港地区高校学生事务工作人员是校园危机问题处理的主要承担者。他们与学生接触面广、相处时间长、对学生情况也最为了解,也容易得到学生的信任,对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处理具有明显优势。在复杂的现代社会环境与香港地区的多元文化背景下,他们的危机处理角色越来越重要。当校园有危机发生时,学生事务工作人员要积极加以援手,如发生学生自杀、实验室意外、校园静坐等情况时,就必须和校方高层人员紧密合作,除解决当前紧急事项外,亦需寻求长远办法避免同类危机再度发生。
总之,香港高校的学生事务管理队伍素质要求很高,从事专业辅导服务的学生事务工作者专业背景主要是心理学、教育学和社会工作学等方面,绝大多数是双学士、硕士、双硕士或博士,具有丰富的工作阅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情感,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和相关的专业背景为学生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学生事务工作作为一个专业性较强的职业,人员流动性不大,职业本身有充分的晋升和发展空间。学生事务工作者在身份界定上既是行政人员,又是教育工作者。
三、中国台湾地区高校学生事务工作及其专业化发展
台湾地区的学生事务管理受西方尤其是欧美教育模式的影响。自1987年戒严令废除以后,台湾社会迅速走向民主化与自由化,高等教育也随之发生了重要变革,“通识教育”等一些西方的教育理念和制度模式被广泛地引入到教育中来。
1.台湾地区高校学生事务工作概况
台湾地区长期以来实行戒严体制,大学均设立“训导处”,配备教官,教官是具有军阶的现役军人,由学校(公立学校教官)或教育部(私立学校教官)编列预算,学生与教官的人数配置一般为240∶1。台湾实施戒严令期间,训导处主要扮演管理者和保护者的角色,教官对学生开展军事训练,学生品行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并从事党务工作。1987年全岛解除戒严,1994年高校的训导处更名为“学生事务处”,但教官体制仍被保留了下来,隶属于“学生事务处”,其功能定位于负责学生的生活辅导及校园安全维护等。如台湾清华大学的学生事务处下设的生活辅导组中,军训教官身份的职员就有7人,其中上校军官1人,中校军官5人,少校军官1人,他们除了在生活辅导组分工负责校园安全、住宿赁居等业务外,还分别对口不同的系所,承担军事训练以及军事理论课程的讲授工作。
“学生事务处”在台湾地区高校中设在校级层面,与教务处、总务处等并列,负责学生除学业和课堂以外的全部事务。在学生事务处内部,根据工作内容,又分为生活辅导组、卫生保健组、就业辅导组、课外活动组、心理辅导组、学生住宿组等若干部门,这些分支机构直接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管理和服务工作。
台湾地区高校学生事务的工作是除学生课堂以外的事,工作范围比较广泛,包括学生生活辅导、课外活动指导、毕业生就业辅导、侨生及外籍生辅导、学生心理辅导、学生活动中心管理、学生住宿服务、卫生保健与医疗、奖助学金评定、工读活动组织、意外伤害处理、宿舍管理维修、规章制度修订、校园网管理、军事训练等。
2.台湾地区高校学生事务的工作理念
台湾地区的高等教育从20世纪80年代起,开始推行“通识教育”的理念,至20世纪90年代全面铺开,并使台湾地区通识教育的量化过程深入为质化阶段。
从教育的目的看,台湾地区通识教育以培育完整的人格为主要目标,通过在基础教育课程和专业课程之外,广泛开设通识教育课程,力图补救知识过于专精化所导致的学生片面发展问题,希望培养学生具有广博的知识、开阔的胸襟、具备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成为智能、道德、审美等全面发展的有教养的人。
从教育的内容看,台湾地区的通识教育是系统地开设通识课程,与基础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并驾齐驱,课程按知识体系、方法体系和价值体系科学分类,一般由专门的“通识教育中心”组织运作。通识教育课程是学生的必修课,被划分为3~7个领域,采用“套餐制”,注重文理交叉,通过人文与科学并重的教育,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
从实现通识教育的途径看,包含有三部分:正式课程、非正式课程、潜在课程。正式课程为课堂教学的课程;非正式课程是指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潜在课程是指建设校园景观、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台湾地区高校普遍强调通识教育是每一位教师的责任,注重师生的共同参与,加强教师、学生之间的沟通,使通识教育课程设计符合学生的需要。同时建立通识教育的推动机制,建立定期评价制度,定期召开通识教育学术研讨会、通识教育成果研讨会等,以保证通识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台湾地区高校学生事务工作在“通识教育”理念的影响下,引导学生了解生活的意义与价值,增进对人文、社科及自然科学知识的综合了解,帮助学生通达不同领域、培养学生触类旁通的能力、创新的能力、协调合作的能力、关怀的能力、负责的能力、对公共事务的参与能力,成为一个高素质的社会人。
高校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体制的形态与特点是与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环境相契合的。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学生事务具有的先进性,对任何一个勇于挑战全球化时代的大学来说,都是有借鉴价值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学生事务管理的完善是持续发展的过程,要不断地从本国及其他国家的高校吸取经验,才能不断修正和完善。
【注释】
