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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道德榜样的效仿作文

时间:2023-02-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这个意义上说,这里将提升感视为与宽恕、敬畏并列的神圣情感。海特从杰斐逊对提升感的描述中敏锐地把握了这个概念的道德价值。除了提升感与厌恶感这一对概念外,还需要辨析的是提升感与一些容易混淆概念的关系。首先是提升感与感戴、钦佩,这是被海特并列于“他人赞颂”道德情感子集的三种典型情感。
榜样的力量_青少年的道德情感:结构与发展

一、道德提升感及其概念辨析

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情感体验是难以名状的。它们不是单纯的喜怒哀惧,也不是有着明确语言标签如同情、内疚、感戴那样的复合情感,但它们在人们的体验感受中是真实存在的。在道德情感体系中,海特(Haidt,2003a)正式将提升感(elevation)作为一种独立的情感概念,来描述人们被他人的善举深深打动并产生强烈地效仿欲望的那种体验,并认为提升感可以作为一种典型的道德情感和感戴、敬畏等一起归类到他人赞颂的情感子集中。海特通过访谈与观察大胆地推测,在许多文化中都有圣人的存在,圣人正是其言行可以引起广泛的提升感的人,而这正是提升感存在的证据。从这个意义上说,这里将提升感视为与宽恕、敬畏并列的神圣情感。

确实,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一些榜样人物的美德行为所深深打动,但人们却很难对这种情感反应进行命名,因为这类情感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善良”“愉悦”甚至“感动”。在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lfrson)与其朋友的通信交流回复中,提到了应该购买什么样的图书用于充实图书馆和自学,杰斐逊所列长长的书单中,不仅囊括了历史、哲学、自然科学等学科,还推荐了一些小说,其理由是这些杰出的小说对于塑造人的情感具有积极的作用。杰斐逊认为,任何我们看到的或者是想象到的美德行为都会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影响,我们在被深深打动的同时还会产生强烈的为善欲望。

杰斐逊将这种情感称为“提升感”,即因他人的美德而引发自我提升愿望的体验,并详细地描述说,提升感是由仁慈、感恩、忠诚、慷慨或者其他任意一种能诱导出道德行为的认知、情感和行为倾向所组成,它可以产生有一定特点的生理感受,如感到心胸打开、满怀温暖、哽咽抽泣等;它能产生特定的动机和行为倾向,即效仿榜样做一些慈善和感恩的行为的意愿。应该说,杰斐逊准确地描述了提升感的基本特征,准确地抓住了提升感的要点。在其描述中,不仅有提升感的诱发条件,即他人的美德行为;有生理反应,即胸腔扩展与温暖感;也有动机或行为意向,即对美德行为的效仿;更重要的是,是有着激动的、愉悦的、升华的情感体验。

海特从杰斐逊对提升感的描述中敏锐地把握了这个概念的道德价值。首先,能通过感知与想象他人的美德就能激发起行善的冲动,这是一种直接导向道德行为的情感,甚至比起羞愧、内疚、愤怒、同情等情感更具有道德情感的典型特征。其次,与羞愧、内疚、愤怒、同情这些情感相比,提升感具有正性效价,是一种绝对的积极情感,与积极心理学所倡导的理念非常合拍,是对弗瑞德里克森(Fredrickson,2001)积极情绪的拓展—建构理论的有力支持。如果说积极情感具有拓延个体即时注意、认知、行动等范围的功能,具有增加认知灵活性,增加心理联结的多样性的作用的话,那么提升感本身就是一种从他人那里被拓延到自身的道德情感,而且它还能继续拓延情感主体的道德心理脚本,形成新的道德图式,摆脱特定情境诱发情感的束缚,建构爱、信任、宽恕等情感模式和情感行为模式。勒费尔(Leffel,2008a)以生态学的繁衍(generativity)概念来诠释积极情感的人际传播与互动,而道德提升感则例证了这种传播和扩散效应,这种效应可以在群体水平上积累和复合。这不仅仅是因为微笑可以传染,激动的表情可以传染,而且还在于这种积极情感本质上就是源于有意义的人际交流,同时也具备了进一步建立有意义人际交流的条件。当人们依据自己的提升感做善事时,也就为他人创造了有意义的效仿情境。行为者自身因自己的行为而强化,旁观者则因观察学习产生替代强化,这种以提升感为中心的社会情感循环就有可能无限地持续下去。

