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师资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一是教师科研创作能力需要加强。教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的高低,从根本上决定着教学质量的高低。但是,目前一些艺术职业院校由中职升级而成,师资队伍主要是原中专学校的教师。他们学历低,缺少高校教学经验,对高职教学还有一个待适应提高的过程。高职教师不仅要有渊博的知识,灵活的教学方法,更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青年教师成长还需要一个过程。目前,教师整体教学科研水平不够高,成果偏少。艺术职业院校一直重视各类艺术作品创作,但受能力和经费等问题的制约,艺术创作以小作品、小剧目居多,大多围绕课堂的实践环节,或为学生技能大赛的参赛准备作品,大型艺术作品创作的动力和经费还不足。
二是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加强。一是个别艺术院校教师梯队结构失衡。有的学校新引进了大批年轻教师充实到教师队伍中,使35岁以下的教师在专任教师中所占的比重较高,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在艺术专业中,声乐、器乐、美术、舞蹈类教师人力资源丰富,而诸如戏剧、戏曲等专业教师比较缺乏,导致一些院校教师梯队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影响到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有些学校的兼职教师数量偏少,虽从各个行业中聘请高级技术人员及能工巧匠充实教师队伍,但是,与真正满足实践教学需要尚有一定差距。个别艺术职业院校特别是民办院校的教学团队建设还不能完全达到新增专业和新兴专业的教学要求。
三是高层次人才比较缺乏。当前,各艺术职业院校都极为重视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制定各类措施和办法来培养和吸引高层次人才。但由于艺术高职教育的特殊性,对于高水平、高学历的毕业生吸引力度还不够大,一些知名艺术院校毕业的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专业人才,不愿意到一些年轻的艺术高校和偏远的艺术高职院校工作。再加上本来对于高水平的师资引进难度较大,艺术院校“双高”(高学历、高水平)的教师较缺乏。
四是“双师型”教师比较匮乏。目前,各个学校都在抓“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本校教师考取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但是一些院校教师在一线行业实践时间短,职业岗位经验不足。有些教师是从艺术团体调到职业院校工作的,他们具有很强的艺术实践能力,但是缺乏系统的教学理论和职业教育知识。有些优秀艺术家并不一定是个优秀教育家,作为一名合格的艺术职业院校的教师,不仅需要较高的艺术修养,还需要具有科学的教学理念和有效的教学方法。一些最近几年才升格的高职艺术院校,引进了大批刚从学校毕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年轻教师有激情、有热情,但是缺乏丰富的艺术创作经验和教学实践经验,“双师型”教师数量还需要加强。
(二)课程建设内容稍欠科学
第一,课程技能性认识有误区。
一是课程体系存在学科化倾向。艺术具有技能展现特征,任何艺术形式都要以特定的艺术技能为表达手段,因此,艺术专业教学和艺术家职业养成有很大的一致性。在个别艺术职业院校的教学实践中,由于对艺术的技能表现、艺术形式的外化表达以及艺术类职业的职业能力三者之间相互关系的认识不够,还需在“工匠精神”的引领下,进一步凝练核心岗位课程。
二是国家课程标准制定滞后。课程标准是规定各科课程各方面基本要求的标准,是教材、教学和评价的出发点和归宿。目前,教育部和全国文化行指委已经制定了一些艺术专业课程标准,但一些地方戏剧和个别新兴专业的国家教学标准还有一些滞后。
三是实践教学存在表面化。大多数艺术职业院校对实践教学很重视,但个别院校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还存在表面化和简单化倾向,对艺术职业教育的特点认识不足,存在模仿普通高校艺术专业的技能练习的教学模式,以致一些学习者的艺术职业养成能力较为单薄。
第二,教材建设适应性有待强化。
随着艺术职业教育的发展,艺术院校专业教材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在现有专业教材的使用中,主编教材多,原创教材较少。随着新专业的增设,对专业的定位更应立足于行业的需求,而艺术表演和文化产业正日新月异地发展,需要符合当前的专业建设改革要求,与此相适应的教材建设还需要加强。目前,艺术院校的教材职业性特点还不够突出,教材内容的先进性和针对性还应加强,规划教材的数量与水平还有待提升。
第三,教育教学方法需要创新。
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方式本身具有发散性,这决定了完成教学目标所采用的方法与手段,也必须是发散性和多样性的。传统艺术职业教育中存在着一些弊端,如对资源利用还不充分、未能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艺术院校大多数教师不管在专业理论知识还是自身能力或者教学经历上,都很优秀。但个别老师受传统教育观念影响较深,容易因循守旧,难以接受新事物,也会存在一些课堂上依旧以教材为主,采取的教学方法还不能完全跟上新的形势发展,特别是中职学生文化课堂以升学为主的情况。如何进一步激发学生的文化课学习兴趣,值得探讨。
(三)人才培养机制不够健全
第一,“立交桥”机制形成需要系统化。艺术职业教育“立交桥”是衔接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中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之间的纽带。构建完善的艺术职业教育“立交桥”,对完善职业教育内部体系,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协调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艺术职业教育“立交桥”选拔模式较为单一,职教招生瓶颈需要进一步打开,中高职学生的升学途径还存在一定限制。
第二,科学的专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尚未健全。近年来,教育部在构建专业预警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专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构建合理的专业结构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个别省市也存在非艺术类院校特别是民办院校开办艺术表演类专业申报检查和验收不严格、设施设备不到位的问题,艺术人才培养质量堪忧。个别艺术职业院校存在专业设置范围较窄,不能够满足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人才的要求。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招生专业的准入和退出管控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
第三,行指委的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应主动作为,从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出发,在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多举并进加强专业建设、促进专业发展,培养“双师型”教师、开展教学与实践活动,举办各项技能赛事、搭建育人平台,转变作风、加强自身建设等各方面,引领和促进全国艺术职业教育健康发展,为全国艺术职业教育沿着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思路创新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服务咨询与桥梁纽带作用。但因服务的全国艺术院校众多,仍需加强研究、咨询、指导、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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