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科技素质提升,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湖南在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的基础上实施了绿色证书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科教兴村富民计划、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
1.农民的科技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一是农民的科学种养水平不断提高。过去农民受农村传统小农生产的影响,思想观念比较保守落后,农业生产缺乏科学技术知识,主要靠经验积累进行农业生产。近10年来的培训实践证明,要改变这种状况,开展培训是有效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的有效途径。农民是农业生产、经营和开发的主体,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最终要通过他们来实现。近10年来湖南围绕农民科技能力建设和提高,在开展农民科技培训中,不断探索农民科技培训的新模式,采取科技培训与政策宣传相结合、远程培训与现场指导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民进行培训,共培训骨干农民120多万人,农民的科技意识显著增强,科技的应用能力不断提高,大部分受训农民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14%的受训农民成为了种、养、加专业大户或科技示范户。祁东县在实施农民科技培训项目时,从23个乡镇筛选出3000名学员作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对象,通过两年的系统培训,掌握1门以上专业技术并具有独立实践操作能力的学员达2850人,占学员总数的95%; 掌握2门或2门以上专业技术的学员达2514人,占学员总数的84%; 重点培训的3个教学班145名学员中,已有15人通过租赁耕地方式建起了生态农庄,庄园面积达282亩。鼎城区通过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的实施,确定了12个水稻主导品种、4个棉花主导品种、4个油菜主导品种。通过宣传发动和示范带动,提高了优质新品种的覆盖率。据统计,全区水稻主导品种入户率达到70%,优质稻种植面积95万亩,优质率58%; 棉花主导品种入户率达90%以上,高品质棉6万亩,优质率60%; 油菜主导品种入户率达95%,优质率达98%。
二是农民的务工技能得到了提高。2004年湖南实施阳光工程以来,共培训学员64万多人,转移输出56万多人,带动全省农村劳动力培训148万多人,转移就业123万多人。通过培训,其知识水平、就业能力、创业创新能力、思想道德和维权意识得到了较大提高,大大缩短了由农民到工人,由农村到城市的角色转换。据调查,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基本上掌握了进城务工的权益保护、法律常识、城市生活常识,80%以上的学员掌握了1~2项转岗就业技能,培训有效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二、三产业发展。据统计,湘乡市建筑施工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率由2005年的42%提高到2006年的55%,提高了农民工的操作技能和就业竞争力。蓝山县近几年来大力发展毛织企业,现有毛织厂400多家,从业人员达3万多人,其中阳光工程学员就达6000多人,目前该县已成为全国第三大毛织基地。
2.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应用明显加快
在开展农业科技培训过程中,紧密结合当地农业资源和优势产业,有针对性地把推广重点产业的农业新科技、新成果和普及现代农业科技知识作为培训重点,促进了当地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了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应用速度。据抽样调查,实施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一年以上的县,农业技术入户率达到了90%以上,农作物品种更新率达到了96.5%,科技进步的贡献率比周边地区提高了8个百分点,有力地加快了农业技术更新和农业新技术推广,使大批学员成为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员,农业新成果转化的载体。随着科技入户工程的实施,通过核心示范区建设,示范户的培育,特别是在每一个组确定一个示范户,就好比在周边农户中间升起了一颗科技新星。每个县市区通过1000颗科技新星的照耀和带动,迅速推动了周边农户各项农业技术的推广和转化。据统计,赫山、鼎城、醴陵和宁乡4个科技入户示范县2005年推广沼液浸种与沼渣肥施用技术35万亩,软盘育秧抛植技术95万亩,规格化育秧与机械化栽植技术1.5万亩,水稻平衡施肥技术105万亩,稻鸭共育种养技术5.6万亩,水稻病虫综合防治技术110万亩,水稻免耕直播栽培技术3.5万亩,水田高效耕整及化肥深施复式作业技术5.5万亩。科教兴村富民计划项目实施5年来全省21个试点村共引进新品种460个,推广新技术200项,新技术普及率达到90%以上,每个村的科技进步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高出全省10个百分点,达到了60%以上。
3.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后劲明显增强