[1]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邓小平理论基本问题》,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6页。
[2]陈立民主编:《高校辅导员理论与实务》,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年版,第12页。
[3]郑金鹏:《美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队伍研究》,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学位论文。
[4]蔡国春:《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模式之嬗变》,载《吉林教育科学》(高教研究)2000年第1期,第47页。
[5]American College Personnel Association:Journal of College Student Development,Volume 37 Number,March/April 1996:217
[6]欧阳敏:《美国学生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启示》,载《北京教育》(高教版)2005年第6期,第55页。
[7]王英杰著:《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改革》,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89页。
[8]吕达等编:《当代外国教育改革著名文献》(美国卷,第1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35页。
[9]蔡国春:《中美两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比较研究》,华东师范大学1999年学位论文。
[10]蔡国春:《中美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模式比较及启示》,载《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0年第3期,第82页。
[11]游敏惠:《美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研究》,西南大学2008年学位论文。
[12]游敏惠、朱方彬:《美国高校学生事务法制化管理探析》,载《西南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第4页。
[13]蒋凯:《美国高等教育多样性探析》,载《比较教育研究》2002年(专刊),第121页。
[14]王小红著:《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9页。
[15]朱丽萍:《美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特点》,载《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2年第7期,第58页。
[16]陈厚丰:《英国高等教育双重制分层政策案例分析》,载《比较教育研究》2006年第7期,第47页。
[17]贺国庆等编:《外国高等教育史》,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9页。
[18]冯刚、赵峰著:《走进英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4页。
[19]张建新、陈学飞:《从二元制到一元制——英国高等教育体制变迁的动因研究》,载《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5年第3期,第81页。
[20]徐豪:《英国高校的学生事务管理及启示》,载《航海教育研究》2007年第3期,第98页。
[21]吴惠、汪庆华:《英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考察及启示》,载《思想教育研究》2008年第10期,第52页。
[22]石伟平:《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问题研究》,华东师范大学2011年学位论文。
[23]李莉著:《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发展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18页。
[24]王小红著:《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9页。
[25]李莉著:《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发展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20页。
[26]石伟平:《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问题研究》,华东师范大学2011年学位论文。
[27]黄开胜:《德国大学生后勤服务社会化浅析》,载《高教探索》2001年第1期,第18页。
[28]石伟平:《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问题研究》,华东师范大学2011年学位论文。
[29]马加力等编:《当今法国教育概览》,湖南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146页。
[30]沈悦、郑浩峻:《香港高校的“领袖培育计划”及其启示》,载《清华大学学生工作论文集》(第13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62页。
[31]杜向民等著:《嬗变与开新:高校辅导员制度发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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