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就是指通常我们对事物或问题的了解和领会,是通过大脑对事物或问题分析后对事物或问题本质的认识。理解与概念和问题都有密切关系,有时是互相重叠的。理解是个体对事情的逻辑表示赞同,对事情的逻辑关系表示承认。理解常以问题解决的方式来进行,就是对提出的问题所给予的回答。对事物或问题理解的标志可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所理解的对象能用自己的话表达出来,另一方面是根据对对象的理解能够独立完成所需要的行为。良好的理解应是语言和行为二者的有机结合。
“人所不能者,即是限制,即是残疾。”这句话是我国著名作家史铁生对残疾进行哲学思考后得出的结论。
史铁生,中国作家、散文家。史铁生1951年出生于北京, 196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附属中学,1969年去延安一带插队,因双腿瘫痪于1972年回到北京,后来又患肾病并发展到尿毒症,靠着每周3次透析维持生命,历任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他自称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2010年12月31日凌晨3时46分因突发脑溢血逝世,享年59岁。
史铁生深受身体残疾的折磨,但是一生却充满了浪漫和智慧,他是令人敬佩的作家,他是一位用生命写作的作家。他用自己残缺的身体诠释了人类生命中最为健全而完美的思想,用他自己体验到的生命的苦难、能力的局限,向世人表达了人们追求爱情、向往快乐的美好情感。
史铁生是一个生命的奇迹,在漫长的轮椅生涯里至强至尊,用智慧攀登了一座文学高峰。史铁生没有局限于自己的残疾,而是以自己的残疾叩问自我和人类的灵魂,洞悉生命的存在。当他从命运的阴影中走出来,获得了直面人生的精神力量后,他对人的残疾有了新的见解,这种充满智慧的见解使他的精神得到了更大的解脱,使他的思想和作品进入了更加深远的境界。他发现,不仅是残疾的自己有自身的局限,而是人人都有自身的局限,不是只有自己身处人生困境,而是人人都身处各种各样的困境,局限、困境是人类所共有的。
他深深地体会到,由于残疾,他对自身生命的局限尤为敏感,他越想从这种困境中挣脱,就越是能清醒地认识到这种局限;当原有的局限突破后,新的局限又会出现。从自己的这一生命体验出发他领悟到生命最深层的痛苦在于生命追求与生命自身局限的永恒冲突。因此,他通过个人的命运看到了人类生命永恒的流变,那就是“欲望无边能力有限,是人类生来的困境”,他不再纠结一个人的残疾问题,而是开始对人本困境进行思考,领悟到了人的广义残疾。
史铁生说的广义残疾,是一种文学比喻,也就是人的命运的局限。他在作品《自言自语》中写道:“时空是无边无垠的,然而人一来到此世,即进入有形和局限中,因此人面临着三大困境:第一,人注定只能是自己,与他人无法沟通,这意味着孤独;第二,人实现欲望的能力赶不上他产生欲望的能力,这意味着痛苦;第三,人不想死,而人生来就在走向死亡,这意味着恐惧。”“人所不能者,即是限制,即是残疾。”从这个意义来解释,残疾问题是人人都可能遇到的,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史铁生能看到人人所不能,正是他的智慧所在,也是他得以解脱的依据。史铁生从自身残疾的经历和作家的哲学思考中,对残疾给出了一个清晰的解释。他从自身的局限中看到了作为人的更大局限,身体残疾虽然使他的生活空间狭小,但是却促使他的精神世界更加深邃和广袤,进而使他从对命运的感叹走向对生命的诘问。
史铁生对残疾的文学解释,在现实生活中也可以得到验证。《残疾人权利公约》认为残疾是一个演变中的概念,残疾是伤残者和阻碍他们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的各种态度和环境障碍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可以认为,残疾在人的生命的每一个阶段和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有的人天生有肢体、精神、智力或感官的损伤,有的人可能后天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或衰老等各种各样的原因造成损伤而加入残疾人的队列;残疾是社会中阻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各种歧视和偏见造成的,比如有人会认为智障人什么都不懂、听障人什么也听不见、视障人什么也看不见、肢残人无法行动,所以他们就什么也做不了,等等。残疾是社会生活环境中存在的各种障碍造成的,比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中没有电梯和坡道、公共集会中没有手语翻译、社会生活中缺少一些辅助设施和措施等。
