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嘴下留情
由于《别和青春期的孩子较劲》一书的出版发行,面对教育中的困惑,全国各地众多的家长,来向我求助。昨天,又一位妈妈领着六年级的儿子来找我了——
下午四点多钟,翠微路附近的肯德基店里人不多,我们三个人找了个靠边的座位坐下来。因为事先他的妈妈已经跟我打了招呼,说孩子受委屈了,所以我就开门见山:“今天是想跟关老师诉委屈吗?那好,说说吧,谁给咱们委屈受了?”孩子的情绪低落下来,开始叙述事情的经过(但并不怎么理直气壮,反而有些支支吾吾):“我原来做操是不太认真,可是我觉得我最近在改,已经挺有进步的了,可是昨天老师表扬做操好的同学,没有我,于是我就接了一句‘我也做的挺好的’,老师就骂我‘不要脸’,再怎么说老师也不该骂人吧?骂就骂了吧,我也没太计较,晚自习时我打球晚回教室几分钟,老师又在跟同学说这件事,我一进门同学们都笑我,特没面子,我受不了,就跟老师顶了……”我耐心地听他讲完了他的委屈,心中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因为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来找我了。
这是一个聪明、单纯、热情,非常可爱的小男孩,最大的毛病就是散漫,特别想好,爱听表扬,又管不住自己。第一次辗转找到我,也是因为老师的一句话,是在一次默写英语单词后,老师问他想考哪个初中,他回答“四中”,老师说:“就你?还四中呢?门儿也没有!”这可不得了了,从此后就跟英语老师结下了疙瘩,处处跟老师作对,家长在一筹莫展之际,经人介绍找到了我,不但被我说通了,还对我产生了信赖,经常向我汇报在学校的表现,尤其是受了表扬,一定要告诉我,妈妈欣慰地说:“佟童比原来懂事了,班主任也说他进步了”。
但是他毕竟是个孩子,要允许他有反复,这不,老毛病又犯了。
“佟童,你先别觉得委屈,首先说说你做课间操到底怎么样”,我把两臂抬起做侧平举状,“你是像我这样把胳膊伸直吗”,他不好意思地摇摇头(这就是他刚开始叙述时支支吾吾的原因),于是我直截了当告诉他“你平时就是个小散漫,做操肯定不那么认真,关老师当了这么多年班主任,太了解你们了,腿永远站不直,胳膊永远端不平,手腕永远是耷拉着”,我边说边模仿,他都认可了。“好,那说明老师没有表扬你是因为你还没有达到老师的要求,这次与老师冲突的根儿是不是在你自己身上啊?”他使劲点点头,又一次认可了我的说法。“老师在课堂上讲话,在表扬同学,你不举手,也不经老师允许,就随便接话茬,而且是要表扬,这么做合适吗?你希望得到表扬,这是好事,说明你有上进心,可是表扬是靠行动争取来的,可不是用嘴‘要’出来的,这是不是你的第二个错误啊?”他频频点头,态度明显和缓了。“好,下面我要说的第三个错误,不是你的,是你们老师的,老师骂人就是不对!只要你说的属实,你们老师确确实实犯了错误,应该批评。”我想,这时候孩子的心理才真正平衡了,本来是诉委屈,结果先挨了批评,可是当我肯定了老师的错误时,他今天来找我的目的也就达到了。但是为了缓和这对师生间的关系,我还要违心地替老师辩解几句:“你们班主任平时对你特好吧?”孩子说“是”,妈妈赶快附和:“老师对他不错,他跟老师也很好。”我说:“那就对了,老师们有时就爱犯这样的毛病:跟哪个学生亲近,也就不见外,说话就比较随意,就好像是自己的孩子似的,你能理解吗?能原谅老师吗?”这时候的佟童已经露出了本就属于他的那张灿烂的笑脸,我又借机嘱咐他课间操应该怎么做,小学毕业前夕自己该如何表现,大约谈了40分钟,母子二人高高兴兴与我挥手告别。
孩子走远了,我的思绪却久久拉不回来,而且忽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成年人有时还真没有孩子听话”。无论是《教育法》、《教师法》还是《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对于教师这个职业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要求都是有十分明确的规定的。对受教育者的言语伤害,绝对在禁止之列,学校领导也一定会三令五申,反复强调,可是咱们一些老师却往往在一瞬间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信口开河,出口伤人——尽管这个“人”只是个未成年的孩子,他们也是有自尊的啊!像佟童英语老师说的“四中,门儿也没有”,言语间没带一个脏字,但打击的是学生的自信;像佟童班主任说的“不要脸”,伤的是孩子的自尊。曾经有一位老教师,当着学生家长的面数落学生“看你拉着那张大驴脸”,激起家长的勃然大怒,当即反目成仇,丢掉的是老师的师德以及为人师表的资格。现在不是提倡建立和谐社会嘛,我真希望我的同行们,为了建设和谐校园,为了建立起和谐的师生关系,咱们都能嘴下留情!
今天我还特别感动于佟童妈妈与我的配合,他没有站在孩子的角度责怪老师,没有替孩子抱委屈,更没有像个别家长那样揪住老师的错误不放,非要讨个说法,而是附和着我入情入理的分析,从正面做孩子的引导工作,教给孩子自律与宽容,最终才收到了既化解矛盾,又让孩子服气,家长舒心的效果。
教育孩子,老师、家长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学习、不断感悟、不断提高。
无德无爱的老师毁了一个好孩子
这是我最近收到的一封邮件,一位无助的母亲心在滴血地哭诉。
关老师:您好!