海特(Haidt,2003b)认为,尽管社会学更多地将基于互动的社会空间理解为亲密度和等级等两个维度,认为人们总是按情感距离和相互间的义务以及权力和地位上的差异进行社会互动,但实则还存在第三个维度,即“纯洁—玷污”或者“提升—堕落”维度。代表这一维度的社会实践、情感和潜在逻辑在各个差异极大的文明、宗教和时代中都是基本类似的。其潜在的逻辑是:精神上的纯洁度作为一种特质或者一种状态在个体间是有差异的:例如,牧师和圣徒处于一端,而妓女以及从事其他较为低贱工作的人处于另一端;或者个体在沐浴和冥想后处于较高的一端,而在排便或者生气时处于另一端。各种文化的道德语系中似乎将所有的事物都置于一个从神到魔鬼的垂直维度上予以衡量,而人们也依据自己的言行对社会道德标准的遵循程度在这个维度上确定自己的位置。如果一个人善待他人,规范自己的饮食习惯、性行为和其他身体活动,那么他就在以一种纯洁的、类似神的方式生活;如果他未能遵守这些行为规范,那么他就堕落为魔鬼或牲畜。因此,当我们看到他人在“纯洁—玷污”或者“提升—堕落”维度的表现下降时,就会感受到厌恶感;而上升时,则仿佛自己也跟着提升一样,有激动、崇高、升华的体验,这可谓之为提升感。道德厌恶是诱发于他人的恶行,而道德提升则诱发于他人的善行;道德厌恶容易使人孤立、封闭,增强我们对道德败坏的人的自我防御,而道德提升则促人融合、开放、助人,接近那些高尚的人;道德厌恶容易导致消极、沮丧和质疑人性,而道德提升则使人情感升华,对人性保持积极、乐观。

除了提升感与厌恶感这一对概念外,还需要辨析的是提升感与一些容易混淆概念的关系。首先是提升感与感戴、钦佩,这是被海特并列于“他人赞颂”道德情感子集的三种典型情感。从诱发刺激来看,三者都有可能是由于他人的模范行为所诱发的,但确切地说,感戴是由于他人的助人行为,但受惠者则是体验者自己,而钦佩感则往往是他人卓越的才能和成就诱发的,而不主要是他人的美德。从行为倾向来看,感激之情更多的时候是使个体回馈报答施恩于己的人,钦佩则未必能让人效仿,即便是效仿也可能是通过效仿榜样而提高自己,努力实现个人自己的目标,而提升感则明确地在内容上效仿美德,在目的上是接纳更多人而不是为了提高自己。从人际关系来看,感戴、钦佩都只是让人趋近、亲近特定的人,如帮助自己的人和自己钦佩的人,而提升感则会使个体以开放的态度对待所有的人。

与提升感相似的还有敬畏感、崇高感和升华。与敬畏感一样,提升感也有敬畏的对象,在伟大的对象面前也是发自内心的赞美、惊叹、激动,尤其是由此开放自己的心灵和思想,这一点是钦佩感本身就不具备的,但提升感所针对的诱发因素很纯粹,即美德和善行,而敬畏的诱发因素显然要更为丰富,涉及自然或艺术之美、伟大的能力、崇高的美德、面临着的威胁和某种超自然的力量。而且,在效价上,提升感更为积极,在行为上也表现为直接的效仿,而敬畏感多少带有消极畏惧的成分,以感受到自己的渺小为主要的情绪内容之一,行为上一般也不可能直接效仿敬畏的对象。

