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师范院校包括高等师范院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其中高等师范院校包括师范大学、师范学院和高等师范专科学校。1978-2007的30年间,我国师范院校发生了规模较大的变化,其中主要的变化发生在中等师范学校(见图2-1,附表1)。根据变动的特点,中等师范学校的变化可以大致分为两个阶段,1978—1983年的5年间,中等师范学校数在持续减少;从1984年起中等师范学校数量逐步增加,到1988年达到了历史最高点。之后学校数缓慢下降,从1999年开始,中等师范学校数锐减,到2007年只有196所。
图3-1 1978—2007年师范院校数量变化趋势图
相对于中等师范学校,整体上高等师范院校的变化相对比较平缓,经历了缓慢增加和缓慢减少的变化历程。从1978年开始,高等师范院校数逐渐增加,到1988年达到最高点,之后又缓慢减少。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后,高等师范教育得到较快的发展。1978年,国务院批准恢复和新建高等师范学校102所,该年全国高等师范学校达157所,在校生25.0万人。1988年,全国高等师范学校达到262所,创下了历史新高,在校生49.1万人。2007年全国高等师范院校为170所,在校生97.3万人。
从师范大学、师范学院和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三个不同层次的院校来看,30年来的高等师范院校变化具有不同的特点。图3-1显示,本科层次的师范大学和师范学院数量在扩张,而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的数量在急剧减少。从区域的角度分析,东部地区师范大学增加的最多,中部地区师范学院增加最多,西部地区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减少的最少,保留的最多(见表3-3)。
表3-3 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区域分布
1982年,全国只有11所师范大学,其中除了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外,其余5所为省属师范大学。之后师范大学获得长足发展,到1989年全国师范大学已经达到29所,7年间增加了19所,几乎增加了两倍。平均而言,基本上每个省、市、自治区有一所师范大学。华北、东北、华东、华南、西南和西北每个行政大区有一所部属师范大学。
到2007年,全国共有师范大学38所,自1989年以来增加了9所。它们是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徐州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和西华师范大学等。新增加的师范大学都是从历史较长,基础较好的师范学院中升格形成的。所增加的师范大学东部有6所,中部1所,西部2所。可见社会和经济较发达,人口密度较大的东部地区增加的师范大学数量远远超过中部和西部地区。2007年的38所师范大学中东部地区有16所,中部地区有10所,西部地区有12所。
1982年全国有师范学院46所,1989年减少到43所,到2007年远超1982年的规模,增加到59所(见附表6)。其中东部地区12所,中部地区30所,西部地区17所。与1989年相比,2007年全国师范院校增加13所。具体的变动情况是,东部地区减少了5所,中部地区增加了12所,西部地区增加了9所。西部地区的增幅最大,其次是中部地区,东部地区师范院校数有所减少。
拨乱反正后的师范教育是以发展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为主(高沂,1980)。“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使基础教育的师资质量非常低下,数量极其短缺。20世纪70年代末中学需增加教师300万人,大力发展高等师范专科教育以便为迅速发展的中小学提供必需的师资,这个时期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胡艳,2005)。1979年全国共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102所,十年之后,1989年全国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达到了183所,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数量的历史最高点,比1979年增加了81所。之后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数逐渐减少,到1999年减少为140所。
1999年3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几点意见》的通知,提出开放教师教育体系,鼓励高水平综合性院校参与教师培养,师范教育的层次结构重心要上移。这样,在师范院校提升办学层次和向综合化方向发展的背景下,许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通过“消亡”“升格”“摘帽”和“兼并”等策略或合并到师范大学,或改变师范院校的属性(朱旭东,2006)。1999年,全国140所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的变动情况是,并入师范大学或综合大学的有12所,升格或并入师范学院的有25所,升格或并入综合性学院的有59所,转为高职或独立学院的有3所;没有变化的只有41所,占原有院校总数的29.3%。到2007年,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有45所,8年间减少了95所,比1999年减少了67.9%。
