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订房
订房组负责每日的房客订房作业,作业时间通常为上午7:00至晚间11:00。如有顾客在办公时间外打电话要订房,总机应将此类电话转至前厅人员代接订房。如前厅人员在忙碌中,总机也可代为订房,以缩短顾客的等候时间。
提醒您
酒店接受顾客订房时所需的基本资料包括:订房人姓名、联络电话、公司名称、抵达日期(时间)、停留期间(天数)、离开日期、要求的房间类型等。酒店一般仅保留订房到下午6:00(视酒店所在地决定是否提前),否则订房人须提出保证(如预付订金等)。在顾客订房时,酒店应提醒顾客,如无法按时抵达酒店,必须事先通知酒店。
2.保证订房
该类订房应注明顾客抵达时间(如顾客说在下午6:00以后才能抵达),且须预付第一天的房租作为保证。在此种状况下,不论顾客来否,酒店均应保留该房间,不得出售。换言之,在酒店客房供不应求或旅游旺季时,顾客为预防到达目的地后住不到房间,会在订房时先付保证金,以确保客房保留。
另外,酒店如接受超过可出租房间数以上的订房,导致无法为保证订房顾客提供住房时,酒店有义务安排顾客至附近其他同级以上的酒店住宿。顾客的房租、接送车费等一切费用均由酒店负担。
3.会议订房
(1)公司及团队直接向酒店订房
订房人员将团队进行分类编号,然后寄发确认信函给团队或顾客。订房组留存一份归档备查。
(2)会议团员订房
会议团员订房基本上仍依一般订房的程序办理,订房单则由订房团队提供给每位团员。订房单上应注明团队名称、开会日期,并由团员送至酒店,同时团员要写明自己的地址、姓名、抵达日期及离开日期等。
(3)订房确认
订房确认指订房人员在酒店有足够的房间可出售时,应寄发房间确认单给顾客。
(4)当日订房
当日订房指以电话、传真或电报确认订房(可由电脑查出当日空房情形)。
(5)次日订房
次日订房指由电脑查出次日订房情形,并须在四小时之内以传真或电报确认订房。
(6)变更订房
变更订房时,订房人员首先应详细记载顾客相关资料,并调查其变更内容能否接受,再以口头或书信的形式向顾客进行回报,以确认订房的最新资料。订房人员应记录的内容包括:
1)顾客姓名。
2)原抵达日期与离开日期。
3)如何更改、更改的日期、停留期间和变更方式等。
4)订房人员签字。
(7)取消订房
取消订房时,订房人员也应记录顾客的相关资料,如下:
1)顾客姓名。
2)原抵达日期与离开日期。
3)订房人员签字。
4)取消原登记日期。
5)取消字样输人电脑中记录。
(8)无法接受的订房
当酒店在客满状态而无法接受新的订房时,不论电话、传真、电报、信函、互联网订房,订房人员都应委婉且有技巧地告诉顾客,并表示歉意。
(9)核对订房
订房期限有一年前到一个月前、几天前不等,订房人员应视其期限的长短,在订房日期的半年、三个月、一个月、一星期或一天前与顾客进行核对;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改,以求订房的正确性。特别是对于团队顾客,订房人员更应慎重对待,核对次数要不低于两次。
(10)超额订房
顾客向酒店订房,对酒店而言,如未预先支付订金,则无任何保障;如顾客虽已订房,却未到达酒店,则称为no show。以上情形,都会造成酒店的损失。因而,酒店为了本身利益大多会超额订房,以弥补这一损失。至于超额订房的百分比以多少最为恰当,应视酒店的性质与顾客的信用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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