崇高感(loftiness)与升华(sublimation)在含义上与提升感非常接近,尤其是从体验本身来说非常相似。但崇高感这种对伟大、高尚的体验往往不是由外物直接诱发的,而是由自身行为的伟大、高尚、可贵诱发的,是一种不屈意志和精神力量的自我观照。例如,“最美教师”张丽莉为保护学生而身负重伤的事迹感动某位教师,并促使他产生了尽一切努力保护学生的意愿,这是典型的提升感;而某位教师在面对社会黑恶势力侮辱、伤害学生而自己本来又可以不卷入其中时,不顾自身的安危,主动挺身而出保护学生,他此时所唤起的体验则是崇高感。升华在道德范畴几乎可以与崇高通用,但升华突出了提高的性质,这一点和提升感相似;升华通用于物理、化学、文学等多个学科,含义宽泛,且与崇高一样不侧重于外物的诱发,但提升感有特定的诱发物与道德意蕴。为了统一理解,全书前后都将杰斐逊、海特所表述的提升感(elevation)专指为道德提升感(moral elevation),并定义为个体在接触美德行为后所产生的积极地开放自我、效仿美德的情感体验。

二、道德提升感的研究现状

(一)道德提升感的结构

和多数复合的情感一样,道德提升感也是一个多维的心理结构,但究竟由哪些维度构成,目前研究者的认识还存在分歧。兰蒂斯(Landis,2009)在海特所编制量表的基础上,对以美国大学生为研究对象的测验结果进行主成分分析,发现了情感因素和生理因素两个一定相关的成分。前者与温暖、有关联、开放和对他人关爱的感觉相联系,后者则与哽咽、颤抖、流泪等生理性表现相联系。考克斯(Cox,2010)所开发的问卷则表明,道德提升感主要是由做善事的动机和情感反应两个因素构成,而且这两个因素有着显著的相关。

也有一些研究者主张道德提升感由三个维度构成。最早确定提升感作为一种积极的道德情感的海特等人,在对日本、印度以及美国学生的访谈与回忆研究中就是从情感、认知、行为等但个方面界定提升感的。在西尔弗斯和海特(Silvers&Haidt,2008)在实验性诱发提升感的研究中,却是通过情感反应、生理变化及行为变化等三个方面对提升感进行考察的,并没有考虑其认知因素。在阿尔戈和海特(Algoe&Haidt,2009)的研究中,则是从身体反应、行为动机以及对他人的认知改变三个方面考察了道德提升感。尽管三分法在品德心理结构分析中是一种认同度最高的取向,但从上述为数不多的主张提升感三维结构的研究来看,到底采用什么样的三维却是各有不同,甚至多数是根据研究目的在情感分析症候群中选取所需要的维度的。

也有主张四维结构的研究,例如,阿基诺等人(Aquino et al.,2011)从情感、人性观、想要成为一个好人及亲社会行为的动机等四个维度对道德提升感进行了测量。而弗里曼等人(Freeman et al.,2009)则从情感、人性观、生理感觉和行为倾向这四个方面测量了道德提升感。国内吴玮(2011)以海特提升感量表为基础所编制的问卷则通过因素分析确定了生理现象、情感反应、认知判断与行为倾向等四个因素。王晓真(2013)采用因素分析所获得的结构则包括情感及其流露、对自己的认知、对他人的认知和行为倾向四个因子,其中对自己的认知和对他人的认知都是因提升所带来的观念的变化。

