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湖南农村劳动力情况
湖南现有人口7089.53万人,外出务工人数1320.81万人,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人数1861.85万人,其中男性占46%,女性占54%,20岁以下的占9%,21~50岁的占35%,51~65岁的占56%,从事农(畜、水)产品加工的人数297.91万人,从事农资和农(畜、水)产品经营的人数248.25万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量10389个、从业人数154万人。
(二)目前湖南农(牧、渔)业基本情况
1.农牧渔业总体状况
农(牧、渔)业产值3410.44亿元,占GDP15902.12亿元的比重21.45%; 现有农业用地总面积3790.68千公顷,其中旱地1168.73千公顷、可灌溉土地2621.95千公顷、特种栽培用地面积442.55千公顷; 可开发农业用地8.76千公顷; 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809.1千公顷,总产量2847.49万吨; 经济作物播种面积1586.7千公顷,总产量3304.8万吨; 蔬菜播种面积1133.1千公顷,总产量3122.93万吨; 年出栏猪5723.5万头,年出售和自宰肉用牛144.51万头、肉用羊656.2万头、家禽38355.2万羽、兔527.52万只,年肉类总产量4947.4万吨,大牲畜年末数4403.09万头,年末生猪4044.86万头,年末羊存栏509.6万只、家禽存笼27262.6万羽、养蜂41.9万箱、兔存栏244.44万只; 水产品总产量1988.86万吨,淡水养殖面积395.57千公顷。
2.农民教育培训对农(牧、渔)业的影响
2004年以来,湖南阳光工程工作在农业部等部委的支持指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级阳光工程主管部门和各培训基地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培训农村劳动力163万人,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推进了现代农业发展。从现代农业的内涵中可以看出,发展现代农业,重中之重在于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和提升农民的科技水平,迫切需要培养一批村级动物防疫员、农作物病虫专业化防治员等服务农村二、三产业的从业人员。据调查,汨罗市耕地面积在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达1133户。如该市红花乡垉塘村农民周顺龙,在岳阳市职业学院参加20天的阳光工程创业培训后,购置了6种先进农机具,逐步扩大种植规模,2011年承包了两个乡镇3个村650亩水田种植双季水稻,较培训前增加近500亩。由于规模化生产,全部实行了机耕、机收,以及种子、农药、肥料等专业化服务,2011年收获粮食45万多公斤,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家庭年纯收入达25万元。由于现代农业规模化的生产,需要一支专业化的机耕、植保、机收队伍,通过加强阳光工程培训,扎实推进了湖南现代农业的发展。
二是促进了农民收入增加。通过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向农民普及农业职业技能,农民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发展农业生产,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如通过实现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大大提高了病虫害的综合防控能力,有效解决了农村劳动力不足、农户防病治虫难,技术掌握难到位等一系列问题,提高了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据调查,农民经过阳光工程培训后,农药利用率可提高1.5倍,工效提高8倍,用药减少1~3次。经过培训的机防手普遍都是早稻药剂防治2次,晚稻药剂防治4次,比没有参加培训的农民要减少2次用药,平均每亩平节省农药费用22元,节省人工费用8元,平均每亩增产60公斤。据对参加阳光工程培训学员的跟踪调查显示,通过接受农业从业技能培训,农民的务农观念明显改观,大部分学员掌握了一技之长,基本可达到培训一人带动一家的目的,每家每年可增加种、养业和加工业纯收入1200~1500元。可见,让农民参加阳光工程培训,减轻农业生产劳动强度,提高农业效益,有效解决了农业生产中的农药残留及环保问题,降低生产产品安全风险,加快了农业新技术的应用和更新步伐,促进了整个农业生产实现低投入、高效益的目标,确保了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三是增强了为民服务意识。据调查统计,湖南1800万务农劳动力中,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者高达87.03%,这些农民的科技素质亟待提高,而阳光工程是一种示范性培训项目,每年只能有少部分农民接受培训。但是这部分农民教育培训后,充当了很好的“二传手”作用,积极主动地将自己所学传授给周边农民群众。如醴陵市贺家桥镇琥玛村畜禽繁殖员培训班学员贺中全培训后,采取先进的养殖技术,仔猪成活率在90%以上,带动全村60%的农户发展生猪产业。茶陵县桃坑乡南坑村学员黎三凤参加乡村旅游服务员培训后开办移民特色酒家,带动周边10户农户从事乡村旅游行业。培训基地也按要求加强了对农民的训后服务。如南县创意职业技术学校建立了技术专家服务热线、培训学员跟踪服务卡,建立了学校与学员的联系平台,为参训学员提供了多方面的技术服务。
四是提高了农民的综合素质。湖南参加阳光工程培训的学员,年龄偏大(45岁以上占42.5%)、妇女多(占42.05%)、文化层次偏低(初中及初中以下占80.93%),在开展技能培训的同时,对他们进行国家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科学常识、艾滋病防治、农业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营管理常识、道德素质、农村消防安全、农村党员党性培育、农村青年和妇女发展等农村公共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培养了一批农村能人,丰富了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养成了农民学习科技、崇尚知识的优良风气,减少了聚众打牌现象,党群、干群关系有所好转,农民开展社会化服务积极性明显增强,效果非常好。据调查,受训农民中,有5%的担任了村干部,10%的成了农民专业协会会员,35%的成了种植、养殖、加工、农机大户,农民的经营能力和创业水平明显增强。湘阴县新泉镇新胜村学员周和平,2009年通过岳阳职业技术学院为期20天的创业培训学习后,三年出栏生猪700头,存栏450头,创利50余万元,创办了新胜养猪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36户周边农户共同致富,年创收400万元以上。
3.政府鼓励农(牧、渔)业发展采取的农民教育培训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培训机制。将阳光工程工作列入年度考核或为民办实事,作为政府考核指标,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及时充实力量,实行财政预算,省财政8年投入阳光工程经费14325万元、市县投入10360万元,强化对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和对受训农民负责,确保阳光工程政策执行到位。
二是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参训比率。采取发放《阳光工程工作简报》、印发阳光工程招生简章、开出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农民咨询、开展“春季阳光行动”、媒体网站发布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和扩大阳光工程的影响力,动员农民积极参加培训。
三是强化机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培训基地进退机制,将一些培训能力强、培训积极性高的品牌型培训基地认定为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开展优质培训基地评比表彰活动,调动培训基地积极性,提高培训质量。
四是严格项目监管,实行阳光操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明确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好阳光工程制度,建立健全阳光工程分级监管制度,提高阳光工程工作人员监管系统使用水平,充分利用监管系统发挥监管作用,加大监管、督查力度,全面开展阳光工程工作监督检查,着力提高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成效。
[1] 张亮,赵帮宏,张润清.我国农民培训意愿调查分析.调研世界,2010,(4):17.
[2] 资料来源: 《湖南农村统计年鉴》(2011)、湖南统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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