从区域的角度看,1999年至2007年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的变动在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具有明显的差别。1989年中部地区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最多,有66所,西部次之有59所,东部最少有54所。2007年,西部地区最多有22所,中部次之有15所,东部最少只有8所(附表7)。这种差别可能与不同区域间社会经济、教育发展水平相关。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由于基础教育相对较为发达,义务教育阶段新补充的教师以本科师范生为主。同时,较好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发展也能够为高等师范学校的升格和转型提供经济的支撑和多元的社会需求。西部地区由于义务教育阶段新补充的教师还需要大量的专科师范生,因此,保留的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相对较多。
图3-2说明,东部和西部地区所拥有的师范大学、师范学院和师范专科三类院校的比例是不同的。东部地区呈递减状态,而西部地区呈递增状态。中部地区的师范学院远远地高于师范大学和师范专科,似乎表达了“中部”的意义。以上说明,不同层次师范院校的数量分布与地区的社会发展程度具有紧密的关系。更明确地说,区域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程度决定着不同层次师范院校的分布。
图3-2 2007年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区域分布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各地为了解决普及小学教育所急需的大量师资问题,积极着手恢复和发展中等师范教育。1978年,全国共有中等师范学校1064所,在校师范生30.0万人。1979年全国有幼儿师范学校22所,学生0.92万人。在1980年召开的全国师范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建立一个健全的师范教育体系,要求各省、市、自治区根据需要和可能条件统筹规划本省各级师范院校的设置。在经济发达的地方,一个专区应有几所中等师范学校(包括幼儿师范学校或幼师班)(高沂,1980)。随后,教育部于1980年8月颁布了《关于办好中等师范教育的意见》和《中等师范学校规程(试行草案)》,明确提出了办好中等师范教育,对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人才,极大地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具有重大的意义。在规程中明确了中等师范学校的学制、领导与管理体制等。1985年,召开全国中小学师资工作会议,强调要办好中等师范教育。
1978—1998年的20年间,我国中等师范学校数总体上保持缓慢下降的态势。其中在20世纪80年代初有短暂的快速下降,之后又快速增长,至1986年的中等师范学校数略高于1978年而达到30年中的历史最高点后缓慢下降(图3-3)。1999年,我国开启了大规模的教师教育院校结构调整,在开放教师教育体系,提升办学层次的原则下,中等师范教育在是年开始了历史性的重大调整。
1999年的815所中等师范学校到2005年时的变化情况是,升格或并入师专的为56所,占7%;并入综合性学院的有71所,占9%;并入综合性大学和师范大学的有35所,占4%;并入师院的有36所,占4%;并入高职的有85所,占10%;转为培训机构的占7%;转为中学或其他的有228所,占29%;仍为中师的有250所[2],占30%。上述中等师范学校的变化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图3-3 1978—2007年中师学校数和在校生数
一是“体系内升格”,就是中等师范学校在师范教育体系内升格或合并到高一级的院校,在院校属性看,中等师范学校办学层次的提高并不改变师范教育的性质。如中等师范学校升格或并入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师范学院和师范大学。1999—2005年,在体系内升格的中等师范学校约有92所,占1998年815所的11.3%。合并到高一级师范院校的中等师范学校不仅有利于提升原有中等师范学校的水平,而且有利于保存中等师范教育的优良办学传统。
二是“体系外转型”,就是中等师范学校转变为非师范性的学校,或与更高层次的非师范性院校合并。前者从根本上改变了中等师范学校的性质,直接导致了师范教育资源的流失。后者至少在院校属性上改革了师范教育的属性,变成综合性学院和大学中从事教师教育的机构。在师范教育向综合化方向发展的今天,中等师范学校合并到综合性学院间接地导致了师范教育的边缘化。1999—2005年,体系外转型的中等师范学校约有419所,占1998年815所的51.4%。
