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当教些什么?儿童作为一个学生来说,应当学些什么?只有考虑人在少年时期发展的性质和要求,才能回答这些问题。而欲获得关于人的发展的性质和要求的知识,则非经过对少年时期人的表现的观察不可。那么,通过对人的表现以及表现的性质与方式的观察,我们应当教给儿童的是什么呢?
作为少年初期的人的生活和表现,首先显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个渗透着精神的自我(das geistige Selbst)的富有生命的东西,它也显示出这样一种朦胧的预感:这个精神的自我决定于、来源于、依赖于一个崇高的和至高无上的存在和本质,这个存在和本质也决定着一切事物的存在,一切事物来源于它,依赖于它。作为少年儿童的人的生活和表现显示出对一种富有生命的、充满生气的气息的感觉和预感,在这种气息里,并通过它,一切事物的生命得以维持,一切事物被这种气息无形地包围着,如同鱼被水、人与一切生物被清洁纯净的空气所包围一样。人作为少年儿童和开始学校生活的学生将会感知自己的精神本质,预感到上帝及一切事物的精神本质。他会力求把感知的东西逐渐研究清楚,力求去证实他的预感。作为少年的人,将会带着预感、期望和信仰去熟悉面对着他的一个外部世界。他相信在这个世界的内部和外部存在着一种与他身上相似的精神,这种精神像渗透着他一样渗透这个世界,它在他身上驱动着一种内心的、不可抗拒的渴望,渴望意识到这种支配一切的精神并获得这种精神。这种渴望随着每一个新的春天和新的秋天的到来,随着每一个新的、清澄的早晨和宁静的夜晚的到来,随着每一安宁的祭日的到来而一再地复现着。外部世界对于少年期的人来说是以两重意义表现出来的:或决定和产生于人的要求,即决定和产生于服从人的意志和命令的人的力量,或决定和产生于在自然中起作用的力量的要求。在具有形体的、物体的外部世界与心灵的、精神的内部世界之间出现了语言。语言原来是与两者作为一个统一不分的整体出现的,然后逐渐作为一个独立的东西从两者分离出来,并且正是由于这样而使外部世界与内部世界联系起来。
这样,心灵和外部世界,这里首先是自然,以及作为媒介物连结两者的语言,构成了少年期儿童生活的核心,正如圣书里所指出的那样,这三者在整个人类成熟过程的第一阶段便已经是人的生活的核心了。学校与教学应当通过这三者引导儿童去掌握三方面的,但本身是统一不可分的知识:关于他处于各种关系中的自身的知识和关于整个人类就其本质及各种关系而言的知识,关于上帝(人的本质及其他一切事物的本质的永恒的制约者、永恒的本源)的知识,关于来源于永恒精神和受永恒精神制约的自然和外部世界的知识。学校与教学应引导人去实现与这三方面的、本身统一不可分的知识完全和谐一致的生活和行动:学校与教学应当通过那三位一体的知识引导少年期的人从欲望到意志的确立,从意志活动到意志的巩固,并继续不断地前进以实现他的命运和天职,达到他在尘世的完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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