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提出的题目很多,不过因时间及精力的限制,不便全答,现在我选答的几个自信能比较圆满答复的问题。
(一)请撮要解释教育哲学,充当教员者有无了解教育哲学之必要?
(二)一个国家应否将教育宗旨于每十年中规定一次,各学校再本此精神规定他的教育目的或方针?
此二问题,有连带关系,可同时答复。
教育哲学之功能,在使“教什么”与“为什么教”二者联成一片。我们应先知“为什么教”,然后能知“教什么”。凡人于讨论任何教育问题时,必有一种教育哲学为其根据——无论是好是坏。例如有人欲介绍职业教育,必有他的教育哲学为背景,反之,倘其人不欲介绍职业教育,亦必有他的教育哲学使其如此。现在从两方面讨论:
1.教育哲学虽有好与不好之别,其为教育哲学则一。
我们所要问的仅为其好坏之程度而已。
2.教师应否知道“为什么教”,“为什么如此教”?
倘其答案为否,则教师仅为机械的工匠,而教育事业亦仅为工艺而已。
倘其答案为是,则教育事业之价值提高,而教育亦成高贵之艺术。
教育哲学之性质已如上述。至于是否每一教师均须了解教育哲学,我的答案如下:良好的教师,均须了解教育哲学。
论及一个国家应否将教育宗旨于每十年中规定一次的问题,我不赞成有十年的限制。我以为教育之宗旨应随时订正。教育者应随时重想“教什么”,“为什么教”。教育者之知识程度愈高,则教育宗旨之修正亦愈频。
至于各学校应否本此精神规定他们的教育目的和方针,我以为不成问题,国家之教育宗旨既随时改进,则学校之教育方针,自应随时改进,而教授方法亦应随之改良。
克氏讨论至此,在座有人发问:各校之教育宗旨与国家之教育目标,有无区别?
克氏答曰:国家之教育目标,应普遍地为全国通盘计算。而各学校之教育宗旨,则应为特殊的、具体的需要设想。二者相辅而不相冲突。
(三)中国自废科举以来,不惜广费巨款,兴办新式教育,但学校毕业生多为社会中破坏分子,其故安在?
(四)如何调和国家主义的教育与世界主义的教育?
(五)倘欲永久消灭战争,维持世界和平,应如何教导儿童?
以上三问题可同时答复。
我根本不信学校毕业生为社会中最捣乱之分子,我以为新的社会,使一部分学生反抗旧的生活,而鼓吹新的生活,我们对于新的标准,必须深加考虑。我们应详细讨论:为何学生有极端行动,为何教育有变动之理由?
中国数千年来,闭关自守,与世无涉,文化亦无急剧之变动,其祖若父所应知者,即为其子孙所应知者,生活无变动,教育亦无变动。今日世界交通日密,中国人民,侨居海外者,不下千万人,而外人之移居中国者,亦在百万以上。此种接触,使中国人民之生活方法与思想,起空前之大变更。目前之中国瞬息千变,故对于新教育之要求,亦刻不容缓。倘诸君所受之教育与君等之祖若父所受者无异,试问诸君如何能应付目前之环境?如何能在学校中教书?
中国既在变动中,故须有新教育以培养青年,始能适应新环境。但二三十年以后之情形如何,吾辈既不能预知,亦不能答复如何培养青年,以应付二三十年后之事务,此为教育上之难题:中国然,美国亦然。现世有一通病,即生活方法之改变,较道德的社会的改进为速。此种生活与行为不能并驾齐驱之情形,实为青年学生活动过分之最大理由。文化之变迁太速,故青年之行为,稍与吾人不同,吾人即认为洪水猛兽。即今学生为非作恶,实亦吾人不知如何教导,以应付新环境之过耳。
所谓不安分之学生,其动机亦仅在谋改造社会,以适应新潮流而已。且其人数,居中国学生中,比较不占多数,此中大多数,仅在思应付新环境。一部分学生即因此被外界误会,殊为可惜。
中国教育制度,起初模仿日本,而日本则又模仿普鲁士。此种教育制度,带有专制的、军国民主义的色彩,实不宜于现在之中国。中国现在急需推翻旧的、抄袭的,而建设新的平民主义教育制度。如此,庶几能满足青年学生改造社会之雄心,而所谓过激之行动,亦可因之减少。
总之学生不安分之最大原因有二:
1.社会之变迁速,而教育之进步缓。
2.目前中国尚无能适合变迁的文化与共和的精神之教育。
至于如何调和国家主义的教育与世界主义的教育,我的答案如下:从中国需要平民主义的教育这观点而论,中国应有国家主义的教育,但应以造成完美的中国为限。我以为中国人民,素称精明,绝不会因提倡国家主义的教育而与世界主义的教育相抵触。
论到如何教育儿童,使其不喜战争。根据中国国民性之观察,我相信在最近将来中国绝无自动与外人战争之危险。目前中国急需争回独立与自由。将来收回已失之权利与土地后,不致再有侵略他国之野心。中国不惟不好战争,抑亦已厌弃战争。中国最大之困难,在乎旧式合作之方法,如家庭、朋友、社会等,范围过小,不足驾驭平民主义的政府。目前中国所需者,为大规模的为公的合作。欲有此种合作的精神,非提倡国家主义之教育不可。将来扩而充之,为全人类设想,则应有世界主义之教育。
(六)教育应否党化?
