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训基地的类型
实训基地根据其承担主体的不同,可划分为校内实训基地、企业内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不同的实训基地有着不同的经费来源、实训功能和运作模式。
(一)校内实训基地
并非所有建在职业院校内部的实训基地都是校内实训基地。有些实训基地虽然建在校内,但其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公共财政,并且是为社区内所有职业院校服务的,要求向社区所有职业院校开放。这种实训基地在性质上仍然属于公共实训基地。
校内实训基地是由各职业院校自己建立、拥有产权并且为自己服务的实训基地。其经费来源可能是政府财政、学校办学经费,也可能是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的赞助。尽管经费来源各种各样,但对这种实训基地而言,职业院校不仅是唯一的“承办者”,更为重要的是,它是理论上的唯一受益者。
(二)企业内实训基地
企业内实训基地指企业建立的用于职业院校实习教学的基地。这种实训基地通常没有专门的实训场地和设备,它是与企业的生产场地和设备融合在一起的,是为了满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需要,职业院校与企业在协商基础上共同建立的。企业内实训基地的建立弥补了校内实训基地的不足。
(三)公共实训基地
公共实训基地是指政府用公共财政投资建立的面向全社会开放的实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具有职业教育功能,但它本身并不是一个职业教育实体,而只是为各职业院校提供实训服务的公共平台。它可以单独建立,也可依附职业院校或企业建立[4]。
二、实训基地的设计模式
(一)课程内容导向模式
课程内容导致模式主张,实训基地的设计应以满足课程内容的教学为基本依据。这一模式最大的优点是能够满足教学需要,因为其出发点是课程内容。从根本意义上说,所有实训基地设计模式都是以课程内容为出发点的,因此,它满足的是传统学问化职业教育课程实施的需要,是学习知识的需求[5]。
(二)物质环境模拟模式
所谓物质环境模拟设计,首先是按照生产对物质环境,特别是空间的要求来设计实训基地,也就是尽量模仿企业的空间布局来设计实训基地的空间。按照物质环境模拟模式来设计实训基地时应当注意:实训基地空间格局、室内装饰的每一个细节都应当尽量模仿车间的真实场景,使学生在进行实践性学习时,能有真实工作情境的感觉。按照这种模式建立起来的实训基地既具备教学功能,同时也具备生产功能。在实训基地,学生通过完成仿真的或是真实的工作任务,能获得大量的技术实践知识和技术理论知识,发展在教室中无法获得的技术实践能力,同时也缩短职业院校课程与工作之间的距离。
(三)工作过程模拟模式
所谓工作过程模拟模式,就是按照企业的工作过程模式来组织实训基地的教学过程。学生通过在实训基地进行模拟性生产,不仅能建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发展技术实践能力,还能获得大量无法在教室中获得的知识和经验。工作过程模拟模式不是对物质环境模拟模式的取代,而是对它的补充。
三、经管类专业实训基地的类型与模式
经济管理类高职院校专业有独特的专业特点,因而其进行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的时候,必然会呈现出一系列独有的特点,这就逐渐形成了经管类专业实训基地的独特类型以及模式。从学者的研究和目前我国的现状来说,主要呈现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经管类专业实训基地的类型
1.仿真性实训基地
所谓仿真性实训基地,就是通过对企业、事业单位经营、工作活动的模拟,通过设置较为真实的情境,使得学生学习期间在这种仿真情境下完成各类项目和任务。这种模式的特点在于,学生能够在高职院校学习的过程中培养处理工作中一些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使得学生能够解决在企业实习、未来日常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仿真类的实训基地需要具备多个要素,比如说经营模式仿真、实训业务仿真、职场环境仿真等,要从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工作氛围等多个方面进行仿真,方能够使得实训基地具备真正的实训价值。
仿真性实训基地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建立起来也存在一定的客观问题。首先,经管类的学生在进行专业实训的时候,还是会受到学校环境因素的影响,在岗位、工作性质等方面的客观要求导致仿真实训的规模不可能很大,因而难以满足所有学生的相关需求。其次,在实训基地当中,仍然存在着分工协作的现象,这就使得学生无法在所有岗位上得到锻炼,进行实训的内容总是会受到限制。再次,学校能够模拟出一定的企业职场环境,然而其中很多环节由于商业信息保密、涉及企业核心业务等问题是无法真正落实的,因而实训的效果还是有一定的折扣。然而,只要仿真性实训基地在企业、学校有效合作的前提下进行很好的磨合,这些问题都是能够得到妥善解决的。
2.经营性实训基地
虽然仿真类实训基地对于学校来说,能够很好地帮助学生进行职业学习,但是这种学习是消耗性质的,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并且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产出,这对于整体实训工作的长期开展会产生负面影响,也给学校、企业造成了比较大的压力。但是,经营性的实训基地就能够很好地解决实训基地本身长期发展、壮大的问题。