因此,残疾不是残疾者个人或残疾群体的个性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人需要与社会成员的互动、需要在与社会的互动中生存、生活和发展,如果全社会不存在态度上的偏见和歧视、不存在环境设施的障碍,人类社会中也就不存在残疾和非残疾之分了。
残疾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存在的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是人类科学技术发展必然付出的社会代价,也是推动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发展的动力。
世界卫生组织按照残疾的性质、程度和影响,将残疾分为损伤、残疾和残障:
损伤——损伤主要是指人身体结构、生理和心理功能存在的一定程度的病损,使个人的心智活动受到限制,独立生活、工作、学习受到影响,但个人生活还能够自理,影响主要在组织器官水平上,反映了器官水平的失调,主要是需要进行临床治疗和功能训练,防止发生功能障碍。
能力缺失——能力缺失是指由于损伤造成了身体组织结构和功能的病损较严重,使个体的心智活动存在明显障碍,以至于个体不能以正常的方式进行独立的日常活动,影响主要在个体的功能水平上和个体的活动能力上,反映了个体的能力水平,这种状况可能是暂时的,也可能是永久的,需要进行康复训练以发展代偿能力或配备器具辅助以补偿能力的不足。
残障——残障是指损伤和残疾导致了个体功能缺损和个体能力障碍比较严重,不但使个体的生活自理受到影响,还影响到个体的学习和工作,导致社会生活能力丧失,限制和阻碍了正常的社会参与,除了需要进行必要的康复训练外,还需要进行社会调整和改善,以帮助个体重返社会,重新适应社会生活、学习和工作。
生活在现实生活中的人们,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损伤,或者由损伤导致残疾或残障,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根据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我们国家有残疾人8296万人,占到6.34%。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中,残疾类别主要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六类。凡有两种及两种以上残疾的人,均被列为多重残疾。
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残疾?各残疾类型造成残疾的原因很多,根据其致残作用机理主要可分为三类:遗传和发育、环境和行为、疾病和外伤;三者交互作用形成先天性残疾或后天性残疾,其中遗传和发育、环境和行为交互作用形成了先天性残疾,环境和行为、疾病和外伤交互作用形成后天性残疾。先天性残疾包括遗传性残疾和非遗传性残疾,后天性残疾包括传染病疾病致残、非传染性疾病(包括躯体疾病、精神疾病和营养失调)致残,和创伤及伤害致残。
研究显示(崔斌等,2009):先天性残疾占9.57%,后天性残疾占74.67%。在先天性残疾中,非遗传性残疾所占比例最高,占68.91%;而后天残疾中,非传染性疾病致残最高,占71.58%;其次是创伤及伤害致残占16.65%,传染性疾病致残占11.77%。
具体致残的原因如下:
不同残疾类型的致残原因——遗传和发育缺陷是造成智力残疾和言语残疾的主要原因,而且致残原因不明的比例也比较高,约占各类残疾原因的35%—50%;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等残疾类型致残原因主要是后天造成的,比如非传染性疾病、创伤及伤害等,比例接近30%。