(七)以教育作政府党宣传之工具,是否正当?
(八)平民主义的教育、国家主义的教育与党化教育有何区别?若三者俱不赞成,吾人是否尚需另有教育目标?
论理,教育不应党化,因其束缚思想自由之故也。世之变化极速,今日之是,明日或非,故欲将来之学生,行动一如现在,其不宜也明矣。倘吾辈之思想,一如吾辈之祖若父,诸君试思是否有利于中国?我以为不利,因陈旧之思想决不能适合现代潮流。中国急需最新的思想,倘学校指定学生如何如何行为,我敢断言必不适于变迁之文化。学校之任务,在教导儿童遇问题发生时,知如何思想,而不在指定解决问题之具体办法,因来日之问题,固无从预知也。换言之,学校不应指定学生无条件地接受某种思想,而应合其自由思想。
从另一方观察,教育之目的,在使受教育者能自由思想,以解决问题,宣传主义,仅使儿童以他人之思想为思想,以他人之是非为是非,此种方法,殊多不合。中国需要自由的思想,同时尚须鼓励青年爱护中国,并赞扬中国之优点;故中国之教育,应注意下列二事:
1.使学生消泯自私自利之念,而爱护中国,赞扬中国。
2.使学生能独立思想,而不依赖教员。
就大学教育论真正之大学,当任教员与学生自由思想,倘仅以指定学生之行动为事,决非真正之大学。
以上所说,仅指已进步的国家而言;至于尚未安定之国家则不尽然。中国目前正在革命之进程中,其最大之困难,在统一政权与建设良好的政府,为统一全国计,在短时期内,不妨施以党化教育。然此至多只能认为暂时之办法。过此以往,教育必须逐渐脱离党化,而入自由之境,使青年得自由思想,以解决其切身之问题。
(九)有言教育即生活者,有言教育为生活之准备者。按准备之说似与学习定理不符;但若吾人仅注意现在,能否产生不良之结果?
所谓教育即生活,其意义不仅指现在;就余见闻所及,亦无任何著名教育者,将其教育目标限乎目前。实际上,现在与将来须同时并顾。真正之教育,在于现在生活中预备将来。一面使儿童现在生活满足,同时预备将来之生活。今年使儿童生活经验增加,明年生活自能比较的完满。如此类推,以至三年、十年,莫不皆然。儿童之年龄愈大,则其准备将来生活之能力亦愈大。故现在之生活,亦可谓将来之准备。
(十)若于实行设计教学法时,不能顾及一部分之主要教材,应如何补救?
我忠告诸君,于实行设计教学法之初,不宜太速。最好先以每周一小时为尝试;若成绩不良,则不如竞弃之。若学生已习于此,而觉时间不足,则不妨逐渐增加时间,由每周二小时,而三小时,而至全部之时间;惟其增加之速度,应以学生之能力为限,否则失败无疑。总之,教师对于全部工作,不必拘于设计教学法;如有重要教材不能顾及之情形,尽可运用其他教授法以谋补救。
(十一)设计法与道尔顿制究以何者为优?
道尔顿制与设计教学法仅有程度上之不同;道尔顿制实为设计教学法之中站而已。道尔顿制仅奖励学生于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负责支配工作,设计教学法则不然,不但使学生有什么时候学之自由,且进一步,使学生得与教员共同决定“学什么”。道尔顿制根本假定学校须有确定的课程;故学生仅有于规定时间内支配时间之自由,而无选择教材之机会。在设计教学法下,学生不但于学年内有支配时间之自由,且有规定学什么之机会。
上星期余曾参观北京施行道尔顿制之某中学。就中有一学生,正在研究运河,余问之曰:孰令为此?答曰:此为本月期工作之一部分;余又问:你何为而研究运河?所研究者又为何事?该生不能答其所以然。余穷疑之,该生已预知考试之问题,其所以孜孜研究运河者,特为预备月期考试耳。
设学生因研究运输问题而及运河,是一设计。倘学生能知“为什么研究”之理由,则其工作时必愈感兴奋。设计教授法与道尔顿制之异点,即在于此。在道尔顿制下,学习之目的,为教员所规定;在设计教育法下,则由学生共同讨论以规定之,教员仅居辅导地位,此即所谓目的活动。
道尔顿制认为教育之功能在传授知识与技能。余殊不以为然。习惯、态度等等较之知识与技能尤为重要,仅有知识与技能,实不足以言教育之全体。道尔顿制仅注意学问,而不顾及习惯、态度等等。设计教学法则不但注重学问,且亦顾习惯、态度等。故余信设计教学法较道尔顿制度为优。
(十二)关于道尔顿制聚讼纷纷,究竟小学校内能否实行?不能,请先生就己见解释之。
柏女士自己曾申明,在初级小学一、二、三年级,不宜施行道尔顿制。四年级以上,则可施行之。
(十三)大学校可否施行道尔顿制?
