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较为复杂的集合性事物中特征相同的类型分在一起就是分类。从一定的写作意图出发,把散乱的材料归拢成若干并列的类别就是归类。分类、归类是综合与分析思维方法中的重要步骤。分类、归类是全面、深入分析事物的基础。善于分类、归类,有助于分析事物时的条理化、系统化。例如要就某市党政机关的后勤工作改革写个专题经验总结,如果笼笼统统地写,就会不深不透,甚至使人看后不得其要。而把机关后勤改革分为机关事务管理、财务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膳食管理、物资管理等类型分别介绍其改革的措施、办法,那就具体、深刻得多了。
分类、归类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分类要尽可能全面深入。分类可以有一次分类(也称一级分类);也可多次(多级)分类,即把事物分成若干大类之后,再对每个大类继续划分,直到多级分类。所谓全面,就是说不论是一级还是多级分类,每次分类归类都要尽可能周全,不要遗漏有关事物,尽可能使分类出来的各方面内容与事物的本来面貌相符合。如单位的全面工作总结,对各方面工作情况和成绩可分类加以总结,视其工作成效可有详有略,但不能遗漏掉某方面的工作。所谓深入,就是说根据事物实际情况和写作意图,对分类对象能够分类的,应尽可能多级分类,以利深入说明、深刻分析。事实上,分类级数少,易看出事物全貌;分类级数多,能深入分析出事物的本质属性。
第二,分类标准要正确、灵活。对事物分类时,既可以按照事物表象等非本质属性为标准分类,也可按照事物本质属性为标准分类。但同一级分类时,要用同一的标准,以保证分类的正确。只有标准一致,才能使分出的各类事物具有并列关系、对立关系或矛盾关系,而不具有交叉关系。否则分类不正确,文章就会缺乏逻辑力量。例如某县政府在总结一年来深化改革,突出重点,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时,对各项工作作了如下分类。
无论一级分类还是二级分类,分类标准都不尽一致,因而内容显得凌乱、交叉。如果按照这个分类框架写成文章,其效果显然是不会好的。
强调同级分类标准一致,也并不是说分类永远坚持同一标准进行。有时,对于较为复杂的同一事物,可以根据需要从不同角度,依照不同特点分类。例如对某机关干部队伍现状的调查,就可根据其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龄等等标准分别分组分类,但每组的分类标准仍是一致的。这样就能更全面地反映出干部队伍的现状。
分类标准的灵活性还体现在分类的相对性上。事物联系的相对性,决定了事物差异的相对性。有时在对事物分类时,要划分得绝对清楚是办不到的。有些事物难于归入各类,但又包含于各类之中,那就可以将其单独列为一类,这样也可使分类更科学、更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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