我才学会打字,我是一个无能的母亲没有办法把孩子从逆反和厌学中拉出来,无奈之中向您求助。
我的孩子(男)今年16岁,过完暑假升初四(我们这初中四年制)明年高考。(作者注:可能是中考)
初一到初二阶段学习还可以,350名学生考试一班(般)在50名左右,上了初三第一个月考试40名左右,自从在期中考试违反考场纪律吃糖,班主任发(罚)他买40元糖,每天午睡时站在讲台前吃糖,因孩子住校,一星期回来一次,回来后说嗓子疼咳嗽我才知道,我和老师交谈过改变一下教育方法,可从那以后他不爱学习,拒绝考试,三天两头不上学校,对学习失去兴趣。我们这儿的老师经常骂人,学生都很反感,作为父母我不是一个好家长,我总唠叨总批评他,希望他考上重点高中,可现在我怎么开导他,他都不听,和我讲条件对着干,这次期末考试竟考了270名,放假整天除了玩就坐在电脑前听歌玩游戏看电影。其实每位老师都认为他是个很聪明的学生,潜力很大。
孩子三岁我离异,继父对他还可以,关老师我知道您很忙,您是个教育专家,能给我一点帮助吗?
这是一位山东烟台的母亲写给我的一封信,显然是情急之下逼着自己用手指头戳出来的一篇文字,有错别字,缺少标点符号(有些是我加上去的)。这时候我已经尽量不接这种求助了,太多了,有点力不从心了。但是看完这封信,我立即用她留下的联系方式进行了沟通,听完细节后,我怒不可遏!一个很好的孩子,犯了一个在他这个年龄段允许犯的小错误——考场上偷偷吃了一块糖,不问任何缘由,逼着孩子把身上仅有的40块钱全部买了糖,让孩子站在讲台前吃,甚至午休时间不让孩子休息继续吃,直到吃完,吃得孩子嗓子哑了,说不出话来。
这种对孩子身体的摧残令人发指,而更为严重的是对孩子心灵的伤害、自尊的践踏,马上就显现出令人痛心的后果:第一,自闭了,再也不肯说话,只是坐在电脑前玩;第二,彻底放弃了学业,破罐破摔了;第三,学习成绩从年级前50名降到了270名。一个孩子可能从此就被毁了。
我气愤!我怒吼“这样的人怎么能配当老师”,但我更急于帮助和挽救这个孩子。于是我和他妈妈商量,带他到北京来散散心,我和他聊聊,他不肯;让他和我通个电话,他不同意;实在没辙了,我把电话打过去,让他妈妈把电话听筒对着他的耳朵,我说,“强迫”他听。我和颜悦色、苦口婆心地开导他,特别强调:孩子,这不是你的错,你也许当时饿了,也许胃里不舒服了,甚至有可能低血糖很难受了,老师这时候应该过来关心和询问一下,她没有做就已经错了;退一万步说,就算你馋了,没有经受住口袋里那块糖的诱惑,也只不过是在你这个年龄段允许犯的一个小错误,稍加提醒你不但会改正,而且会自责的,因为你本身就是一个懂自尊的好孩子。可是老师小题大做、兴师动众,她又错了;然后她让你买糖、吃糖的做法,不但是大错特错,而且是违背师德、违反《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极端恶劣行为,她用这种方法摧残你的身体,经过调养和休息是可以恢复的,但是我知道,你的面子、你的自尊、你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这个创伤的愈合有难度、需要时间,但是无论如何,你不应该用她的错误惩罚自己,自己的前途和命运毁在别人的手里,值得吗?我说了足足20分钟,他听着,但一言不发,我只好告诉他,我愿意陪他一起疗伤,妈妈手里有我的电话,随时联系我。以后一直没有消息,我的心一直在揪着。
有人也许认为这是个案,不具有普遍性,其实不然。据我了解,像北京这种大城市,管理层对教师的要求高,老师本身的道德感和法律意识比较强,家长对孩子有着极敏感的保护意识,所以类似这样的恶性事件几乎不可能发生。但是在全国许许多多中小城市,尤其是农村的中学、小学甚至幼儿园,老师伤害孩子的事时有发生。讽刺、挖苦、孤立孩子是家常便饭;各种惩罚和体罚也很平常;严重的伤害屡屡发生。可悲的是孩子以及家长完全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在老师面前唯唯诺诺,敢怒不敢言,一来家用一句“老师都是为了你好”来压制孩子,二来找一点心理安慰,更是替老师掩盖了过错。
从那位山东妈妈给我的信中就可以体会出她的胆怯:“我们这里的老师经常骂人,学生都很反感”,马上又补上一句“作为父母我不是一个好家长”。其实在我们通话时家长对孩子被罚吃40块钱糖吃坏了嗓子既心疼又愤慨,但是又明确表示不敢追究老师,因为“孩子还在人家手里”——既朴实又无奈!我在气愤之余,曾经产生过到网上人肉搜索这位所谓老师的冲动,但是也怕给这对母子找麻烦,就罢手了。
今天把这个刚刚发生的真实案例增加到书里,就是想提醒看到这本书的同行们,让学生抵触、让学生惧怕、让学生敬而远之,都算不上好老师,还是那句话:让学生服气,让学生信服、佩服、折服、心服口服,在他(她)们心中一定会给您打一个高分。即使您说我干这行不求有功,也起码得但求无过吧,教师毕竟被称作是一个崇高的职业,如果一个老师无德无爱、无法无天,可能出现的后果是我们不愿看到,也不能接受的。
这是我,一位老教师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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