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教育发展目标的依据
关于制定教育发展目标的依据,理论界是有不同看法的。英国经济学家罗宾斯认为,制定教育发展目标应该以充分满足个人的教育需求为依据。英国1961—1962年度教育发展计划,就是依据罗宾斯关于英国个人教育需求的调查报告制定的,这就是著名的罗宾斯报告。人力资本理论则认为,教育发展目标应该建构在教育投资收益率“均衡”化的基础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曾经提出,教育发展目标的制定应该以人力需求为依据。那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个时期(阶段)制定教育发展目标究竟应该以什么为依据呢?
首先,我国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制定教育发展目标应该以经济发展目标为依据。
经济发展目标是指一定社会对一定时期经济发展的总要求。它一般以一定时期人均国民收入或人均生产总值来表示。由于经济发展目标决定了物质生产部门所提供的教育发展资金的数量以及所容纳的受教育程度不同的劳动力的数量,所以,教育发展目标受经济发展目标所制约。假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不确定,一定时期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受教育程度不同的劳动力的数量和它所能提供的教育发展资金的数量就具有伸缩性,教育发展目标也就难以确定。经济发展目标变化了,教育发展目标也就要随之变化。把经济发展目标提高一些,实现较高经济发展目标所必需的受教育程度不同的劳动力的数量就会大一些,教育发展目标就要相应提高一些;反之,把经济发展目标降低一些,实现较低经济发展目标所必需的受教育程度不同的劳动力的数量就会小一些,教育发展目标就要相应降低一些。假定经济发展目标定得过高,以至于为保证过高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而不得不大量挤占教育发展基金,那么,教育发展目标就难以实现,从而造成经济发展所必需的专门人才严重不足,过高的经济发展目标最终还是不能实现。这说明经济发展目标与教育发展目标是相互制约的。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制定的经济发展目标一般容易偏高,这是与我国现阶段落后的经济状况以及希望尽快改变这种状况的心理状态相联系的。可以肯定,努力实现国民经济的快速持续增长,尽快解除长期压在我国人民肩上的贫穷、落后、愚昧三大重负,是党心所指,民心所向。党和人民必然会把能否实现国民经济的快速持续增长作为检验和衡量各级干部政绩大小的主要标准,这就很可能引导国民经济计划制定者去追求过高的增长速度而制定出过高的不切实际的经济发展目标;正如前面所指出的那样,过高的经济发展目标不仅不能实现,还会给教育发展目标的实现带来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所以,我国应该特别注意防止和纠正盲目追求过高经济发展目标的不良倾向,以便为制定教育发展目标提供比较客观的经济依据。
其次,我国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制定教育发展目标应该以社会发展目标为依据。
社会发展目标是指一定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所要达到的境界。它一般以一定时期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各种指标来表示。教育发展目标是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发展目标对教育发展目标的制约性一样,假定社会发展目标不确定,一定时期社会发展所必需的受教育程度不同的劳动力的数量就具有伸缩性,教育发展目标也就难以确定。社会发展目标发生了变化,教育发展目标也要随之变化。
再次,我国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制定教育发展目标应该考虑技术创新因素。
技术创新是指生产要素在技术上的重新组合,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是永无止境的发展过程。技术创新可分为提高知识密集程度的技术创新和不提高知识密集程度的技术创新。按照这种划分标准,经济可分为知识密集型经济和非知识密集型经济。技术创新史表明,随着近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其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经济中的知识密集程度在不断提高,非知识密集型经济在逐步向知识密集型经济转化,经济发展对劳动者文化水平的要求也会随之提高。因此,从长远的总体的观点看,人均受教育的年限是不断延长的,教育发展目标应该体现人均受教育年限递增规律的要求。
最后,也是重要的一点,我国制定教育发展目标还必须以邓小平理论,特别是“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思想和教育优先发展的思想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依据。
正如在前面所指出的那样,邓小平提出的教育要“三个面向”是现代教育发展的普遍规律,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指导方针。教育优先发展是根据中国国情,实事求是地提出的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决策,是在正确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实践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所作出的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抉择,是抢占21世纪综合国力竞争的制高点迎接知识经济挑战的客观要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新局面的新要求。它们都是我国教育工作和教育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因而都是我国制定教育发展目标必须遵循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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