三是“保留”,就是中等师范学校不改变学校的性质和形式,仍然独立地进行中等师范教育。2007年有196所中等师范学校独立存在,占1998年815所的24.0%。其中东部地区51所,中部地区66所,西部地区79所。196所中等师范学校分布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上海、天津、海南、青海和西藏5个省市自治区已经不再举办中等师范学校。全国有7个省份的中等师范学校数超过10所,这些省份是:山东省(24所)、安徽省(18所)、甘肃省(14所)、江苏省(13所)、四川省(12所)、贵州省(12所)、湖南省(12所)。从这些省份看并没有明显的区域差别。
2007年的196所中等师范学校中有44所幼儿师范学校,有3所特殊教育师范学校,有13所民族师范学校,另外,江苏省还有9所高等师范学校。全国除了上海等5个省市自治区不再举办中等师范学校外,北京、广东、河南、河北、吉林和宁夏6个省市自治区只举办幼儿师范学校。此外,贵州只举办幼儿师范学校和民族师范学校,山西省只举办幼儿师范学校和特殊教育师范学校,辽宁省只举办幼儿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民族师范学校。总体而言,全国有14个省市自治区不再举办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其中的9个省市自治区只举办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等具有特殊专业性的中等师范教育(见表3-4)。
表3-4 中等师范学校省份分布情况
我们从与中等师范学校数的比较中看在校生规模的变化情况(见图3-4,附表1)。在校生规模的变化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78—1988年,随着中等师范学校数的增加,在校生数逐渐增多。第二个阶段是1989—1998年,中等师范学校数在达到历史最高点后逐年下降,但在校生数却逐年增加。第三个阶段是1999—2007年,随着中等师范学校数的急剧减少,在校生数也急剧下降。所以,从基本面看,在校生数和中等师范学校数变化趋势相同,走过了缓慢增加到急剧减少的历程。
图3-4显示,1978—2001年,我国中等师范学校平均在校生规模呈平缓上升的状态,从1978年的282人增加到2001年的1162人。但2002年中等师范学校校均在校生数突然增加后又急速下降,之后几年稳定在略高于1000人规模。多年的经验证明,这种规模有利于建立完整的师范教育教师队伍和课程体系,形成较强的师范教育氛围。
图3-4 中等师范学校平均在校生规律
改革开放30年来师范教育发展的历程是:本科层次的高等师范教育持续扩张,专科层次的高等师范教育和中等师范教育急剧收缩。从东中西部之区域角度看,东部地区师范大学级别的本科层次扩张幅度最大,中部地区师范学院级别的本科层次扩张幅度最大,西部地区在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方面保留的最多。因此,师范院校的扩张与收缩存在着明显的区域差别。
师范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动因是,20世纪末,我国基本普及义务教育,小学和中学的教师队伍数量已经基本满足,再加上学龄人口数的降低,以及伴随着20世纪90年代末高等教育的扩张使得师范教育毕业生的供给力大幅增强,这就导致中专和大专层次师范生需求减弱,进而形成了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收缩的必然趋势。伴着新世纪的脚步,我国基础教育的主旋律从让老百姓的孩子“有学上”到“上好学”,提高质量与层次成为师范教育的主旋律。另外,在教师专业化的国际潮流影响下,加强本科层次高等师范教育遂成为世纪之交师范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
师范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策略选择。本科层次的师范教育发展之路显得很清晰而具有饱满的动力,把具有潜力和具备条件的师范学院升格为师范大学,把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师范学院。这条发展之路没有引来争议,在实践中新升格的师范大学和学院都以高昂的斗志在阔步前进。但是,最富争议的是中等师范学校的出路。与1999年相比,2007年只有四分之一的中等师范学校独立存在,至少有一半的中等师范学校通过转型与教师教育挥手告别。在讨论中人们很留念中等师范学校(顾明远,2006)。理由主要有三点:一是现在我国还有许多偏远农村地区的学校因为条件艰苦,大学毕业的师范生不愿意去工作,而中等师范学校的宗旨是面向农村、面向小学,中师生对就业的定位就没有大学毕业生高。二是中等师范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传统。我国中师教育创造了以“优秀生源,全科教育,重视教师养成,强化教师专业训练,强调一专多能和综合素质培养”为特点的 “中师模式”与成功经验。在面对如今教师教育过程中的种种难题时人们不免怀念中师的成功经验。三是一半的中师资源从师范教育体系中突然流失,不免是很可惜的事情。1999年,面对新形势与环境,中等师范学校应该完成了历史任务,但究竟应该如何缩减中等师范学校的规模,我们的反思还应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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