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评价,可以将教育科研成果蕴涵的丰富价值外化,便于学术界和社会了解、认识成果的价值,并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在理论与实践上的效益。
评价可以使研究者了解自己科研的得失,便于及时调整和改进。同时,评价可以使研究者把握好教育科研的标准,提出更高的努力目标,使自己的研究水平不断提高。
通过评价,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从宏观上对教育科研的选题、计划、实施、检验等方面加以调控和指导,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评价成果有利于确立教育科研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对指导教育科研工作、提高教育科研质量、总结教育科研方法、建立教育科研体系、提高我国教育科研整体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课题完成后,研究者应向组织鉴定单位提出成果鉴定申请,填报教育科研成果鉴定申请表,由鉴定组织单位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评议,评议鉴定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1.会议鉴定
这是以会议的方式对教育科研成果进行鉴定。课题组向专家组提供研究成果材料,专家组听取自评汇报,审议材料,提出质疑,各专家提出鉴定意见,由组长归纳总结,写出鉴定意见,专家组集体表决是否通过鉴定。
2.通讯鉴定
这是以通讯的方式对教育科研成果进行鉴定。课题组向专家组提供各种评审材料,专家们将鉴定意见或评分分别寄给鉴定组长,由组长汇总后再征求专家们的意见并进行表决。
通讯鉴定中,专家有足够的时间审阅材料,写评定意见或打分,可以避免人际关系的影响,也可以节省鉴定费用。
1.目标评价
首先是对研究课题的价值考察,考察课题是否有创新价值,是否有意义;其次是考察概念和理论体系的科学性、可靠性。
2.过程评价
主要是研究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研究过程的规范性。包括假说的理论依据是否合理、研究方法的选择是否恰当、设计的操作性应较强、组织实施是否严密等。
3.结果评价
主要考察结果的效度、理论价值、实践价值。
教育科研成果评价大致要经历如下基本过程。
确定目标—制定评价标准—选择制作评价工具—收集评价信息并整理分析得出结论。
在以上过程中,确定评价标准是十分关键的一个环节,也是比较困难的环节。
评价标准总是带有某种程度的原则性、抽象性和笼统性,所以需要对其进行分解,形成若干具体、可测、便于操作的指标,这些指标彼此联系,自成体系。
1.编制成果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
第一,一致性。指标体系应与总目标一致。
第二,独立性。各具体目标相对独立,不交叉、不矛盾、不是因果关系。
第三,可测性。可进行实验操作进行检测。
第四,可行性。条目简明清晰,工作量不繁重。
2.指标体系鉴定的标准
基础研究的鉴定指标的主要标准包括四个方面:创造性、学术价值、社会反映、逻辑性。
应用研究的鉴定指标的主要标准包括三个方面:成果的应用价值、成果对教育过程和教学的影响、成果的现实意义。
教育科研成果评价的基本指标:第一,科学性;第二,新颖性;第三,实践性;第四,先进性;第五,效益性;第六,逻辑性。
必须准备的材料:第一,文件性材料:《课题申请书》《课题鉴定申请书》《课题立项通知书》。
第二,过程性材料:①开题报告;②课题实施方案(行动研究计划);③调查问卷及问卷设计、访谈记录、观察记录;④课题组为保障课题顺利开展而制定的一些措施、学习制度、培训制度、教研活动安排、教研活动记录等。
第三,课题研究的成果性材料:①发表的有关论文;②典型课例;③典型的教学设计;④软件、发明及证书;⑤有关课题研究的教师和学生的获奖证书;⑥调查报告、观察报告、个案分析报告等。
第四,主要鉴定材料:①《课题研究报告》;②《课题研究工作报告》。
1.教育调查报告一般由哪些内容构成?
2.学术论文的组成部分有哪些?
3.在对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进行评价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4.教育实验报告一般由哪些内容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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