(二)道德提升感的亲社会价值

目前对道德提升感的少量实证研究主要证明了其对亲社会行为的促进作用。西尔弗斯和海特(2008)的研究表明,观看能引发道德提升感视频的哺乳期母亲会增加抚育行为,比如对孩子的拥抱和喂奶等,同时也发现,这些母亲的乳汁分泌增多,认为这可能与催产素分泌的增多有关,而这种激素在过去的研究中被认为有助于促进对陌生人的信任。上述阿尔戈和海特(2009)的实验也表明,道德提升感不但在生活目标中有更多的亲社会行为意愿,而且在实际上也会有更多的慈善行为。上述弗里曼等人(2009)的研究也表明,无论采取什么方式诱发道德提升感,都能改变一些具有社会支配取向较高的白人被试改变种族观念和内外群体界别,增加了向黑种人捐赠的意愿。上述考克斯(2010)的研究结果表明,道德提升感还能够预测个体三个月后的志愿活动。上述阿基诺等人(2011)在研究中通过一个分配游戏,直接验证了道德提升感与真实的亲社会行为之间的关联性。中就通过一个经济类的分配游戏考察了道德提升感与真正的亲社会行为之间的关系。国内吴玮(2011)使用了三种情绪刺激(提升感刺激、正性情绪刺激、中性情绪刺激)来探测不同情感对被试的亲社会行为的影响,也证明了道德提升感与一般的正负效价的情感相比,不仅会增加个体亲社会行为的动机,而且也会使个体在真实的情境中做出更多的亲社会行为。王晓珍(2013)采用实验求助任务的方式来测量被试的亲社会行为意向,也发现道德提升感与个体的亲社会行为存在显著的正相关。

不仅如此,阿基诺等人(2011)的研究还发现道德提升感对亲社会行为的中介作用,而它自己也是道德判断与亲社会行为的中介变量。王晓珍(2013)证明了道德提升感在道德判断和亲社会行为中的部分中介作用,即道德判断可以直接影响亲社会行为,也可以通过与道德提升感的相互作用影响个体的亲社会行为。这些研究都表明,对青少年亲社会行为的干预可以是多条路径的,除了道德判断、道德认同等路径外,榜样示范所诱发的强烈的道德提升感可能会有独特的干预效应。

(三)道德提升感的发展现状

目前还鲜有针对青少年道德提升感发展的研究。国内的吴玮(2011)、王晓珍(2013)在探讨道德提升感结构及其与亲社会行为关系的时候做了一些针对大学生的调查,但只是停留在人口学特征上的表现描述。两人的研究结果有许多部分的一致性,比如认为总体上大学生在美德行为面前的道德提升感受较为强烈,而相对来说,认知、行为倾向等理性成分高于情感与生理成分;男女学生存在道德提升感的显著差异,总体上,女生的提升感强度比男生更高;是否独生子女对提升感没有影响等。在其他一些人口学指标上,两人的调查结果存在一些分歧,例如在年级变量上,吴玮的结果发现,年级越高,提升感体验越强烈;而王晓珍则发现,大一、大二学生提升感强度高于高年级大学生。在学科类别上,吴玮的研究发现文科学生的提升感显著理科学生,而王晓珍则发现没有差异。由于这方面的研究还是很少,所以对有关结论还需要多方面的验证。未来的研究还应该从年龄特征以及发展机制上做出更深入的研究。

三、一项关于道德模范的认同与效仿倾向的研究[9]

道德模范主要指的是具有良好道德修养的人,在道德领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模范人物。道德模范具有社会肯定性和主导性,他们的思想行为和感人事迹承载着社会主流价值取向,“具有能触发人们仰慕的可效仿性特征、能唤起人们崇敬的形象性特征和为历史所考研的真实性特征”[10]。近年来,我国每年开展“感动中国”模范人物和“全国道德模范”评选,不仅展现当今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展现时代风貌,还可以在全社会起到示范作用,有利于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有利于推动全社会道德认知与道德情感的新导向。然而,这些正能量究竟是否得到了青少年学生的关注和认可?青少年有否因他们的善行和美德而感动?有否由此产生效仿倾向?这是值得探讨的现实问题,其结果不仅可以了解当前青少年学生道德提升感的发展状况,也可以为榜样教育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我们首先对2002—2013年“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在性别、年龄、职业、政治面貌等方面的主体身份,以及获奖理由、善行代价进行了内容分析。12年间的123位感动中国年度人物中,女性仅为33人,占比仅26.8%,说明男性一直占据模范人物的绝对优势;50岁及以上占46.3%,30~49岁占38.2%,30岁以下仅占15.5%,说明与当代青年年龄接近的道德模范数量较少;从政治面貌与职业分布来看,共产党员占比61%,公职人员占比48%,反映了党员、国家公务人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但也说明对普通草根模范的宣传略显不足。

