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的公共消费与私人消费
当中国的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时,这意味着社会已经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人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结构开始发生改变,不再仅仅局限于基本的衣食住行等物质方面的需求,而开始向更高的精神方面的需求发展。近10年来的中国教育似乎正在经历这样一个变化过程。不久前还被人们看成是一种典型公共物品,并且由国家垄断和提供的教育产品,其可分性和竞争性的特点越来越显而易见,从而具有商品的某些特征。由于教育能给学习者带来巨大且明显的回报,原先由政府垄断并根据社会的需要来发展的教育,正在出现某种私人消费的倾向。不同的人对教育的不同需求开始成为教育发展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教育开始兼有公共消费和私人消费的双重消费特征。
作为一种公共消费,教育通常都是由国家免费提供或不以成本价格提供的。鉴于人力素质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我国的政策和法律明确规定把一定程度的教育当做个人的基本权利,因而政府的公共财政支出成为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而作为一种私人消费,教育的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市场正在培育一类新型的消费者,他们的需要和兴趣影响着学校,促成学校根据不同的需要和兴趣实现培养目标、教育形式、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的多样化,从而导致学校发生功能上的转换。新的教育消费观正在促成一种新学习模式的产生,因为一旦知识的传授具有可分性和竞争性后,知识本身就会被解构成为一种批量化和规模化生产的产品,并且以某种市场化的方式来向社会提供。作为一种催化剂,学校正在促使知识传授与市场的结合。许多学校教育机构和其他培训机构正日益以一种企业或商业实体的形象出现,它们利用各种商业的手段,如“消费者”研究、市场战略、产品(指课程)包装等等,来寻找和开拓市场。从某种意义上似乎可以说,学校教育机构的教学活动在许多时候已表现为一种交换过程,并逐步植根于消费文化之中。
在这一过程中,公立学校领域中的社会关系开始发生分化和改组,一种新的,对公立学校具有深刻影响的社会关系,即教育的自由交易关系正在出现。一些人愿意出钱办学,一些人愿意出钱上学,在办学者和上学者之间构成了一种新型的,具有自由交易性质的关系。教育的自由交易关系最初存在于民办学校领域,但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一些地方的公立学校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公共教育资源,通过收费、择校、改制、一校两制,名校办民校等方式,使教育的自由交易关系逐步延伸到了公立学校领域。与以往的具有特别权力性质的教育关系不同,教育的自由交易关系更多地体现的是一种私法自治的精神,调整这类关系主要通过市场的供求机制、选择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尽管人们对这一问题还有不同的看法,但已有越来越多的人认同通过市场机制提供的教育,他们把教育看成是一种服务业,一种可以交易的服务产品,而把接受教育看成是一种消费。为了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更好的职业前途,他们愿意为自己或自己的孩子而投资于教育,愿意花钱买教育。这类教育关系完全不同于以往的教育关系,每个学习者都是这场贸易的消费者,因而有权选择和获得满意的教育服务。这就在学校、教师与学生之间形成了一种全新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作为消费者一方,学习者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满意度来选择某类学校、某类教育内容、甚至选择某位教师。与之相对,学校和教师作为这项服务贸易的提供者,在获得利润的同时有义务按照国家的教育标准和自己对学习者的承诺,来提供合格的教育服务。教育的自由交易关系正在使教与学蜕变为一种交换过程,并逐步植根于消费文化之中。课程和学历以社会需求为前提逐渐统一起来,通过一种类似于批量生产的方式,向社会有这种需求的人提供。高等学校的这种课程和学历的消费化,最典型的莫过于MBA和MPA学位。社会有这种需求,学校有这种资源,通过一种专业的包装之后即可通过市场向学习者提供。这种做法尽管非常有效地提高了教育的生产效率,却使学校更多的专注于那些具有商业价值和市场效应的教育产品,如学业成绩、学历证书、热门专业等,而忽视教育中极其重要的方面,即对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所具有的基本价值。其结果是把教育这一复杂的社会现象简单化为一种“投入——产出”、“成本——效益”的过程。
在这一新变化面前,传统的教育理念正在发生质变,在公立学校领域中正在出现若干新的教育价值观,并逐步地影响着公立学校的运行。这些新的教育价值观主要有:
市场竞争,即引入市场机制,取代或部分取代以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为基础的传统公立学校的运行机制;
学校自主,即在政府与公立学校之间重新进行权力的配置,赋予学校以办学的自主权利,使学校能够进行市场竞争;
法人化管理,即建立公立学校的法人制度,借鉴工商企业的管理模式,进行学校内部的组织机构改革;
经济效益,即强调投入-产出和成本-效益原则,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取代线性的国家财政预算制度;
成本分担,即通过学习者付费,把价格机制引入到公立学校的教育服务中来,缓和政府的财政负担
教育服务,即强调服务意识,把教育服务的接受者视为消费者或“顾客”,赋予顾客选择和参与学校教育的权利。
与传统的教育取向及其理论基础不同,这些新的价值观已经开始影响中国公立学校的行为方式。人们会对这些价值观作怎样的取舍,这些价值观会怎样影响中国教育的发展路径和未来面貌,现在做出判断似乎还为时过早。但这些新的价值观已经对公立学校发生着双向的影响:一方面,这些新价值观强调增强教育制度的灵活性、多样性、自主性,扩大学习者的选择权,满足不同消费者的不同需求,提高学校办学的责任意识和效率。但另一方面,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新的价值取向又会对公立学校的性质造成损害。例如,公立学校功能的蜕变问题、公共教育资源的流失问题、弱势群体的“国民待遇”问题等等,在公立学校中似有加剧的趋势。因此深刻认识并掌握这些价值取向对于教育的不同影响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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