不同性别人群的致残原因——男性致残的原因主要是创伤和伤害,还有遗传和发育缺陷,以及不明原因,所占比例远远高于女性,尤其是导致残疾的创伤及伤害,只有非传染性疾病致残的比例比女性低约10%。
不同年龄人群的致残原因——导致婴幼儿残疾的主要原因是遗传和发育缺陷或者不明原因;随着幼儿的年龄增长,遗传和发育缺陷致残的原因的比例逐渐下降,但是后天致残原因的比例逐渐上升。比如0—4岁婴幼儿中因遗传性和发育缺陷导致残疾的比例大约占到30%,另外还有30%左右的残疾发生原因不明。但是遗传、发育缺陷和后天致残的三种原因中残疾的变化趋势并不相同,比如因创伤及伤害致残的比例在工作年龄段都比较稳定并维持在较高水平上,到了退休年龄后则迅速下降;传染性疾病致残的比例在5—15岁年龄段所占的比例最高,然后随着年龄的增长又有所下降;非传染性疾病致残的比例则随着年龄的增长一直呈上升趋势。
不同收入水平人群的致残原因——在不同收入水平人群中,遗传、发育障碍和传染性疾病及不明原因导致的残疾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呈下降趋势,但是非传染性疾病致残及创伤和伤害致残的比例则有随着收入水平升高而呈增长的趋势。
不管致残的原因如何,残疾并不是一定要发生的,多数残疾是可以预防的,而且多数残疾导致的伤害也是可以预防的。科学技术可以控制或减少残疾的发生,比如食用碘盐可以让智力残疾减少三分之一,注射脊髓灰质炎疫苗可以使脊髓灰质炎得到控制。天花已经灭绝,脑炎和中耳炎等也可以预防。
预防是征服残疾的有效措施,目前国际上和我国对残疾的预防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非致残环境——建立非致残环境是主要的措施,比如减少“武装冲突环境”“极度贫困环境”,这两种环境是致残的主要环境。
做好重点工作——国家层面重点是发展中国家,年龄层面重点是儿童,预防层面重点是一级预防和二级预防,可能致残的疾病层面重点是早发现、早干预。
通过立法保障预防措施——立法主要是为了保障预防措施的强制执行,如优生优育的法规、安全生产的法规、交通安全的法规、环境保护的法规等。
进行宣传教育——通过科普宣传,使人们了解预防残疾发生的知识和方法。
世界卫生组织(WHO)根据不同程度的残疾对人及社会功能影响的不同情况,将残疾分为损伤(impaiment)、能力缺失(disablility)、残障(handicap)三类。我们可以认为这三类残疾实际预示着残疾对人在生理、心理、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影响。
一、视力残疾对人的影响
视力残疾主要影响人的视觉器官和功能。视力残疾导致视觉部分或全部丧失,视觉器官只能感知部分视觉信息或不太清晰的视觉信息,使个体的视觉经验缺失或不完整,难以形成或形成不了完整的视觉表象。
但是,在视觉功能丧失的同时,视力残疾人的听觉和触觉等功能相对增强,可以补偿视觉功能的缺陷,比如可以依靠听觉进行学习和交流,可以利用触觉器官进行自我保护或定位等。视力残疾人中不乏在听觉等方面“超常”的人,他们在音乐领域获取能够取得超凡的成绩。如果能够得到特殊的训练和帮助,绝大多数视力残疾人能够成为社会生活的参与者和积极的贡献者。
视力的丧失不仅导致视觉功能方面的障碍,更主要的是视力残疾会让人感到在环境中的无助感,尤其是在没有人引导的公共场所。如果没有特别的训练,视力残疾将会导致视力残疾人对环境控制的丧失,自己与环境之间关系的不确定,无法安全和优雅地行走,不能有效地参与各种社会活动,无法理解各种不同的概念。在以视力正常人为主的社会环境中,视力残疾人还是有诸多的不便利和不适应的方面,在许多情况下会感到无能为力或者无奈,因而常常感到焦虑、自卑、缺乏自信及归属感。
二、听力残疾对人的影响
听力残疾主要影响人的听觉器官和功能。听力残疾导致听觉部分或全部丧失,听觉器官只能感知部分听觉信息或不太清晰的听觉信息,听力残疾个体很难通过听觉直接与外界的交流,或者通过听觉去获取相关的听觉方面的信息,相对来讲词汇量较少,对一些概念的理解有困难,无法感受他人的语气。
听力残疾不仅影响人的“听”,更多地影响人的“说”。听力残疾人不能像健听人那样,通过听觉判断和模仿学习语言,因此说话时要不声音太大,要不声音太小,要不就是发音不清楚,令人很难理解。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没有特别的帮助,听力残疾人在与人交流方面将会存在很大的困难。听力损失比较严重的听力残疾人,常会感到孤独、不快乐,很难与他人成为朋友,尤其是后天丧失听力的人。
