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儿童底心理
心理学者因研究的便利,常将人类生活分为幼稚、儿童、青年、壮年、老年诸时期,而以6岁以前为幼稚期,6岁至12岁为儿童期,12至18岁为青年前期,18至24岁为青年后期,24至48岁为壮年期,以后为老年期。人类在6岁以前,一切生活均须长者代为处理,普通在家庭施以非正式的教育,儿童此时虽可以学习许多事物,但大半为直接参与生活而来,家庭的父母并不立定计划专门教导;幼稚园虽收6岁以下3岁以上之学生,施以系统的训练,但亦只以语言及游戏为限,而且此种教育只是自由经营,不为国家所规定。6岁至12岁的儿童期在各文明国家大概都规定为义务教育时期,强迫使之就学,此时的儿童不独为家族中之一分子,而且被视为国家中的国民。此时期虽只6年,但照心理学家底意见又可分为两期:即6岁至9岁为儿童前期,9岁至12岁为儿童后期。儿童此时初与社会接触,经验不多而且纷乱无系统,对于感官接触所及的东西,都很感兴趣,但又不能明白其内容,于是时时求人指导,遇事既很好问,做事又好模仿,心理学者称此时期为模仿时期。儿童后期则因与社会相处较久,经验较丰富而有系统,对于自我有相当的认识,从前完全以他人之见解为转移,此时却自己有所主张,故心理学者称此期为自觉期。但此时因知识不充最易受环境底影响,而且所经过之经验,常能保持很长的时间,支配后来的生活。
(四)儿童教育的要点
儿童期正为小学教育之期。教育目的第二章中曾经说及,在予学生以基本的人生知识,养成其对于国家之一致的理想。现在所论者为教授原则。
“儿童为具体而微的成人”不独在中国有此观念,即西洋亦是如此,夸美纽斯(Comenius)、卢梭(Rousseau)、裴斯泰洛齐(Pestalozzi)、福禄培尔(Froebel)诸教育家对于儿童生活加以注意,与近代心理学者用科学的方法研究儿童,将其结果传布以后,西洋社会上始知儿童在形体上虽为具体而微之成人,而精神上则相去甚远。中国从前私塾之要学生背诵《四书》《五经》,或用夏楚威逼他们读书,都是不明儿童底特质所在。倘若你曾习过儿童心理学,自然知道儿童底种种异于成人之处,就不习过儿童心理学,也可以由日常的观察可以知道:(1)儿童是好动的;(2)注意不能持久;(3)好奇,好模仿。若要使儿童不像旧时私塾之横被摧残,消极方面应:(1)设法减少室内静坐与多用细筋肉的工作;(2)不用为儿童理解不及的教材;(3)不示以与身心有妨的行动。积极方面应注意:(1)尽量提倡与实际生活相联而为儿童力所能胜之工作;(2)关于历史、地理不易为儿童直接经验所及而又为国民所不可不知之材料,用演剧方法表演之,予他们以具体的印象;(3)对事公正、对人同情;(4)对于社会与国家之重要事项,时时以兴趣的方法演述之,养成其爱国心;(5)时时予以团体的训练,养成其奉公守法、独立自治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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