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概念界定,往往涉及“三定”,即定界、定标和定义。定界、定标与定义,有时是一回事,几者可合而为一;有时则有所区别,不能合而为一。绝大部分报告中,这部分呈现得五彩缤纷、婀娜多姿,一般能针对课题题目中出现的主要概念进行界定,基本围绕着定界和定标进行。例如,《加强体验式教学,提高高中学生美术素养的研究》的课题,笔者界定的核心概念是“体验式教学”和“美术素养”,前者主要是定界,后者是定标,也属于定义。又如《提高教学资源在学科教育应用中有效性的研究》的课题,笔者界定的核心概念是“教学资源”和“有效教学”,前者主要是定界和定义合一,后者是定标和定义合一。但这种行为处于自发阶段,实际上多数笔者对于定界、定标和定义的意识并不清晰。
定界,也就是要根据条件和可能,确定一个研究的合理范围,以便框住自己的研究边界,以免随便越界,甚至越了界还茫然无知。大题小做的思路,其实就是大幅度收缩研究边界或范围,以此促使研究向纵深方向深入或潜入,比大而无当的泛泛而论要有价值。例如,《提高教学资源在学科教育应用中有效性的研究》的课题,笔者就缺乏必要的定界意识,对“教学资源”的界定,只是解释什么是教学资源。但实际上,“教学资源”是极为宽泛的概念,如缺乏严格的定界意识,这么宽泛的范围是无法研究充分的,甚至是无法研究的;而一旦陷入这一漫无边际的研究陷阱,那么后面有效、无效的定标工作和任务,就更无法着手和落实了。
定标,也就是确定事物的判定标准。对不能量化的概念,定标与定义实际上是一回事,两者合二为一,定义本身即为一种定性的标准;如果可以量化,那么两者又有一定区别。例如,上面的“有效教学”或“有效性”就属于这种情况。但由于缺乏定标意识,老师给出的界定或定义实际上就成了同语反复:“‘有效教学’是指课堂教学‘有效果、有效率和有效益’”。这样的定标,别人还是无法判断我们所说的“有效教学”或“有效性”是怎么一回事,如何确定?这样定标和定义都失败了。
最后,是定义。这个问题比较复杂,笔者把问题放到下一节予以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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