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课程结构体现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学科专业课程与教师教育课程之间的有机结合。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的学分比例适当。其中,公共基础课程中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50%,并覆盖各专业的核心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符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要求。重视教师养成教育,培养师范生长期从教的专业理想和为人师表的良好气质。
(1)课程设置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师范生的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课程结构体现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学科专业课程与教师教育课程之间的有机结合。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的学分比例适当。其中,公共基础课程中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50%,并覆盖各专业的核心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符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要求。
(3)必修课与选修课的设置合理。必修课设置能确保学生达到专业培养的基本规格要求,选修课设置能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
(4)课程目标明确合理,内容丰富,吸收学科专业的前沿知识与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研究成果,将中学教学优秀案例融入到课程教学中。
(5)课堂教学、课外指导和师范生课外学习的时间分配合理,注重以课堂教学、课外指导推动师范生的课外学习,引导和促进师范生养成自主学习能力。重视教师养成教育,培养师范生长期从教的专业理想和为人师表的良好气质。
(6)注重师范生的主体参与和实践体验,采用案例教学、探究教学、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培养师范生的实践能力、反思和研究能力;注重应用信息技术推进教与学的方式改革,培养师范生的信息素养和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能力。
(7)教学班额符合课程教学需要,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
(8)教学评价符合课程目标要求,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方式多样,注重以评价推动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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