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第1条,这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所取得的历史经验和伟大成就的总结,为彰显人民意志、更好地确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强领导核心、为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宪法保障。其次,这是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需求的客观回应。
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第1条,这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所取得的历史经验和伟大成就的总结,为彰显人民意志、更好地确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强领导核心、为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宪法保障。其意义在于:
首先,这是对中国近代历史进程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取得的伟大成就的总结。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新中国;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也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开启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征程,使中国迈入了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新时代。
其次,这是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需求的客观回应。新时代有新问题和新需求,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调动、集中和团结最广泛的力量,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着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为全球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最后,这是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科学判断。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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