我们根据这些模范人物的事迹进行共词聚类分析,解读出的获奖理由或美德分为三个维度:一是责任心,它与敬业奉献、坚持不懈、吃苦耐劳等代表词汇共同组成,成为这些道德模范的最核心特征;二是爱心,乐于助人、关爱他人、对他人的无私帮助等;三是勇敢,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在善行代价上,则主要是时间损失、财产损失、身体(生命)损失。在这些代价中,身体(生命)损失无疑是最惨痛的,因此这样的人物往往更让人感动。

我们还从12年间的感动中国年度人物事迹中选取五则模范事迹,编制了能了解被试的了解度、了解渠道、关注度、认同与感动程度(包括精神和行为)、效仿倾向(包括自身效仿和他人效仿)的问卷,对247名公众(其中包括81名青少年学生)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高于八成公众对模范事迹持认同态度与感动,精神认同与行为认同之间也无显著差异,然而,性别、年龄、政治面貌、职业等因素对认同却存在显著的影响。相比于男性,女性在精神认同程度上要显著高于男性,但在行为认同上却与男性并无显著差异,这和女性的情感关注偏向与情绪易感性强有关,而且女性也倾向于从自我角度(如身单力薄或能力不足等)出发认同他人行为的可行性。

在效仿倾向这一维度,自身效仿和他人效仿存在明显差距,65%的被试认为自身会效仿道德模范,但其中只有32%的被试表示会效仿道德模仿的行为,另外,也只有48%的被试认为他人会效仿模范人物。由此可以认为:第一,与认同与感动程度相比,公众整体上效仿倾向并不高,或者说各种很多时候是“有感”而“无动”,也或者是只有感动,而没有真正的道德提升感。很多时候,公众只是把“感动中国”当作一场充满眼泪和鼓掌的展示或表达,当然,提供给调查对象的文字材料更是无法使其身临其境地感受,因此更多会侧重于理性的认同。第二,认同不等同于感动,认同更未必导致效仿,从道德认同乃至感动到亲社会行为之间,可能有着许多的中介要素需要挖掘,并转变成为教育干预的要点。第三,高行为代价成为阻碍各种效仿的主要原因,在道德风气尚不足以使人忘我行善的现实社会,媒体宣传报道突出行善者的行善代价,未必有好的亲社会行为效应,甚至会适得其反。第四,认为他人效仿比自身效仿人数少,也侧面说明了道德信任度的缺失。

我们的调查结果还显示,30岁以下的青年与青少年学生在对道德模范的关注度上高于其他年龄阶段的被试,这和他们获取信息的能力有关。然而,他们在对道德模范的认可与感动程度、效仿程度都没有比中年被试更高,而且还显著低于50岁以上的中老年被试,这虽然可以以获奖人物与被试的年龄对应关系来解释,但也可以折射出青年与青少年道德情感与道德意愿上值得忧心的问题。

【注释】

[1]麦金太尔观点,转引自:Leffel G M,Fritz M E,Stephens M R.Who cares?Generativity and themoral emotions,Part 3.A social intuitionist“ecology of virtue”.Journal of Psychology and Theology,2008,36(3):202‐221.

[2]转引自马洁、郑全全:《由三个宽恕模型看宽恕研究新进展》,《心理科学进展》2010年第5期,第734—740页。

[3]转引自马洁、郑全全:《由三个宽恕模型看宽恕研究新进展》,《心理科学进展》2010年第18卷第5期,第734—740页。

[4]转引自陶琳瑾:《6~12岁小学儿童宽恕倾向发展特点研究》,2007年南京师范大学年硕士学位论文。

[5]何棣华:《敬畏,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广西民族研究》2008年第2期,第19页。

[6][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梁治平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28页。

[7]郭淑新:《敬畏伦理:人类自我立法的道德基点》,《理论与现代化》2009年第3期,第78页。

[8]龙静云、熊富标:《论道德敬畏及其在个体道德生成中的作用》,《道德与文明》2008年第6期,第22页。

[9]该内容为作者与学生涂超杰一项合作研究梗概。

[10]曾钊新:《道德心理论》,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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