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要适应人身心发展的阶段性,根据学生年龄阶段的特点,选用适当的教学内容和方法
人的身心发展是由量变到质变连续不断的过程。这一过程又具有阶段性,即一段时间内,人的身心发展主要表现为量变,然后由量变到质变,将发展推进到一个新阶段。前一阶段为后一阶段做准备,后一阶段总是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上产生新质。不同阶段有其相对稳定的特征。
关于人的身心发展阶段,我国通常根据人生理和心理的特点,把人从出生到成年划分为6个阶段:乳儿期(出生~1岁)、婴儿期(1岁~3岁)、幼儿期(3岁~6岁)、童年期(6岁~11、12岁)、少年期(11、12岁~14、15岁)、青年初期(14、15岁~17、18岁)。不同的年龄阶段身体心理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因此教育内容的选择和教育方法的运用都应适合学生的年龄特征。
童年期,对应于我国的小学教育阶段,学生的思维特点具有较大的具体性和形象性,抽象思维能力还较弱,对于抽象的道理不易理解;注意主要是无意注意,集中注意的能力比较差;机械记忆能力强,因此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应该是比较具体的知识,不宜多讲抽象的原理、理论;教学方法应重视直观教学,广泛应用直观教具,教学要生动有趣,富于变化,易引起学生的无意注意,还可以适当地让学生背诵一些对一生有用的基础知识。
少年期,对应于我国的初中教育阶段,学生的抽象思维有很大发展,但经常需要具体的感性经验做支持,因此教学内容可以是一些抽象理论,教学方法可以适当减少直观教学形式,但讲解时必须多举学生经历过的事例,注意理论与实际结合。
青年初期,对应于我国教育的高中阶段,学生的抽象逻辑思维居于主要地位,能进行理论推断,富有远大理想,关怀未来职业,对高中生的教育,主要进行抽象理论教学,但要注意培养学生辩证逻辑思维能力,向他们进行理想教育和升学就业指导。总之在不同的年龄阶段,选择与之相适应的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教育才能取得应有的效果。经验证明,对儿童、少年、青年初期的教育不加区别“一刀切”、“一锅煮”,违背了人身心发展的阶段性规律,得不到好的效果。但在每一年龄阶段,教育者在确定具体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任务时,既要从学生已有的水平出发,适合身心发展的水平和特点,为他们力所能及,但又不能迁就学生现有的水平,要高出原有水平,为学生经过一定努力方能达到的水平,这才能做到促进学生身心不断向更高水平发展。
另外,在两个年龄阶段之间,有一些年龄特点是叠加的,而教育阶段却截然不同,使有些学生不能很好地适应,比如从小学到初中,有些学生成绩迅速下降,就是由于初中阶段适应不好。因此要求教育者对学生要适当“引渡”,即帮助学生适应新的学习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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