虽然听力丧失使听力残疾人在与他人沟通时产生许多的障碍,但是较强的视觉能力可以帮助他们,比如听力残疾人可以通过看口型或者使用读唇技巧顺畅地与他人交流,或者使用手语同他人进行沟通。听力残疾人较强的视觉感受能力,不仅能够帮助他们与他人进行交流,还能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并成为社会生活的积极参与者。
三、言语残疾对人的影响
言语残疾主要是影响人们的言语器官与功能。言语残疾导致人们的发音产生异常,言语表达出现“口吃”等问题,还有声音异常、词语的理解和使用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使他们在与他人沟通时,容易引起别人对言语本身的关注,妨碍与他人之间的沟通,影响他人对沟通内容的误解。
说是人们进行口头表达的方式,也是人们在沟通过程中速度最快、沟通最有效的方法。当存在发音问题时,由于发音不准确,许多言语表达不能被他人理解,会削弱沟通效果;正常的言语具有一定的节奏和速度,抑扬顿挫恰当自如,当言语沟通的速度、节奏、流畅性不恰当时,就会干扰交流的正常进行;声音异常会让人们感觉不舒服,分散听话者的注意力;而言语障碍者,常常在语言技能方面存在速度和顺序的不合理。这些言语方面的障碍,通常会使言语障碍者在与他人沟通和交流时处于被动的地位,不会主动与他人谈话或交流,产生自卑心理。
口头沟通的目的主要是使人们之间通过信息的交流,更快和更便捷地相互理解,因此在与言语残疾者交流时,要尽可能多地关注交流的信息,少关注他们的发音、流畅性、声音和语言等方面的问题。
四、肢体残疾对人的影响
肢体残疾主要影响人们的运动器官和功能。肢体残疾导致运动器官部分或全部缺失。
运动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影响个体的日常生活活动。肢体残损的部位和程度不同,对个体运动功能和能力的影响也不同,运动器官残损越多,对个体的能力影响越大。
肢体残疾主要会对个体的个性心理产生影响。人是一个需要经常活动、经常与他人进行沟通与交流的群体,而肢体运动的障碍限制了一个人与他人、与环境的互动,这种限制或不利对人的个性、心理产生极大的影响。肢体残疾人由于不能完全独立地行动,经常需要他人的帮助,容易产生依赖性;由于肢体的残损,在生活中容易引起他人的关注,容易产生自卑感;由于肢体残疾引发行动不便,不能经常与他人进行交流,容易产生负面情绪。
肢体残疾还会使人的活动范围受到限制。由于肢体的障碍,在没有无障碍的环境中,肢体残疾人的行动将会受到极大的制约,无法进行独立的活动,进而会阻止肢体残疾个体参与各种社会活动。但是,社会环境中各种人性化的适应性设备的设置会极大地改进肢体残疾个体参与各种社会活动的状况。
五、智力残疾对人的影响
智力残疾主要对人的大脑和功能产生影响,这种影响不仅涉及人的神经系统结构,还会涉及个体的功能、活动参与和适应性行为,他们的智力水平显著地低于一般人的水平,智力水平较低的个体甚至在生长发育和健康水平方面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智力残疾对个体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并且在人生的不同阶段都会对个体产生影响。在青少年阶段,主要对个体的认知功能产生较大的影响,比如无法识记各种知识,不能理解各种概念,缺少学习的动机和兴趣。在成年阶段,不能独立生活,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能正确处理成年人应该面对的各种问题。这种影响,使得智力残疾个体需要人们给予各种支持与帮助,终身都需要监护。
智力残疾对个体的社会生活能力产生影响。由于智力残疾导致的认知水平较低,智力残疾个体无法理解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尤其表现在生活自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婚姻与家庭问题处理能力、就业能力、安全及人际关系等方面。智力残疾个体在社会生活方面,终身需要人们的帮助。
六、精神残疾对人的影响