为增加农民的收入,一方面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增加农民的农业生产收入; 另一方面开展转岗技能培训,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两种培训齐头并进共同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广大青年农民把学到的科技知识应用于生产实践,开展科学种养,掌握了增收致富的本领,成为农村致富中的亮点。2004年津市市渡口镇新湖村在实施科教兴村过程中通过专家授课、下户指导、技术示范,全面推广小蚕共育及纸板方格簇等新技术,使津市蚕农收益大幅度提高,该村2350亩成年桑园每亩产值由1500元增加到2000元,仅此一项该村人均增收1460元。该村2组13户蚕农2005年植桑养蚕23亩,全年养蚕111张,产茧3464公斤,产值66170元,亩产值达2877元,纯收入58300元,亩平比水稻增收1630元。实施阳光工程,改变了农民的就业观念,拓展了农村劳动力的发展空间,大幅度增加了农民收入。据调查,经过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民比未经过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民工资月收入要高出200~400元。耒阳市阳光办对6个企业培训输送的阳光工程学员开展抽样调查显示,月收入在1000元以上的占33.4%,月收入在800~1000元的占52%,月收入在600~800元的占14.6%。双峰县跨国输送阳光工程学员,为全县新增劳务收入达5000万元,年人均创收6万元以上,是国内普通务工农民的3~6倍。科教兴村项目5年的实施,全省21个试点项目村集体经济收入由2000年的255万元增加到了2005年的824万元,年均增长35%,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00年的基础上翻了一番,由2000年的0.096万~0.635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0.215万~1.836万元。宁乡县金南村村办企业年产值由2000年的917万元增至2004年的1500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由2000年的18.7万元增至2004年的71.8万元; 村级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增强,有力地推动了村级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由于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抓住了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这个关键,特别是促进了农业技术的组装推广,避免了原来单个技术推广中顾此失彼的弊病,发挥了整体的作用与效能,促进了农民增收。赫山区科技入户核心示范区百石塘乡石咀岭村2006年推广猪—沼—稻生态农业技术,稻鸭共育生态种养技术,频振式诱蛾灯物理杀虫技术,优质稻标准化栽培技术,水稻免耕,少耕栽培技术综合配套,95亩早稻平均亩产437.8公斤,比全区早稻平均产量372公斤增产65.8公斤,增幅为17.7%,晚稻103.5亩,平均亩产453.2公斤,比全区晚稻产量378.9公斤,增产74.3公斤,增幅为19.6%,早晚两季每亩增收500多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湖南省农民基本科学素养整体不高,与城市相比有较大的差距。根据湖南省科协调查数据显示,2007年全省公众基本科学素养比例城市居民为2.59%,农村居民为1.08%。在不同职业公众基本科学素养比例中,最高学历的学生及待升学人员为8. 14%,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仅为0.33%。
1.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立不完善
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是指农业推广工作直接联系的部门和人员构成的整体,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基础,是提高农民科技素质的主要依靠力量。特别是乡镇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具有贴近农民、了解农民、服务针对性强的特点,是农业科技知识的二传手,是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的主力军。从湖南2006年的情况来看,全省种植业、畜牧、水产、农机系统有省级推广机构15个,市级推广中心站119个,县级农技推广中心站1079个,乡镇农技推广站4336个,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普遍存在着“上实下虚”、“头重脚轻”的现象。有不少老、少、边、穷地区的乡镇农技站,仍是一个人的“光杆司令”,许多行政村名义上虽已建立服务站,实际上流于形式。由于基层农技服务体系不健全,导致成果转化渠道梗塞,不少地方出现了“忙在县级、闲在乡级、空在村级”的被动局面。
一是农业科技推广投入机制不健全,技术供求矛盾突出。农业技术推广经费基本没有保障,县级财政除了拨给少量工资性经费外,没有专项资金来保障农业技术推广的需要,公益性的农业技术推广无法正常开展,而且国家财政发给农技推广人员的工资很多地方还不到50%,绝大部分需要靠自筹,有的技术人员出差费每人每月只有30元,一些乡镇农技站工作人员从事农技推广的经费、人员的工资都是靠自筹,乡镇农技站的农业推广人员只得靠从事一些经营性服务(销售种子、农药等农资)来维持生计。这导致了农技人员从事推广时间减少、人才流失、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受到较大的破坏,不少地方出现了“线断、网破、人散”的局面。
二是现行农技推广方式缺乏多样化,技术来源单一。湖南目前在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形势下,普遍存在着服务内容比较单一,服务领域不够广泛,服务形式单一,物质技术推广多,科技信息服务少,产中服务多,产前、产后配套服务少; 技术推广服务多,系列化综合服务少,纵向服务比较多,横向协作较少等问题,没有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中长期计划。
