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会展业务协议书是会展业务中有关当事人之间为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订立的书面契约。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协议,受到法律的保护。所谓合意性强是指会展业务协议书的订立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之间协商一致之后确定的结果。由于会展业务协议书是当事人之间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确立的,其内容上强调各方一致的意思表达。可以这么说,凡是围绕会展活动协商一致的事项都可以借助会展业务协议书的形式表现出来。
会展业务协议书是会展业务中有关当事人之间为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订立的书面契约。在具体操作中,协议书与合同有些类似,所以人们往往把合同书与协议书混同称呼。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协议,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协议书与合同书之间还是存在一些差别的,相对来说,协议书条款不一定像合同书那么具体而微,它的适用范围也比合同书要更为广泛。
会展业务协议书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目的明确
会展业务协议书制作的目的非常明确,它是当事人在会展业务中为设立、变更、终止一定民事法律后果而订立的。
(二)合意性强
所谓合意性强是指会展业务协议书的订立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之间协商一致之后确定的结果。这也是它和会展业务合同不同之处,后者在规范性上更强调先在性,特别是有标准合同的更是如此,即许多条款是强制性规定,而会展业务协议书则更强调当事人之间共同的意愿。
(三)适用面广
由于会展业务协议书是当事人之间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确立的,其内容上强调各方一致的意思表达。所以,相对来说可能它的细则不如会展业务合同那么具体,但也因此能适用于更为普遍的范围。可以这么说,凡是围绕会展活动协商一致的事项都可以借助会展业务协议书的形式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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