精神残疾属于神经系统方面的疾病,主要影响人的大脑神经功能,对个体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而且千差万别。常见的精神残疾主要有自闭症、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抽动障碍、精神分裂症、癫痫、普遍的焦虑症、强迫症、抑郁症等。
精神残疾影响个体的性格。性格与常人不一样,比如孤僻、不愿见人、常常发呆、独自发笑、悲观厌世、对人冷漠、对事物的兴趣降低、整天疑神疑鬼、情绪多变、对他人怀有敌意、无故发脾气或者紧张恐惧、长期回避社交和工作等。
精神残疾影响个体的行为。行为让人不可理解,比如长时间照镜子、整天不洗脸梳头、工作能力下降、睡眠日夜颠倒、走路爱靠墙根、穿着打扮怪异、不愿做家务、对人和事纠缠不清、整日卧床不起、好管闲事、无故摔砸物品、收藏杂物等。
精神残疾影响个体的言语表达。个体说话的方式不正常,比如自己和自己说话,无故大吵大闹,满口脏话,与实际不存在的人对骂,爱说的人不爱说了或者不爱说的人爱说了,说的话或者深奥难懂,或者不符合逻辑,或者前言不搭后语,爱提一些“耳朵为什么不会吃饭”之类的问题,说有人背后议论自己,窗外有人说自己的坏话,广播电视节目专门针对自己等。
精神残疾对人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产生持久的明显的影响。这种异常表现使得个体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日常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行为。
七、多重残疾对人的影响
多重残疾往往是指那些在智力、身体和社会功能方面残疾程度比较严重的残疾人,这一类残疾人在认知、交流、社会技能发展、大运动和日常生活技能方面存在极严重的障碍,常见的有盲聋、智力低下的脑瘫患者等。
多重残疾对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是认知方面的影响,比如学习速度缓慢等;其次是身体和运动方面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运动障碍,比如不能行走、不能保持独立站姿和坐姿,缓慢地拿起物品等;影响生活自理能力,比如不能独立地穿衣、吃饭、大小便等;影响沟通与交流,对现实世界没有任何反应,没有任何情绪的变化等。
多重残疾个体给人们留下的印象通常都比较无奈,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需要特殊的服务和照料,特别是需要医疗的服务和帮助,但是他们的坚持和乐观却能给人们留下极深刻的印象,比如海伦•凯勒。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难免需要他人的帮助。由于生理或心理方面的功能障碍,与普通人相比,残疾人需要帮助的地方可能多一些,并且不同类型的残疾人需要的帮助也不同存在一些差异。这些差异不仅是方式与方法上的差异,还是理念与技术上的差异。我们应该根据残疾人的具体需求,对环境或设施进行适当而必要的改造和调整,以确保残疾人与其他人平等地享有或行使一切基本人权和自由为基本原则。
一、视力残疾人
视力残疾人最主要的问题是无法获得视觉通道的信息。人类大约有85%左右的信息都是通过视觉获得的,因而视力残疾导致视力残疾人在日常生活中不能自由行动,不能通过视觉捕捉信息,活动范围受到极大的限制,因此帮助盲人自由行动、补偿视觉功能就显得非常重要。
(一)定向与行走技术
定向与行走是一门专门教授视力残疾人运用还能发挥作用的感觉器官独立、安全、自如、优雅地行走的一门科学。所谓的独立,可以解释为完成一项指定工作的能力,或完全不用别人帮助而照顾自己的能力;对于盲人而言,就是指在熟悉的环境中,或是在局部危险的情况下,能够完全地独自行走的能力;在不熟悉的环境中,他人给予最少的帮助就能独自完成行走活动的能力。
定向是指人对所处环境中所有重要物体与自己之间的相对概念或意识,也就说以周围物体为参照物进行确定自己所处的位置或自己所要到达的位置。定向训练是教会盲人如何理解自己与其他物体的关系、面对的方向、行走的距离,训练盲人学会在脑子中构成一幅自己周围环境的“图”;还要教会盲人如何在环境中寻找线索帮助自己找到路,还应教会盲人最大限度地运用自己的残余视力,协助自己定位。他们需要掌握的定向技能有:方向辨别、阳光定向、时钟定向、线索与路标定向、触觉与心理地图定向等。
