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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新启示

时间:2023-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此为契机,二战后日本教师教育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了解日本体育教师教育课程的改革与创新,将会对我国体育教师专业化制度的发展、完善提供有益的参考与借鉴。相应的,为把握中国体育教师教育课程的现状,探讨其改革方向,选择日本体育教师教育课程,特别是与体育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形成密切相关的教育专业课程,作为比较研究的对象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在对战前师范教育制度进行批判的基础上,以培养视野开阔且具备高度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多样化人才为目的,进行了各教育阶段的教师都在大学培养的改革。同时,各国立、公立、私立大学通过开设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所必要的课程及科目,平等地、共同地进行教师培养。前者被称为“基于大学的教师培养”原则,后者被称为“开放制的教师培养”原则。[1]日本通过这两大教师培养的基本原则,为战后学校教育的普及和充实,以及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日本教师教育课程由“一般教育”、“专业教育”和“教职教育”构成。[2]1949年日本颁布《教育职员资格法》,其中规定了教职教育相对应的教职相关课程(相当于教育专业课程,下文同)的法定必修地位。这样,在依据《教育职员资格法》的教师资格制度框架下,教职相关课程作为教师教育课程的一部分被确立下来。

进入1990年代,日本在伴随着“国际化、信息化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少子化、高龄化、环境问题的深化”等一系列变化,学校面临的教育课题也变得更加多样和复杂。[3]面对上述的教育课题,日本教师教育政策的方向有了非常明显的转变,提出了以“提高教师的素质能力”为目标的政策。1997年,教育职员养成审议会第一次咨询报告《面向新时代改革教师培养的方针和策略》提出,教师培养阶段不仅要培养教师的“最低限度的必要的素质能力”,还要培养有特长的富有个性的教师;同时要顺应时代变化,在培养“最低限度的必要的素质能力”的基础上,不断更新教师的素质能力。以此为契机,二战后日本教师教育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其中,此次咨询报告针对教职相关课程,指出以下问题:“目前大学中所开设的教职相关课程内容不能充分应对学校教育所面临的国际化、信息化的发展,以及学校霸凌、逃学的问题”,“对于新任教师新增的现状,大学如何认识,并且如何通过教职相关课程的改革加以应对的问题”,等等。同时,立足于教师素质能力的提高,以加强培养学生的实践指导能力为基础,提出增设“教职入门”科目以培养学生对教师职业的理解和兴趣,充实教育实习和教育见习,以及重视“学科指导法”科目等教职相关课程内容的改革措施与建议。根据上述教育职员养成审议会的建议,《教育职员资格法》于1998年作出修改。此次修改中,大幅增加了重视教学、重视学生,以及与实施学校教育活动最为相关的教职相关课程的最低必修学分数等内容。

2006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议《关于今后教师培养及资格证书制度的理想模式(咨询报告)》进一步提出提高教职相关课程质量的建议。特别提出,2010学年度开始,新增设“教职实践演习(暂称)”,来评价学生通过教职相关课程的学习后,是否具备作为教师所要求的“最低限度的必要的素质能力”,以保证教师教育课程中教职相关课程的质量。[4]

综上所述,日本二战后的教师培养在继续坚持“基于大学的教师培养”、“开放制的教师培养”两大基本原则下,将以加强和充实教职相关课程为中心,改革教师教育课程,探索发展新的教师教育模式,以提高教师培养的质量。

沖原豊关于比较教育的目的,有以下阐述[5]:“第一,通过与外国教育的比较来把握本国教育的特性。第二,有助于本国的教育改革、教育政策的制定,进而在世界范围内,有助于各国的教育改革、国际长期教育计划的制定。第三,探究教育的规律,并提供科学的证据。”本研究,根据上述第一个目的,通过中国与日本的比较,以期把握中国体育教师教育课程的“特性”。进而,根据上述第二个目的,通过两国的比较,以期探求中国体育教师教育课程的改革方向。

由于历史、文化的原因,中日教育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在这个全球经济一体化、信息瞬息万变的时代,同在东方文化背景下的日本是如何发展教师教育的,非常值得中国参考借鉴。本研究从以下两个角度对两国体育教师教育课程作比较研究。

第一,重视教职相关课程,推进体育教师专业化发展。日本1949年颁布《教育职员资格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教师教育课程由学科相关课程、教职相关课程和学科或者教职相关课程三类课程构成,即确立了重视教学、重视学生以及与实施学校教育活动最为相关的教职相关课程的法定必修地位。进而,《教育职员资格法》于1988年、1998年作出的修订中,两次大幅增加了教职相关课程的最低必修学分数。2006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议咨询报告提出将提高教职相关课程质量作为教师教育改革的重要课题,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与之相对,我国1994年颁布《教师法》,2012年颁发《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在教师专业化制度发展方面,起步晚、实践少。了解日本体育教师教育课程的改革与创新,将会对我国体育教师专业化制度的发展、完善提供有益的参考与借鉴。

第二,重视教职相关课程,推进学校体育课程改革。与中国传统体育教学方式不同,日本的体育教学较少采用以教师为中心、以竞技运动为中心、以提高身体素质为中心的方式。日本的中学体育课程通过三个具体目标,即形成“进行生涯体育的素质能力”、“保持增进健康的实践能力”,以及“提高体力”,表明了学校体育课程的重要目的。根据这些目标,要求教师在进行体育教学时,重视“使学生体会到各种运动的不同特性与魅力所带来的乐趣”,“根据学生不同的生长阶段以及学段设定适当的课题、练习方法、准备教具”,以及“以理解运动知识为目的的前提下学习运动技能,并通过学习掌握运动技能进一步加深对运动知识的理解”,等等。那么,日本学校体育课程所提倡的使学生自主地、愉快地学习运动技能和知识的体育教学方法、形式,可以作为中国体育教师实施新课程、改革体育教学实践的重要参考。相应的,为把握中国体育教师教育课程的现状,探讨其改革方向,选择日本体育教师教育课程,特别是与体育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形成密切相关的教育专业课程,作为比较研究的对象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1]中央教育審議会:《今後の教員養成•免許制度の在り方について(中央教育審議会•答申)》,2006年,http://www.mext.go.jp/b_menu/shingi/chukyo/chukyo0/toushin/06071910.htm.(2012年12月6日检索)

[2]山田昇:《学科課程の改革》,《海後宗臣編:教員養成(戦後日本の教育改革》(第八巻),東京大学出版会1971年版,第170—180页。

[3]教員養成審議会:《あらたな時代にむけた教員養成の改善方策について(第1次答申)》,1997年,http://www.mext.go.jp/b_menu/shingi/old_chukyo/old_shokuin_index/toushin/1315369.htm.(2012年12月6日检索)

[4]中央教育審議会:《今後の教員養成•免許制度の在り方について(中央教育審議会•答申)》,2006年,http://www.mext.go.jp/b_menu/shingi/chukyo/chukyo0/toushin/06071910.htm.(2014年12月6日检索)

[5]沖原豊:《現代教育学八 比較教育学》,有信堂高文社1981年版,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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