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足球运动规则
1.足球比赛场地必须是长方形,在任何情况下长度必须长于宽度,一般场地长度为90~120m,宽度为45~90m。国际比赛场地长100~110m,宽64~75m,设在400m跑道的田径场内足球场,以长105m、宽68m为宜。
2.球场由四线、三区、两点、一圈、一弧组成。四线:边线、端线、中线和球门线;三区:罚球区、球门区和角球区;两点:开球点和罚球点;一圈:中圈;一弧:罚球弧。
3.在足球比赛中判断球是否出界或进球是以球的整体是否从地面或空中的垂直线越出边线、端线或球门线,不以人所处的位置为依据。足球场上的各线宽度均不得超过12cm。
4.在足球比赛中,有以下几种情况,将球直接踢进球门都不算胜一球:①中线开球。②掷界外球;③间接任意球;④直接任意球直接踢进本方球门;⑤裁判员坠球,球着地后未经其他队员接触即进球门;⑥攻方队员用手或臂将球掷入、带入或故意碰入球门。
5.门宽7.32m、高2.44m。
6.足球比赛开始前,裁判员对比赛用球要做严格的检查。按规则要求,开始比赛时球的圆周不得超过71cm,或少于68cm,球的重量不得超过453g或少于396g,球的气压为6~1.11kg/cm2。
7.比赛时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 11 人,其中,必须有一人为守门员。在比赛开始或比赛进行中,某队队员人数不足 7 人时,比赛应该终止。场外和场上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不能擅自进出场地。比赛时守门员和其他队员的位置不能随意交换,如需要交换,需经过裁判员同意。
8.国际比赛中,每队每场最多可以替补三名队员,一般比赛或友谊比赛可由举办单位或比赛双方确定替补人数。
二、足球运动的裁判法
1.足球比赛一般由一名裁判员、两名巡边员、一名替补巡边员、一名记录员五人组成。裁判员和巡边员担任比赛场上的执法工作,替补巡边员和记录员担任场外工作。
2.足球比赛中,有以下5种情况裁判员必须鸣哨。
(1)比赛开始开球;(2)胜1球;(3)罚点球;(4)停止比赛;(5)比赛结束。
3.足球比赛全场时间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除经裁判员同意外,中间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如进行决胜期比赛,加时30分钟,15分钟交换场地,中间不休息。
4.越位规则规定:凡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端线者,即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1)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2)至少有对方队员在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3)直接接到球门球:角球、界外球开出的球及裁判员接触的球。
判罚队员越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判罚。
(1)该队员处在对方半场内。
(2)该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端线。
(3)该队员于对方端线之间的对方队员少于两人。
(4)同队队员在触球的一刹那,该队员正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或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如果队员直接从下列情况下接到球,则没有越位犯规。
(1)球门球。
(2)界外球。
(3)角球。
5.在足球比赛中,凡有队员故意违反下列 10 项规定之一者,裁判员都应判罚直接任意球。
(1)踢或者企图踢对方队员。
(2)绊摔对方队员,即在对方身前或身后伸腿或屈体绊摔对方。
(3)跳向对方队员。
(4)猛烈地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
(5)除对方正在阻挡外,从背后冲撞对方队员。
(6)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或向他人吐唾沫。
(7)拉对方队员。
(8)推对方队员。
(9)手触球,即用手或臂部携带、击或推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10)铲球未触球前触及对方。
6.在足球比赛中凡有队员故意违反下列规定之一者,裁判员都要判罚间接任意球。
(1)守门员在对方罚球区内违反下列4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
①用手控制球后在发出球之前持球超过6秒。
②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③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④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2)裁判员认为其动作具有危险性。
(3)阻挡对方队员。
(4)阻挡对方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
(5)冲撞守门员。
7.在足球比赛中,如果队员违反下列7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1)有非体育道德行为。
(2)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
(3)持续违反规则。
(4)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5)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6)当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退出规定的距离。
(7)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8.如果队员违反下列7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1)严重犯规。
(2)暴力行为。
(3)向对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4)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5)用可判为任意球或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得分机会。
(6)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及动作。
(7)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张黄牌。
9.掷界外球
掷界外球不能直接进行得分,在掷出球的一瞬间,掷球者应面向比赛场地,任何一只脚的部分站在边线上或站在边线的地上。使用双手将球从头后经头上掷出。掷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不得再次触球。球一进入比赛场地,比赛即为进行。
10.合理冲撞和合理冲撞应具备的条件
合理冲撞是指在比赛中,球在对方控制范围内和在机会均等的情况下,用肩部做力量适当的和不带危险性的冲撞动作,即接触方式上允许做的合乎情理的冲撞为合理冲撞。
合理冲撞应具备以下条件。
(1)冲撞的目的在于争球。
(2)球必须在双方控制范围以内。
(3)冲撞时身体接触的部位必须以自己的肩以下,肘关节以上的体侧部位去冲撞运载方的相同部位。
(4)力量要适当,不得猛烈地带有危险性。
(5)冲撞时手臂不得扩张。
同时具备以上5条为合理冲撞,否则即为不合理冲撞,就要判罚犯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