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簿更换是在会计年度末,将本年度旧账更换为下年度新账。
更换新账的方法是:在年终结账时,将需要更换账的各账户的年末余额直接过入新启用的有关账户中去,不需要编制记账凭证,也不必将余额再记入本年账户的借方或贷方,使本年有余额的账户的余额变为零。因为既然年末是有余额的账户,其余额应当如实地在账户中加以反映,否则容易混淆有余额的账户和没有余额的账户之间的区别。
更换新账时,要注明各账户的年份,然后在第一行日期栏内写明,“一月”,“一日”,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把账户余额写入“余额”栏内,在此基础上登记新年度的会计事项。
账簿在更换新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按时整理归入会计档案保管。归档前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账簿装订前的工作。
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账户是否相符,账页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和排序整理好的账页顺序装订。
(2)活页账簿装订要求。
将账页填写齐全,去除空白页和账夹,并加具封底封面;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不得混装,应按同类业务、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在装订账页的封面上填写好账簿的种类,编好卷号,由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或经办人签章。
(3)账簿装订后的其他要求。
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掉页、加空白纸的现象;会计账簿的封口要严密,封口处要加盖印章;封面应齐全、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编号,编号要一年一编,编号顺序是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类明细账;旧账装订完毕后,按规定要求进行保管。
会计账簿的保管期限如下:
总账(包括日记总账):15年。
明细账:15年。
日记账:15年(其中,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5年。
辅助账簿(备查簿):15年。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账簿归档后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账簿保管期满,可以按照下列程序销毁:
(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账簿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账簿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账簿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账簿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账簿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4)监销人员在销毁会计账簿前应当按照会计账簿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销毁的会计账簿;销毁后,应当在会计账簿销毁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会计电算化档案的保管是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后,会计档案增加了新的内容。例如,存有会计数据的磁性介质,与源程序有关的文件资料等。因此,在电算档案管理制度中,对电算化会计资料的范围、存贮方式、存放环境、借阅会计档案等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实施电算化后应加强对会计电算化档案的管理。基本方法是:
(1)确定管理范围。
电算会计档案内容主要包括本单位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位预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开发设计说明书,以及源程序文件、用户操作规程及使用手册、电算化会计科目及科目代码表、会计报表格式、报表取数公式、自动转账公式及其他计算公式、检验公式等,存贮于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
(2)制定管理措施。
与手工方式一致,电算化方式生成的证、账、表等会计档案,应按规定立卷归档保管。其保存期限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998[财会字]132号),“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中所列的保存期限进行管理。会计相关职能部门应紧密配合,确认合法的会计档案内容,制定严格管理措施。
(3)磁性介质的管理。
存贮于磁性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在未打印成书面资料前要妥善保管,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单位内部会计电算化会计资料保存期限。在单位内部电算档案管理制度中,必须明确备份数据的时间间隔。备份盘也要定期复制,以防止磁性介质老化等技术问题导致数据损坏或丢失,提高电算化会计资料保存的安全系数。
(4)会计档案存放要求。
电算化会计资料存在于磁性介质中,所以对电算化会计档案资料的存放,要求做到防火、防潮、防尘、防热、防磁、防冻。重要的会计数据应双备份,并分别存于两个以上不同的地点。会计数据的备份盘,应对标号方法进行统一规定,列入档案管理制度的书面文件。备份盘应贴写好保护标签,存放于铁皮保存柜中。按财政部要求,大中型企业应采用磁带、光盘、微缩胶片等介质存储数据,尽量少用软盘存储会计档案。
(5)开发资料管理。
会计电算化系统开发的全套文档资料视同会计档案进行管理。其保存期限截至该系统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后的第五年。
此外,电算化档案的借阅、书面资料的装订、病毒检测间隔周期等,也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1)数据备份。
计算机会计核算系统中的数据备份,通常是指将存贮在计算机硬盘上的数据复制到软盘上,在计算机以外的地方另行保管,当硬盘上的数据发生故障时,能及时地从软盘上恢复正确的数据。数据备份的另一个作用是查询输出以往年份的账。AB备份法是计算机会计核算系统常用的方法。基本原理是:每年度准备若干张已格式化的软盘分为两组,每组软盘张数视业务量的多少而定;如果A组先用作备份,那么B组可用作下一次的备份,再下一次又使用A组软盘;两次备份的时间间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当硬盘数据发生故障时,可使用A组软盘恢复到最新状态,假如A组软盘也发生数据丢失或损坏,还可以用B组软盘恢复到最近的状态,以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AB备份法可以有效地提高系统会计数据的安全系数。至此,一个备份周期中的所有数据及公式文件完成备份。
(2)数据恢复。
数据恢复是指将备份到软盘上的数据恢复到计算机硬盘上,它与数据备份是一个相反的过程。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数据恢复功能进行数据恢复:
①当硬盘数据被破坏时。
②当需要查询以往年份的历史数据,而这些数据已从硬盘清除。
③当需要从一台计算机转移到另一台计算机运行会计软件时,可在新的计算机上先安装会计软件,再将原会计数据恢复到新计算机的硬盘上。
(3)数据恢复时应注意的事项。
①由于恢复数据是覆盖性的,不正确的恢复可能破坏硬盘中的最新数据,因此在做数据恢复时,应先将硬盘数据备份。
②进行恢复操作时,用户应指明恢复何年何月的数据。当开始恢复数据时,系统首先识别软盘上标识的备份日期是否与用户选择的日期相同,如果不相同将提醒用户换盘。由于数据恢复工作比较重要,容易错把硬盘上的最新数据变成软盘上的旧数据,因此应指定少数人进行此项操作。
③不要在恢复过程中关机、关电源或重新启动机器。
④不要在恢复过程中打开驱动器开关或抽出软盘,除非系统提示换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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