行走是指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目的地)的移动能力。行走训练可以教会盲人比原来更安全地、更优雅地、更自如地,关键是更自信地行走。他们需要掌握行走的方法有:独自行走、跟随行走、使用盲杖行走、使用导盲犬行走(助行器)等。
(二)盲文
盲文或称点字,以六个凸点为基本结构的、依靠触觉感知的盲人专用文字,它是由法国盲人路易•布莱尔于1829年创造的,故国际上通常称盲文为“布莱尔(Braille)”。盲文由点符构成,点符的基本结构是六个点,上中下各两个,距离相等,呈长方形,左上为1,左中为2,左下为3,右上为4,右中为5,右下为6,可以变换为63个符形。盲文的书写要使用书写工具——写字板和写字笔,书写和摸读的规则是反写正读,也就是书写从右向左写,摸读的时候是从左向右读。
中国的盲文由黄乃先生于1952年推出,他参照布莱尔盲文系统结构,以注音字母为基础、采用分词方法拼写普通话的《新盲字方案》,也称为现行盲文。现行盲文是一种拼音形式的文字,因此由字母、声调和标点三部分组成,以北京语音为拼音标准。
目前我们国家使用的基于普通话基础的盲文有两种,双拼盲文和现行盲文。盲文是盲人的书面语言,一般来讲主要是全盲的人,也就是常说的一级和二级视力残疾人使用。目前国家正在进行通用盲文标准的研究。
(三)辅助性技术设备
视觉辅助设备一般是供给低视力人群使用的,也就是三级和四级视力残疾人使用的设备。常用的有助视器,助视器通常分为光学助视器和非光学助视器,光学助视器主要是放大镜,非光学助视器主要包括照明灯、阅读架、电子助视器等。视觉辅助设备还有盲文打字机、盲文刻印机、盲文复印机、盲人阅读器、点显器、计算机、大字印刷品、光学眼镜、滤色镜、望远镜等。
非视觉辅助设备主要利用视觉以外的其他感觉器官的感觉功能的设备,主要有电子导盲装置、定位系统、听觉提示设备(语音站牌、语音交通灯、语音钟表、盲用手机、读屏软件、盲人门球和乒乓球、读书机、听书郎等)、触觉提示设备(盲杖、盲用地图、盲道、盲文等)。
另外,盲人还可以使用导盲犬协助定向与行走。
二、听力残疾人
听力残疾人最主要的问题是听力障碍,听力障碍导致听力残疾人在日常生活中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影响日常沟通中的理解与交流,因此手语是听力残疾人非常便捷和常用的沟通方式。
(一)手语
手语是指通过手指的动作、位置、形状所代表的不同意义,结合相应的面部表情和体态语言,按照一定的规则,依靠视觉识别信息,表达思想和进行交流与沟通的聋人专门使用的口头语言。手语分为自然手语和文法手语;自然手语是指通过手势、身体姿态和面部表情形象地表达事物的含义和包含的沟通信息的手语,聋人之间的沟通常会使用自然手语;文法手语是指通过手指的形状和动作按照汉语语法规则表达思想的手语,健听人与聋人沟通时通常会使用文法手语。
中国手语是1987年5月在山东泰安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手语工作会上提出的,倡导者是时任中国聋人协会副主席富志伟,是指中国聋人使用的、具有自己的语法体系的自然手语。中国手语也有“地方方言”,包括北京手语、上海手语、南京手语等各地“方言”。目前国家正在进行通用手语的研究。
(二)辅助性技术设备
听觉辅助设备主要是指助听器。助听器一种能够对外界声音进行放大、处理的个体使用的小型扩音器。助听器的种类很多,如果按照传导方式区分可以分为气导和骨导助听器,如果按照形状区分可以分为盒式、耳背式、耳内式、耳道式等类助听器,如果按照技术电路区分可以分为模拟、数字编程和全数字等类助听器。还可以使用无线调频(FM)系统、磁电感应装置、骨导电话机、扩音电话等。助听器虽然能够增加聋人的声音知觉,但是由于声音放大后的失真感觉会影响聋人对声音的感知和体验,因此助听器越早佩戴越好。
非听觉辅助设备主要利用听觉以外的其他感觉器官的感觉功能的设备,主要有闪光铃、震动闹钟、震动叫醒器、可视电话和手机、言语—文本翻译服务器、电视字幕、文本电话、声光联动等设备。
另外,聋人还可以使用导聋犬协助完成与声音有关的功能性活动。
三、言语残疾人
言语残疾主要是影响言语残疾人与交流者之间对语词及语义的理解与表达,在帮助言语残疾人时如何能使交流双方互相理解所要表达意思就显得非常重要。必要的辅助技术设备将有助于言语残疾人的沟通与交流,目前程度较重的言语残疾人使用的主要是辅助替代沟通技术与设备。
(一)符号设置技术
