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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后篇》

时间:2023-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除非满足了这些条件,那些基本的真理就不会“切合”于结论。一个论证里面的“基本真理”,乃是一个直接的命题。定义是一个“论旨”或一种“设定”,因为数学家设定单位就是在量的方面不可分的东西;但是这并不是一个假定,因为规定单位是什么,并不等于断言它的存在。(亚里士多德:《分析后篇》,Ⅰ.1,716—726,摘自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古希腊罗马哲学》,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292—295页。

五、《分析后篇》

论科学知识

 

当我们认为自己认识到事实所依赖的原因,而这个原因乃是这件事实的原因而不是别的事实的原因,并且认识到事实不能异于它原来的样子的时候,我们就认为自己获得了关于一件事物的完满的科学知识,这种知识与智者关于这事物的那种非本质的认识是绝不相同的。科学的认识是这样的东西,乃是很显然的,可以拿那些冒充有科学知识的人和那些真正有科学知识的人来作证明,因为前者只是自以为达到了上述的境地,而后者则是真正达到了那种境地。因此,完满的科学知识的真正的对象,乃是那不能异于它本来的样子的东西。

也许可能有别种方式的认识——这一点以后将要讨论。现在我所断言的,乃是无论如何,我们确是借论证来获得知识的。所谓论证,我意思是指一种能产生科学知识的三段论式,就是说,一种三段论式,我们对它的掌握,本身就是这种知识。那么,假定我关于科学知识的性质的论旨是正确的话,论证的知识的前提,就必须是真的、第一性的、直接的、比结论更为我们所认识的、先于结论的,而且结论是像果之与因那样和前提发生关系的。除非满足了这些条件,那些基本的真理就不会“切合”于结论。诚然,没有这些条件也许仍旧可得到三段论式,但这种三段论式既不能产生科学知识,也就不能成为论证。前提必须是真的:因为凡是不存在的东西就不能被认识——例如我们就不能认识到正方形的对角线和它的边是能够用同一单位来除尽的。前提必须是第一性的而且不能论证的;要不然,它们就会需要加以论证才能被认识,因为,所谓获得关于可论证的事物的知识,如果所说的知识不是偶然的知识,其意思正就是:有了关于它们的论证。前提必须是结论的原因,比结论更加为我们清楚地认识,并且先于结论;它们应该是结论的原因,因为只有当我们认识一件事物的原因时,我们才具有关于它的科学知识;先于结论,是为了能成为原因;它还得早于结论被我们所认识,因为这种先行的知识并非只在于我们了解其意义,而且也要有关于事实的知识。可是“先于”和“更清楚地被认识”都是歧义语,因为在存在的层次中占先的和更清楚地被认识的,与在对人的关系中占先的和更清楚地被认识的,两者之间是有差别的。我的意思是说,较接近感觉的东西,对于人说乃是占先的和更清楚地被认识的;而在无条件的意义下占先的和更清楚地被认识的东西,乃是那些离感觉更远的东西。可是,最普遍的原因离感觉最远,而特殊的原因则最接近感觉,因此这两者恰恰是相互对立的。当我说论证的知识的前提必须是第一性的时候,我意思是说它们必须是“切合”的基本真理,因为我是把第一性的前提和基本真理等同了的。一个论证里面的“基本真理”,乃是一个直接的命题。一个直接的命题,乃是一个没有其他命题比它更占先的命题。命题乃是一个陈述的正反两方面的任一方面,即是,命题把一个单一的属性用来作为一个单一的主词的宾词。如果一个命题是辩证的,它就不加分别地假定正反两方面;如果它是论证的命题,它就承认一方面而确定地排斥另一方面,因为前者是真的。“陈述”一词,可以指一个矛盾的两方面中任何一方面。矛盾乃是一种对立,这种对立由于自己的本性而排斥一种中间的说法。在矛盾里面把一个宾词和一个主词联结起来的那一方面,是一个肯定命题;把它们分开的那一方面,是否定命题。我称三段论式中的一个直接的基本真理为一个“论旨”,如果它虽然不能由教师加以证明,而对它没有认识却并不能构成学生进步道路上一个完全的阻碍:学生如果要学习任何东西就必须认识的基本真理,则称为公理。我称它为公理,因为确有这样的真理,并且我们让它们有这种获得公理之称的优先权。如果一个论旨假定了一个陈述的一方或他方,就是说,如果它断言一件事物的存在或不存在,它就是一个假定;如果它并不这样断言,那它就是一个定义。定义是一个“论旨”或一种“设定”,因为数学家设定单位就是在量的方面不可分的东西;但是这并不是一个假定,因为规定单位是什么,并不等于断言它的存在。

现在,既然我们关于一个事实的知识所必需的根据——即我们对该事实的信念所必需的根据,在于我们有一个我们称之为论证的那种三段论式,而三段论式的根据,则在于构成前提的那些事实,所以我们不但必须事先认识第一性的前提——如果不是认识其全部,也得认识其中一部分——,而且认识它们还要比认识结论更清楚:因为那使得一种属性存在于一个主体中的原因,本身常常是比那属性更坚固地存在于该主体之中;例如,那使我们爱任何一物的原因,比起我们所爱的对象来,对于我们是更珍贵的。所以,既然第一性的前提乃是我们的知识的原因——即我们的信念的原因,当然我们对于它们要比对于由它们得出的推论认识得更透彻些——就是说,更相信它们——,这恰恰是因为我们对于这些推论的知识,乃是我们对于前提的知识所生的结果。可是,一个人不能比相信自己所认识的东西更加相信任何东西,除非他有关于这件东西的实际的知识,或者有比实际的知识更好的东西。但是,我们会遇到这种困难,如果一个学生的信念是以论证为基础,而又没有先在的知识的话;一个人必须比相信结论更加相信基本真理中的一些,如果不是全部的话。再者,当一个人着手获取来自论证的科学知识时,他必须不仅要对于基本真理较之对于正在被论证的联系有更好的认识、更坚固的信念:除此之外,对他来说,还更应该确信或认识到,这些基本真理具有一种与能导致相反而错误的结论的根本前提相矛盾的性质。因为,纯粹的科学的信念,当然必须是不可动摇的。

(亚里士多德:《分析后篇》,Ⅰ.1,716—726,摘自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古希腊罗马哲学》,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292—2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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