使大学教育之目的专在传授知识和技能,则实行道尔顿制亦有何不可?
(十四)在道尔顿制下若将月期契约改为周期契约是否较善?
对于小的学生,我以为周期契约较为适宜,对于大的学生,月期契约较为适宜。且对于甲学科用周期契约,对于乙学科用月期契约亦未尝不可。
是时在座有人发问:在设计教学法下学生所议定之设计是否有顾近不顾远之虑?
克氏答曰:学生之设计例须得教师之批准。如于必要时教师得拒绝之,并令学生另议设计。照例,教师愈良好则拒绝之事亦愈少,因良好之教师预先领导学生选择兼顾将来之设计。
施行设计法之初确有困难,因大部分学生在旧学制下习惯已成,而教师又无良好之设计与建设的思想,因此须有相当时期之练习。日后,学生自能运用思想,选择较好之设计。此种选择之习惯在教育上极为重要,在生活中亦然。
在座又有人立起发问:道尔顿制与设计教学法有无调和之可能?例如,在决定设计时学生参加讨论,而在自习时则用道尔顿制。
克氏答曰,二者合用亦为可能,但我不喜欢个别学习,因其有使学生“只管自扫门前雪,不管人家瓦上霜”之弊,我赞成团体学习,因其能使学生养成团体合作之精神。在道尔顿制下学生无团体讨论之机会,而设计教学法则有之。在设计教学法下学生须分组工作,然后合组报告。此种分组合作之精神为中国目前所急需。
(十五)关于训育问题有主张宽大者,有赞成严厉者,若采取前者之态度,学生难免任意为恶;若采用后者之态度,则学生之自动又恐横遭压抑,究应如何处理?
所谓宽大与严厉之解释有二:
1.使受训者不至十分难堪谓之宽大;反之,则为严厉。
2.对于许多不甚乖离之行为置若罔闻谓之宽大;反之,吹毛求疵则为严厉。
我对于惩罚很少信仰。教员至非用惩罚时亦须用最宽大者,宽大之惩罚,实为最有效之惩罚。曾忆余在美国办某中学,历三年之久未尝一用惩罚。为教师者但能选择适合学生之能力与需要之工作,使学生感觉兴味而有成功之希望,则惩罚之举赞抚耳。
吾言至此,诸君或不免有疑问:究竟何种应加追究,何者应置若罔闻?儿童之行为在成人眼光中,不满意者不一而足,但宜注意大体而不应吹毛求疵。总之惩罚之举,常令人难堪,若能劝其改过自新是为上策。即有惩罚亦不应过分伤学生之感情,如学生有过失时,教师仅可私下与之谈话规其改过自新,而不应于稠人广众之中横加羞辱。
余曾执教某学校,其教室之门窗极多,某日课前学生集众喧嚷,就中有一学生方以粉笔投掷门外,初不知余适于此时入内。他生侦知余来,多注目视该生,余亦目击之,然仍令之走,一若无事者,余对之笑,他生亦对之笑,该生耻甚。翌日余遇该生于市,问之曰昨日之事汝将何以为善后?对曰:此后当不再为此。经此谈话后,余亦不加惩罚。当余注目视该生时,其他学生均知余已不满于该生之行为,彼亦自知。余并不加以惩罚但令其内心愧而已。次日余又不以恶语相向,但令其自去。该生因此受良心之裁判弃其恶习。使余以恶语饷彼,则彼将设法报复,恶习未改而师生间之感情伤矣。
余对学生一视同仁,并富有同情心,学生亦信之。故余所非者学生亦多非之,而反对我者遂自觉惭愧。此实为最有效之惩罚。教育者诚能善用此种公心与同情,训育将不成问题。
[1] 克伯屈于1927 年5月5日在北京教育会的演讲,邱椿译,邵振甫、王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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