符号设置技术的主要方法是,选择言语残疾人经常在交流中使用到的词汇,然后设计一套能代表这些词汇符号,并能够一一对应,把这些对应关系教给言语残疾人。所选择的符号系统可以是图片、图画或者是象形表意符号,比如比较为人熟知的“布利斯符号”,就是通过几何图形及其组合来表示概念。
(二)符号选择技术
符号选择技术的主要方法是,通过直接选择、扫描式选择、编码式选择符号的方法,帮助言语残疾人与人们进行沟通的方法。直接选择符号是指言语残疾人使用肢体或者固定在肢体上的小棒选择代表所要表达意思的符号的方法。当选择的符号比较简单或者符号之间距离不大时,可以采取这个方法。扫描式选择符号方法是指,当要选择的符号比较多或者距离比较大的时候,言语残疾人可以使用目光追踪来选择或者选定符号,或者辅助人员协助选择。编码式选择符号方法是指,言语残疾人选择一组具有一定意义的符号标志,与之沟通的人按照所选择符号去找对应的要表达的意思,从而实现言语残疾人与他人的沟通。符号可以做成纸板(沟通板)的形式,也可以利用信息技术做成触屏(沟通器)或者电脑辅助设备。
(三)符号传送技术
符号传送技术是指,当词汇和符号设置完成后,使用沟通板或者图片夹或者相册等形式传送符号,表达言语残疾人的思想和想法的方法。一般来讲,一名言语残疾人有可能会同时使用多个符号传送方式来表达不同的意思。
四、肢体残疾人
肢体残疾主要影响人体的运动功能,使人们的日常活动受到限制,影响社会生活的参与,因此帮助肢体残疾人恢复肢体功能,减少日常活动的限制,提供参与社会生活的便利就显得非常重要。由于肢体残疾人肢体功能受损情况比较复杂,功能受限的情况千差万别,对其帮助的方式与方法也需要充分考虑肢体残疾人的需求。针对肢体残疾的个别差异,可以考虑提供健康护理、康复训练、环境支持、辅具支持等方式。
(一)健康护理
肢体残疾主要是四肢器质性疾患和损伤引起的残疾,因此日常生活中,对于程度比较重的残疾人,特别是长期卧床者或无法行动者需要提供一些特别的健康护理服务,比如排便和大小便的清洁、常用药物的服用、心理疏导,还有日常姿势、抬起和移动动作辅助等服务。
(二)康复训练
康复训练主要是指为肢体残疾人提供物理治疗和职业治疗的康复服务。物理治疗主要侧重于运动技能、动作和姿势、矫形器的运用等方面的康复训练,如果需要或条件允许还可以提供水疗、热疗和电疗等理疗服务;职业治疗主要侧重于功能性训练和有助于学习、就业、娱乐、日常生活的参与训练服务或者是辅具支持下的功能性活动训练服务。康复训练是每一位肢体残疾人都需要的服务。
(三)辅具支持
辅具支持主要是指能够帮助、促进或保持肢体残疾人的功能和能力的设备设施,通常对于不同残疾类型需要提供不同的辅具帮助。
从不同的功能需求来讲,可以包括矫形器、假肢等行走类辅具,拐杖、助行器、轮椅等移动类辅具,进食、穿戴、个人卫生、学习等自助辅具,保持一定姿势的摆位辅具等。但是对于不同病症的肢体残疾人,还需要根据具体的病症提供适宜的辅具支持,比如脑瘫患者可能需要维持身体位置和姿势的改善功能的辅具,偏瘫和截瘫患者可能还需要充气床垫、电动起立床和帮助翻身、行走的辅具。
(四)环境支持
肢体残疾虽然主要影响人体的运动功能,使身体活动和行走受到限制,但是如果周围环境能够考虑到肢体残疾人的活动需求,提供无障碍的环境设计,将会有助于提高肢体残疾人身体活动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大大提高其身体功能和社会参与的程度。对于肢体残疾人来讲,可以考虑提供无障碍卫生间和浴室、无障碍的交通工具、电梯与升降平台、坡道;还可以提供一些更人性化的环境支持,比如银行、商店的低位柜台,可调节高度的餐桌,在大型的公共场所提供轮椅坐席、残疾人车位、无障碍客房,在人行道和人行横道两端提供坡路。
五、智力残疾人
智力残疾主要影响人的智力水平和功能水平,认知功能问题和适应行为问题导致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不能正确识别,不能正确判断,以至于影响对日常生活问题的理解,影响日常活动参与。智力残疾是不能恢复的,因此在生活中需要给予智力残疾人更多的帮助,特别是需要支持策略的帮助,以利于智力残疾人融入社会,帮助智力残疾人适应社会生活。如果要想智力残疾人能够实现自我照顾和生活独立,一般需要多方面的支持性服务。
(一)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主要是指向智力残疾人及其家属提供解决问题的支持性帮助。主要包括智力残疾等级的鉴定、残疾证的取得、智力残疾证明、教育问题、婚姻问题、生活问题、就业问题、福利待遇问题,等等。
(二)功能训练服务