经营性实训基地是让高职院校经管类的学生真正进入到企业当中,进行独立工作,完成具体实际的工作,从而锻炼自身综合能力,提高各方面的水平,有效提高学生的职业适应性的一种模式。有的高职院校,甚至让学生直接采取创业的形式进行实训,让学生直接管理自己的生意、自己当老板,这种模式的灵活性与机动性很强,学生在实训的过程中参与度很高,掌握的权力和自由度都很高,如果管理得好,则能够给自身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如果是在学校开办的工厂内建立经营性实训基地,则很可能为学校创造一定的效益,推动整体实训基地的良性循环和发展。然而,经营性实训基地的弊端在于,这种实训基地给予学生的自由度更高,学生犯错误、走弯路的机会也更多,如何减少这一问题导致的后果,是学校建立经营性实训基地过程中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二)高职经管类专业实训基地的模式
高职经管类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的基本模式,在我国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按照区域划分、建设主体等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学校自建实训基地
这是最为普遍的实训基地建立的类型,各个高职院校只要有条件,基本上都会采用自建方式进行实训基地的建设。这种实训基地,需要学校自行出资建设并且进行管理,在硬件投资、软件投入上都需要学校来进行协调。一般来说,此类实训基地的投资数额并不高,投入一定的前期经费购买相关软件,就能够满足经管类专业学生的基本实训需求,但是客观来说,此类实训基地实现的功能也相对地较为简单。对于学校来说,这一模式一方面降低了实训基地运营的成本,另一方面对学生的实训活动也能更好地进行把握。因而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实训基地建立模式,实体呈现为电子商务实训室、物流管理实训室等。
还有一种实训基地,也是学校自行投资、建设并且管理,然而却是以营利与实训这两点为目标的实训基地。这种实训基地在高职院校内部体现为学校内部的一些自营企业,比如说学校内部的物业公司、健身房、超市、宾馆等。这些自营企业一方面能够接收学校内部的经管专业学生进行对口的专业实习,同时又能够为学校的内部运转提供价格低廉、高质量的服务,对于学生和学校来说是一种双赢的选择。高职学院的学生在这种实习基地当中,往往能够更放松地进行实训活动,在技能培养等方面接受度更高、成效更好。
2.校企共建实训基地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新型模式。《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高教30条”)中对于企业合作持积极态度,提出“要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新模式,由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支持,以企业为主组织实训”。这就颠覆了以往我国高职教育界贯穿已久的学校自建实训基地的理念,将企业作为主体引入到学校实训基地的建设当中。目前在我国的高职院校管理当中,确实存在着企业与学校进行合作建立实训基地,在暑假或者理论学习结束的时间内,调配一定的高职院校学生进入到企业的酒店、饭店、超市、旅行社等经营类服务场所进行实习、实训,学生还能够通过实习取得一定的工资,这种模式对于经管类高职院校学生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他们不仅仅能够在企业当中学习到知识、培养技能,同时还亲身感受了相关工作中的点点滴滴、酸甜苦辣,对于其职业观的塑造、职业道德的培养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作用。
3.区域共享型实训基地
区域共享性的实训基地,对于高职院校和企业较为集中的城市片区来说,这是一种十分先进的、实效性很好的实训基地建立模式。这种实训基地的建设和投入不仅仅由学校、企业参与,当地政府也参与到其中来。这种模式的实训基地是一种规模较大的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对于城市或者城市的某一个片区来说,如果此处有产业集群、高职院校集群,那么可以借助这一优势,在这一地域内建设大型的人才培训基地,专门培养某一类、某一专业的高职毕业生,其毕业之后可以直接进入到实训基地或者行业相关公司进行工作。这一实训基地的模式解决了企业、学校建设实训基地投入大、产出比低的问题,同时也很好地缓解了地方龙头行业发展“用人荒”地问题,而且此类实训基地伴随行业发展逐步壮大,因而可持续发展的程度很高,也解决了一个地区不同学校、企业建立多个实训基地的资源浪费问题,因而区域共享型实训基地或许是未来高职院校建立实训基地的主流选择。
4.校外创业型实训基地
随着我国教育对于学生创业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近年来,在我国的各个地区都出现了各种“创业园”“创业孵化器”,学校或者学生只要支付很少的花费,就可以在此类创业园中建立起实训基地,帮助学生进行创业活动。这种模式对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的学生来说,主要体现为他们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一定的自主创业,比如说开淘宝店铺、经营点餐公司、外送公司等,目前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这种模式之下,学生能够完全对于自身的经营行为、经营思想进行把握,同时,学校和教师也会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指导和资源提供,一起扶持各个创业项目进行发展。然而,这一类型的实训基地对于经管类学生来说要求比较高,适合那些有创业准备的学生,由于这里建构的并不是一种客观的、普适的企业化管理模式,因而对于想要去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学生来说可能并不是很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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