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构主义的认识论是“纯主观主义”的还是“主客观统一”?
西方极端建构主义者为了标新立异,历来宣称自己的认识论是纯粹主观主义的。众所周知,认知学习理论认为,人们的认识不单纯是外部刺激的产物,而是外部刺激与内部心理过程相互作用的结果;而内部心理过程是指认知主体的兴趣、爱好、态度、需要以及认知主体原有的认知结构。可见,认知主义的认识论是强调主观(内部心理过程)与客观(外部刺激)相统一的。而西方极端建构主义者为了将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与认知主义学习理论划清界限,以便独树一帜,则明确宣称自己的认识论属于主观主义。例如当代建构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乔纳森(Jonassen)在1992年曾绘出下图所示的二维图[28],用来说明各种不同教学方式或学习方式所赖以支撑的不同学习理论与认识论。
图中的横轴表示学习理论,认知主义与行为主义分别代表学习理论的两个极端(一个强调研究内部心理过程,另一个强调研究外显行为);纵轴表示认识论,建构主义与客观主义则代表认识论的两个极端。
按照乔纳森的观点[29],现实(Reality)不过是人们的心中之物,是学习者自身建构了现实或者至少是按照他自己的经验解释现实;每个人的世界都是由学习者自己建构的,不存在谁比谁的世界更真实的问题;人们的思维只是一种工具,其基本作用是解释事物和事件,而这些解释则构成认知个体各自不同的知识库。换句话说,知识是学习者与环境交互作用过程中依赖个人经验自主建构的,是因人而异的纯主观的东西,它不可能通过教师传授得到,所以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必须处于中心地位。乔纳森认为这就是建构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内涵,它是“向与客观主义(Objectivism)相对立的方向发展的”[30]。大家知道,客观主义是哲学认识论的基本范畴,客观主义认为世界是真实存在的、有结构的,而且这种结构可以被人们认识,因此存在着关于客观世界的可靠认识。人类思维的作用就是反映客观现实及其结构,因此而获得的意义(即知识)是相对稳定的,并且存在判断知识真伪的客观标准。正因为如此,知识才有可能通过教师的“讲授”,传递给学生,由于教学过程中教师是知识标准的掌握者而且是知识的传递者,所以客观主义认为教师应处于教学过程的中心地位。
乔纳森利用图2.1所示的二维图是要说明:程序教学的认识论是客观主义,学习理论则为行为主义;智能辅助教学的认识论也是客观主义,而学习理论则是认知主义;动作技能学习的认识论与学习理论则依次为建构主义和行为主义;利用认知工具的学习则依次为建构主义和认知主义。
由图2.1所示的二维图形(建构主义和客观主义处于对立的两端),结合客观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内涵和乔纳森本人的上述观点,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所谓建构主义的认识论就是纯主观主义的认识论(之所以说它“纯”是因为它处于和客观主义相对的另一个极端);而且客观主义是所有“以教师为中心”教学方式的认识论基础,建构主义认识论(即主观主义)则是一切“以学生为中心”教学方式的认识论基础。
以乔纳森为代表的、通过图2.1所示二维图形体现出来的西方极端建构主义观点,在20世纪90年代初(1992年)刚提出来的时候,在国际上曾经红极一时,在我们国内也有很大影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以学生为中心”成为国际、国内教育界最先进、最时尚的口号就是明证。由于学生是学习过程的主体,“教”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学”,教师应该成为教学过程的组织者、指导者,学生自主建构意义的帮助者、促进者,教师不应牵着学生鼻子走,而应启发、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若从这个意义上说,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并没有错。但是从图2.1所示的二维图形以及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以乔纳森为代表的西方极端建构主义者,他们所强调的以学生为中心并非上述含义。如上所述,他们的以学生为中心是建立在纯主观主义认识论的基础之上,即认为“知识是学习者与环境交互作用过程中依赖个人经验自主建构的,是因人而异的纯主观的东西,它不可能通过教师传授得到,所以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必须处于中心地位”。由于这种主观主义认识论完全否认知识的客观性,否认知识的可传授性,因而也就完全否定了教师的作用——不仅否定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甚至连最基本的“传道、授业、解惑”职能也否定了。但是,诚如上一小节所论证的,就连建构主义所提倡的教学设计(也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设计)本身,其中每一个环节的贯彻落实都离不开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否则这种教学设计将变得毫无意义),就更不用说“传道、授业、解惑”这类最基本的教学职能了。
其实,建构主义本来就是认知主义的一个分支,它的哲学基础与认知主义应该是相同的——都是强调主观(内部心理过程)与客观(外部刺激)相结合,即“主客观统一”的认识论。内部心理加工和原有认知结构固然重要,且因人而异,但存在决定意识,毕竟外部刺激是知识的源泉,离开客观事物的纯主观建构将陷入唯心主义的不可知论的泥坑。
建构主义与认知主义当然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主要体现在心理加工方式上:认知主义强调“信息加工”方式——将认知过程与电脑的信息加工过程相类比,但并不忽视原有认知结构的作用;建构主义则强调“意义建构”方式——更多地强调主动探究、主动发现在认知过程中的作用。对于客观事物意义的理解(即个人的知识)尽管与个人的经验及原有认知结构有关,即有主观性,但事物的意义是指事物的性质以及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规律,这是客观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所以个人的知识必然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产物。
由此可见,西方的极端建构主义者宣扬纯主观主义认识论,并把它渲染为建构主义的本质特征(以此与认知主义划清界限)是完全错误的——不仅不符合客观事实,而且会把建构主义引导到否定“讲课、考试”等基本教学过程,甚至引导到削弱乃至否定教师作用的斜路上去,这是非常危险的!因为这将导致基础教育质量乃至整个教育质量的大幅度降低!这并非危言耸听。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和21世纪初,在教育信息化进程快速实现的前提下,基础教育质量不仅没有提升,其教育部门的高层主管还承认有一定程度的削弱。为什么?个中原因当然很多,但我认为美国教育界一直把乔纳森等人的思想(即把纯主观主义认识论作为建构主义的哲学基础这样一种极端思想)奉为经典,并且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全世界广为传播,是难辞其咎的。今天,随着国际教育界思想观念的转变,对于建构主义的认识论也到了重新审视的时候了——抛弃纯主观主义,坚持以主客观统一的认识论作为自己的哲学基础(实际上也就为“主导—主体相结合”的教育思想提供哲学基础)。这就是我们的结论,也是使建构主义能够健康发展的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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