功能训练服务主要是指向智力残疾人提供有助于提高社会适应能力的相关功能培训的支持性帮助,主要包括认知功能训练、行为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适应性行为训练、劳动能力训练,等等。训练中可以使用各种感官与手眼协调训练辅助器具、感觉统合训练辅助器具、运动训练辅助器具、言语训练辅助器具、认知功能训练辅助器具、生活自理训练辅助器具、作业训练辅助器具等训练设施设备。
(三)转介服务
转介服务主要是指向智力残疾人提供更加适合个人需求的帮助,主要包括医疗转介、教育转介、康复转介、职业转介等。
六、精神残疾人
精神残疾主要影响人的认知、情感和行为功能,尤其是适应性行为问题在日常生活中很难被接受,以至于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精神残疾人一般病程较长,不愿与人交往,有些精神残疾人还有攻击性行为,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工作,因此精神残疾人的服务需求是多方面的,需要提供广泛的支持性服务,帮助精神残疾人尽快康复,回归社会。
(一)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主要是指向精神残疾人及其家属提供医疗、法律及相关政策的咨询,主要包括医疗设施和机构咨询,相关的救助与福利政策咨询,相关的法律援助咨询,等等。
(二)技能训练服务
技能训练服务主要是指向精神残疾人提供有关有助于精神康复和回归社会的技能训练,主要包括家居能力训练、职业技能训练、休闲娱乐技能训练。
(三)心理支持服务
心理支持服务主要是指向残疾人及其家属提供的心理服务,包括对精神残疾人提供的心理问题的诊断与处理的治疗服务,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服务。
(四)照料服务
照料服务主要是指对精神残疾人提供的辅助照看服务,包括对精神残疾人的日间照料服务,亲友“喘息”服务,长期的照料护理服务,等等。
七、多重残疾人
多重残疾人一般都是存在有两种以上残疾的人,并且残疾程度比较严重,多重残疾对人的认知、交流、社会技能发展、大运动和日常生活技能方面存在较大的影响,常常在各个方面表现出显著的问题和障碍,多重残疾人的需求千差万别,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常使用替代性交流策略,比如手势、交流板或者基于信息技术的辅助技术手段。
通过以上各节内容可以看出,助残志愿者不仅需要理解残疾,更需要理解残疾人。残疾和残疾人是社会进程中必然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一种客观存在。理解通常可分为直接理解和间接理解。直接理解常常是知觉的过程,间接理解是在知觉过程基础上又经过复杂的思维过程,经常是从最初模糊的、未分化的理解逐渐过渡到明确的、清楚的理解,期间经历了不同的阶段,因此间接理解总是针对复杂的、陌生的事物,并带有问题解决的特点。因此对残疾和残疾人的理解不仅需要直接的接触,更需要长期的思考、感悟。残疾和残疾人是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文化现象。什么是残疾人的文化呢?中国残联党组副书记、常务副理事长王乃坤在《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保障残疾人文化权利》一文中讲道:“残疾人文化应该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讴歌自强精神的励志文化,是倡导平等友爱、包容互助的和谐文化,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文化,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人文文化。”这句话生动、深刻、科学地阐述了残疾人文化的内涵。高尔基曾经说过:“如果人们不会互相理解,那么他们怎么能学会默默地互相尊重呢?”希望大家都能学会理解,特别是志愿者能够学会理解残疾和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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