三是农业科技推广管理体制不健全。总的来说是条块分割、多头管理、机构重复、力量分散、组织创新滞后,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具体而言目前涉及县级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部门较多,有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水利局、林业局等部门,并且这些部门在乡镇都有相应的办事机构,形成了所谓的“七所八站”,而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只是县农业局下的一个事业单位,责任大而权力小,乡镇农技站行政上受乡政府的领导,业务上接受县农业局的指导,实行双重管理体制,许多乡镇农技人员围着行政工作转,负责“包村”、计划生育等工作,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工作难以展开。即使在同一个地区不同县之间,农业推广管理体制也很不一致。在推广体系内部的培训机构也存在重叠现象,部门与部门之间业务交叉重复和条块关系也错综复杂,使工作重复,资源浪费。
四是缺乏一支高素质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当前从事技术推广的人员少、素质低,而且出现断层。近年来湖南省乡镇农技服务站在不断减少,1991年有乡镇农技站2681个,2005年减少到2220个,2006年减少到2176个; 乡镇农技站农技人员数也很不稳定,2003年9876人,2004年减少到9007人。一些非农业人员,通过各种关系进来,使非专业人员占许多编制,而这部分人中大部分缺乏专业知识,整天无所事事,严重影响了农技人员的积极性。这几年分配的大中专生几乎没有,年龄结构的“断层”导致了知识结构的“断层”,据对2004年农技推广人员的统计,乡镇农技人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只占总人数的35.41%,50岁以上的农技人员占30.06%,而现有的农技人员,大部分是属于产中服务型人才,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2.培训工作缺乏统筹协调
目前,湖南农民培训存在严重的多头领导、条块分割、管理松散、调控薄弱等问题。从纵向层面来看,省、市、县、乡建立的科技素质培训资源未能相互有效衔接; 从横向层面来看,农民培训工作的临时性领导机构就有农民素质教育领导小组、阳光工程领导小组、新型农民培训领导小组、扶贫培训领导小组、技能培训领导小组等各种农民培训领导小组名目繁多,涉及农民培训工作的部门有组织、农业、科技、教育、劳动、财政、妇联、共青团等20多家,如农业厅牵头组织的“阳光工程培训、新型农民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妇联组织的“农村妇女培训”等,以及其他各级部门和机构组织实施的各类培训等。缺乏统筹协调,没有全面、长期、系统的规划指导,即使多部门共同制订了培训规划,也很难落实,不能充分、有效利用有效的教育资源。不同部门在组织农民培训时,由于所属系统或部门不同,且缺乏联系和沟通,使农民教育培训内容重复,总体上呈现出盲目和短见,不能作为一个较为完整的“系统工程”来落实。在这种缺乏科学规划、多头管理的农民培训体系下,农民培训资金过于分散。而且,各部门在组织同一类型培训过程中实行的培训补助标准与收费标准也很不一致,影响了一些部门的积极性。更有甚者,有的部门与系统为了自身利益,相互扯皮,相互封锁,互不买账。
3.农民培训经费投入不足
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民培训资金虽然逐年都有增加,但仍远远不足,基层培训单位的设施和条件还比较落后,不能适应农民培训工作的需要。农民培训还没有相对固定的经费投入主渠道,大部分市、县财政十分困难,没有将农民培训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经费投入难以保障。1999年以来,中央、省分别安排湖南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资金2590万元、1480万元,2004年以来中央、省共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13450万元、6725万元。尽管投入力度逐年有所增加,但与其他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如2006年湖北、青海、内蒙、河北、江苏、河南等省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资金都在3000万元以上,而湖南省2007年还只有2875万元。各级资金加起来人均补助标准还不到500元。据调查,湖南省阳光工程1个月内的培训成本为400元; 1~2个月的600元; 2~3个月的900元; 4~6个月的1300元; 6个月以上的1600元。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投入与农民的实际需求相差甚远,这项经费至今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从1999年实施这一项目以来,还有十几个县市区没有轮上,全省现有45722个行政村,按照2007年培训860个村的速度计算每个村轮一回就需要50多年。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实施4年来,至今开展这一项目的县不足20个。由于培训经费投入不足,农民培训工作的推进难度大,因而农民科技素质提升的速度缓慢,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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