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育的含义
在阶级社会中,历来的统治阶级都需要通过德育塑造其社会成员的思想品质,以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和巩固本阶级的地位。因此,历史上各个国家的学校教育都把德育放在首位。我国古代教育中,“礼”就是“六艺”之首。孔子在《论语》中指出:“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这就说明实行“孝”“悌”等道德修养应先于“学文”。在西方,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认为美德是可以通过教育培养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培养美德必须实践,并通过理性的教育形成道德习惯。17世纪英国教育家洛克就曾强调,在培养绅士的品性中,德行是第一位的,是最不可缺少的。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德育思想具有强烈的反宗教倾向。他尊重儿童的天性,强调自然发展的法则。19世纪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认为,知识和行为、道德和理智不应分裂开来。20世纪初,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主张通过学校的“典型的社会生活”培养“有利于社会秩序”的道德习惯。阶级社会中的德育是有鲜明阶级性的。无产阶级为了完成自己的历史任务,推翻剥削阶级,建设社会主义,最终建立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更必须重视德育。
理论界对德育概念的理解是歧见纷纭,有的从德育的范围和内容来界定德育概念,有的从德育的过程去厘定德育概念。有学者认为,“就中国传统教育及现代教育理论中的语境来看,学校德育指道德教育较为妥帖,相反则问题较多。所以,学校德育应该予以严格的界定,就是:德育即道德教育”[1]。1990年顾明远先生主编的《教育大辞典》释义为:“德育旨在形成受教育者一定思想品德的教育。在社会主义中国,包括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有学者指出:“德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和受教育者的需要,遵循品德形成的规律,采用言教、身教等有效手段,通过内化和外化,发展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法制和道德几个方面素质的系统活动过程。”[2]还有学者认为德育包含多种要素,归纳起来主要有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教育。这些定义都从某些方面揭示了德育的本质内涵,抓住了德育自身独特的规律。
当前,理论界主要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来解释德育概念。广义的德育是指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和受教育者的需要,遵循品德形成的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指导和促进受教育者积极主动地发展自己道德品质的过程。狭义的德育概念,简而言之,就是道德教育,指教师依据一定的社会要求和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教师与学生在教学实践活动中的互动,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道德品质,使社会道德规范内化为个体道德品质的活动。我们平常所讲的德育,具有代表性的是广义的德育。
我国学校德育主要包括四个组成部分:一是政治教育,即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与任务教育等,使学生形成正确的政治态度和立场;二是思想教育,即引导学生逐步形成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教育,国外有的则称之为价值教育;三是道德教育,即引导学生形成社会所需要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规范的教育;四是法纪教育,即主要对学生进行民主与法制教育和自觉纪律教育。德育的四个组成部分是个整体,它们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不可有所偏废,应发挥它们在培养学生品德中的整体功能。但这并不否定在不同情况下对德育的某个组成部分有所侧重,关键是要统筹兼顾,不可顾此失彼。
德育是各个社会共同的教育现象,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根植于社会经济关系之中,随着社会经济制度的变革而变革,所以具有社会历史阶级性。人们总是按照自己阶级的思想和道德准则去培养和教育未来的一代,以维护其阶级利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学校德育必须反映社会主义性质,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品德,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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